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3-021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5: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湖畔路西段718号成都西博城美瑞酒店 15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8 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邓洁茹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1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43 名 ,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2,863,8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789%。其中,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740,51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123,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92%。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22,489,924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74%。 3.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中伦(成都)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会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 行审议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 与会全体 62,863,8 62,792,3 0.0000 99.8863% 71,500 0.1137% - 股东 99 99 % 表决结果 通过 2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62,863,89 62,797, 99.8942% 66,500 0.1058% - 0.0000% 股东 9 399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62,863,8 62,797,399 99.8942% 66,500 0.1058% - 0.0000% 股东 99 表决结果 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与会全体 62,863,89 99.886 0.1137 0.000 62,792,399 71,500 - 股东 9 3% % 0%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62,863,89 62,792, 99.8863% 71,500 0.1137% - 0.0000% 股东 9 399 其中:中 22,489,92 22,418, 99.6821% 71,500 0.3179% - 0.0000% 小投资者 4 424 表决结果 通过 3 (六)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别 代表股份 股数 股数 (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股) (股) 与会全体 62,863,89 62,799, 99.8976% 64,400 0.1024% - 0.0000% 股东 9 499 其中:中 22,489,92 22,425, 99.7136% 64,400 0.2864% - 0.0000% 小投资者 4 524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陈笛律师和孟柔蕾律师见证并 出具了《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8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