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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森赫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8  

                                                    证券代码:301056           证券简称:森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9:15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工业园区森赫大道1号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东流先生主持召开。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200,21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5.04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
表股份 200,09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3,82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1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中小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3,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13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4,2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6%。
    (二)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2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
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反对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0%;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5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鉴于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李东流担任公司董事,同时控制公司股
东浙江米高投资有限公司、湖州尚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各 90%股份,这三位股东
合计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86,390,000 股,依法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0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50%;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5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09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0%;
反对 11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茜芝、包琦欣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