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雷电微力: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10-20  

证券代码:301050     证券简称:雷电微力     公告编号:2023-046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雷电微
力”)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
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或疑问,并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
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
告。
    6.2023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
属的 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
    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则已获授但尚
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
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三、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
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89,976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9,97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
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 89,976 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公司就作废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