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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隆新材: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3-06-0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30105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零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348,438 股

2、发行价格:16.33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2.54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5,576,596.31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348,438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6 月 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
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自 2023 年 6 月 8 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发
行对象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公
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
限售期届满后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获配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委托人、
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一、公司概况 ............................................................................................................... 3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4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18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19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21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3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24
八、其他重要事项 ..................................................................................................... 25
九、备查文件 ............................................................................................................. 25




                                                                  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汇隆新材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本次发行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发行方案》             指
                              方案》
保荐人(主承销商)、主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浙商证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报告期内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31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
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Hu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3
股票简称:        汇隆新材
股票代码:        301057
设立日期:        2004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        11,077.00万元(本次发行前)
注册地址: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法定代表人:      沈顺华
联系电话:        0572-8899721
传真号码:        0572-8468710
邮政编码:        313213
电子邮箱:        info@zjhuilong.com.cn
                  一般项目:纳米材料的研发;合成纤维技术、纺织技术的研发;差别
                  化有色涤纶长丝生产、销售;差别化新型环保免染有色涤纶长丝的生
                  产,涤纶长丝、锦纶长丝及原料的销售;功能色母粒(除危险化学品
经营范围:        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上市的股票种类为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
    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
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2、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30 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 号),
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T-3 日)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上午 9:00 前向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前 20 名股东(不含发行
人以及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
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3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2 家证券公司、
12 家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在询价日前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44 家投资者,合计
132 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浙江汇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5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
     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
     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
     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3 年 4 月 17 日(T 日)上午 9:00-12:00,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的
     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21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
     附件。

         截至 2023 年 4 月 17 日中午 12:00 时,除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家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
     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程序符合《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王建平、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混合策略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 2
     家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无效;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
     92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 100%出资人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该资管计划对应的申购金额为无效申购,应予以剔除。其余投资者的
     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申购
     报价合法有效。

         本次发行有效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是否
                                                申购价
                                                          申购股数                   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           类型         格(元/               申购金额(元)
                                                            (股)                   效报
                                                  股)
                                                                                       价
                                                  14.70     374,151    5,500,019.70   是
 1     顾高良                      自然人         14.76     372,630    5,500,018.80   是
                                                  14.85     370,371    5,500,009.35   是



                                            6
                                                                                       是否
                                                  申购价
                                                            申购股数                   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            类型          格(元/               申购金额(元)
                                                              (股)                   效报
                                                    股)
                                                                                         价
 2     郎敏华                       自然人          15.30     836,666    12,800,989.80   是
                                                    15.10     360,000     5,436,000.00   是
 3     刘志雄                       自然人
                                                    16.16     330,000     5,332,800.00   是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
 4     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5 号私     其他           14.89     671,591     9,999,989.99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5     公司—金泰龙盛玖号私募证      其他           15.55     643,086     9,999,987.30   是
       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6     公司—金泰龙盛壹号私募证      其他           15.55   1,286,170    19,999,943.50   是
       券投资基金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7     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      其他           15.55     964,630    14,999,996.50   是
       券投资基金
 8     薛小华                       自然人          16.13     310,000     5,000,300.00   是
                                                    15.07     380,000     5,726,600.00   是
       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
 9                                   其他           15.62     370,000     5,779,400.00   是
       司
                                                    16.54     350,000     5,789,000.00   是
 10    毕春华                       自然人          16.00   1,250,000    20,000,000.00   是
 11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5.60     320,512     4,999,987.20   是
                                                    15.81   5,173,919    81,799,659.39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6.33   2,400,420    39,198,858.60   是
                                                    16.71     687,800    11,493,138.00   是
                                                    15.51     644,743     9,999,963.93   是
 1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6.55     362,536     5,999,970.80   是
                                                    16.03   1,600,000    25,648,000.00   是
 14    谢恺                         自然人          16.13   1,500,000    24,195,000.00   是
                                                    16.39   1,400,000    22,946,000.00   是
                                                    16.02   1,850,000    29,637,000.00   是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
 15    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      其他           16.18   1,700,000    27,506,000.00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6.38   1,500,000    24,570,000.00   是
                                                    15.89     950,000    15,095,500.00   是
 16    刘姊琪                       自然人          16.05     620,000     9,951,000.00   是
                                                    16.40     305,000     5,002,000.00   是


                                              7
                                                                                              是否
                                                       申购价
                                                                  申购股数                    为有
序号               认购对象               类型         格(元/                 申购金额(元)
                                                                    (股)                    效报
                                                         股)
                                                                                                价
                                                         15.69     3,833,652    60,149,999.88
                                                                                                部分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16.35     2,061,161    33,699,982.35
                                                                                                有效
                                                         16.67       737,852    12,299,992.84
                                                         15.69       892,288    13,999,998.72    是
 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6.30       613,496     9,999,984.80    是
                                                         15.20     1,973,684    29,999,996.80    是
 19      潘旭虹                          自然人          16.20       925,926    15,000,001.20    是
                                                         16.90       295,858     5,000,000.20    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以上 19 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
      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发行价
      格为 16.33 元/股。

             (3)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申购价
      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定价配售原则,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16.33 元/股,申购价格在 16.33 元/股及以上的 8 名认购对象确定
      为 获 配 发 行 对 象 。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为 7,348,438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19,999,992.54 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
      下: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448              32,699,975.84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504,592              24,569,987.36
      金
      谢恺                                                   1,405,143              22,945,985.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1,844              17,993,112.5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420             5,999,968.60
      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54,500             5,788,985.00
      刘姊琪                                                     306,307             5,001,993.31
      潘旭虹                                                     306,184             4,999,984.72


                                                   8
            合计                            7,348,438        119,999,992.54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
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向特定对象竞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7,348,438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 号)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
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5,714,286 股)。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4 月 13 日(T-2 日),发行
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4.70 元/股。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
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
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33 元/股,其与发行底价的比
率为 111.09%。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9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2.54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23,396.23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15,576,596.3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 万元。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8 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2:00 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
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928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12:00 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投
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19,999,992.54 元。

    2023 年 5 月 29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3,180,000 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3 年 5 月 2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10935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3 年 5 月 29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48,438 股,发行价格 16.33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999,992.54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423,396.2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576,596.31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348,438.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08,228,158.31 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4,423,396.23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承销及保荐费 3,180,000.00 元,审计及验资费 566,037.74 元,律师费 613,207.55
元,其他费用 64,150.94 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10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具体配售结果如下: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448        32,699,975.84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1,504,592        24,569,987.36
金
谢恺                                           1,405,143        22,945,985.1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01,844         17,993,112.5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7,420             5,999,968.60
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54,500             5,788,985.00
刘姊琪                                          306,307             5,001,993.31
潘旭虹                                          306,184             4,999,984.72
               合计                            7,348,438        119,999,992.54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 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11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2,002,448 股

    限售期:6 个月

    2、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名称: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F 座 345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正大中心南塔 17 层 03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海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
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1,504,592 股

    限售期:6 个月

    3、谢恺

    姓名:谢恺

    身份证号:3101011988********


                                   12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

    获配数量:1,405,143 股

    限售期:6 个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1,101,844 股

    限售期:6 个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 号 28-29 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13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数量:367,420 股

    限售期:6 个月

    6、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 333 号 215-05 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729 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 1 号楼
46 楼

    法定代表人:朱旭东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354,500 股

    限售期:6 个月

    7、刘姊琪

    姓名:刘姊琪

    身份证号:2113021983********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获配数量:306,307 股

    限售期:6 个月


                                    14
    8、潘旭虹

    姓名:潘旭虹

    身份证号:3301021986********

    住所:杭州市拱墅区********

    获配数量:306,184 股

    限售期:6 个月

    (十一)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
易安排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
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
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
信息披露。

    (十二)发行对象的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查验,相关发行对象登
记备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谢恺、刘姊琪、
潘旭虹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范围,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
金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13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均已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7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均已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 4 个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参与认购,均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
已在规定时间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并已提供登记备案
证明文件。

    综上,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
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2、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
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
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
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 6 号》《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投
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 A、B、C 类,
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 C1、C2、C3、C4、C5。本次
汇隆新材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
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


                                  16
关资料核查,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享家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属于专业投资者 A 类,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属于普通投资者
C4,谢恺、刘姊琪、潘旭虹属于普通投资者 C5,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十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深交所审核通过的发
行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96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
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
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
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7
    (十四)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规
定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批复
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
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
市尚需向深交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 年 5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证券代码:301057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
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6 月 8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
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1                   沈顺华                          39,414,600               35.60
  2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13,138,200               11.87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                                                    6,488,000                   5.86
                      合伙)
  4                   朱国英                           5,839,200                   5.27
  5                      彭涛                          3,021,400                   2.73
  6                      冯涛                          2,146,513                   1.94
  7                   钱海平                           2,000,000                   1.81
  8                   徐宝春                           1,301,800                   1.18
  9                      杨敏                          1,270,900                   1.15
  10       德清德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164,700                   1.05
                  合计                                75,785,313               68.4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总数(股)
                                                                          (%)
  1                   沈顺华                            39,414,600                 33.37
  2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                    13,138,200                 11.12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3                                                      6,488,000                  5.49
                      合伙)
  4                   朱国英                             5,839,200                  4.94
  5                      彭涛                            3,021,400                  2.56
  6                      冯涛                            2,146,513                  1.82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448                  1.70
  8                   钱海平                             2,000,000                  1.69
          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1,504,592                  1.27
          —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

                                          19
                              资基金

     10                         谢恺                             1,405,143                  1.19
                         合计                                   76,960,096                 65.16

       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帐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348,438 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别          (截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收盘)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6,450,000           59.99       73,798,438            62.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320,000           40.01       44,320,000            37.52
             合计                 110,770,000         100.00       118,118,438           100.00


       本次发行前后,沈顺华、朱国英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
   发行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37                0.09                   0.34               0.08

每股净资产                        5.63                5.71                   6.25               6.33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一季度财务报。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3 月 31 日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
   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3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

                                                 20
 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 3 月       2022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月
      项目
                          31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流动资产合计             42,004.34              42,297.26          37,958.09              18,706.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384.04              33,824.21          30,975.81              24,599.18
     资产合计              76,388.38              76,121.47          68,933.90              43,305.61
  流动负债合计             12,609.10              13,267.62              8,368.79            6,893.86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2.45                562.12                529.68               381.00
     负债合计              13,151.56              13,829.73              8,898.46            7,274.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63,236.82              62,291.74          60,035.43              36,030.75
      益合计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6,388.38              76,121.47          68,933.90              43,305.6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5,844.30       61,524.27        61,346.10       54,105.49
          营业利润                       1,021.92        4,256.52         7,541.67        7,491.93
          利润总额                       1,021.31        4,221.85         8,030.04        7,539.11
             净利润                        945.08        4,057.67         7,211.26        6,685.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945.08        4,057.67         7,211.26        6,685.42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882.07        3,513.09         6,453.66        6,014.00
  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8.60        2,133.93      8,637.99      13,770.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20.68        5,743.94    -17,279.65      -4,675.50



                                             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3    1,878.37     17,478.00      -6,605.23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24.94      126.34          -35.86       -73.77
            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04.29     9,882.58       8,800.48     2,415.92


    4、主要财务指标

                                2023 年 3 月   2022 年 12      2021 年 12     2020 年 12
            项目               31 日/2023 年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1-3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3.33         3.19            4.54           2.71
速动比率(倍)                          2.58         2.38            3.55           2.03
资产负债率(合并)(%)               17.22         18.17           12.91          16.8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99        20.65           23.50          17.54
存货周转率(次)                        1.30         5.39            8.30           6.4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0.09         0.19            0.79           1.68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66         0.89            0.81           0.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37            0.81           0.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         6.65           16.45          20.47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3,305.61 万元、68,933.90 万元、
76,121.47 万元和 76,388.38 万元,公司总资产规模呈增长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8,706.43 万元、37,958.09 万元、
42,297.26 万元和 42,004.34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公
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3.20%、55.06%、55.57%和 54.99%。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24,599.18 万元、30,975.81 万元、33,824.21
万元和 34,384.04 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构成,非流动
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56.80%、44.94%、44.43%和 4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7,274.86 万元、8,898.46 万元、13,829.73
万元和 13,151.56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等构成,流动负债占负债比重分别为 94.76%、

                                       22
94.05%、95.94%和 95.88%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16.80%、12.91%、18.17%和 17.22%,资
产负债率较低。2020 年度至 2021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现上升态势,
2022 年末和 2023 年 3 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有所下降,主要系随
着公司营业规模扩大,应付账款等有所增加所致,总体上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
率均大于 1,偿债能力较强。

    3、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105.49 万元、61,346.10 万元、61,524.27
万元和 15,844.30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6,685.42 万元、7,211.26 万元、4,057.67 万
元和 945.08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有所波动,其中 2022 年度较上年同比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原油价格上涨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聚酯切片价格呈现波动
上升趋势,产品成本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受 2022 年度经济环境影响,
公司主营产品销量同比有所下降,从而导致公司产品营业毛利下降,净利润随之
有所减少。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注册地址: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保荐代表人:钱红飞、周旭东
    项目组成员:陈忠志、张航、於斯诚
    电话:021-80106022、80105911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经办律师:张昕、徐逍影
    电话:010-52682888

                                     23
    传真:010-52682999

    (三)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注册会计师:蔡畅、何新娣、叶鑫、叶冠成
    电话:0571-8580 0402
    传真:0571-8580 0465

    (四)验资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注册会计师:蔡畅、何新娣、叶冠成
    电话:0571-8580 0402
    传真:0571-8580 0465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签署了保荐协议,浙商证券指定钱红飞和周旭东
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
作。

    钱红飞:保荐代表人,2015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保荐代表人资格、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曾参与或负责数智交
院、汇隆新材、杭州柯林、杭华股份、建业股份、汉嘉设计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永高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汉嘉设计、兴源环境、银江股份重大
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和实践经验。

    周旭东:保荐代表人,2001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和保荐代表人资格,曾担任得邦照明、汉嘉设计、越剑智能、杭州柯林、汇隆新
材、镇洋发展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顺鑫农业配
股、华菱钢铁可转换公司债券、津滨发展非公开发行股票、国恒铁路非公开发行

                                  24
股票、大东南非公开发行股票、安纳达非公开发行股票、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股
票、向日葵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银江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兴源环境重大资产重
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理论和实践经验。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发行人本次发
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发
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
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25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署页)




                                   发行人: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