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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隆新材: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6-14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5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三),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顺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股份
66,526,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60.05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65,730,0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59.33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96,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
总股份的 0.71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846,7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7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04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796,7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
决权总股份的 0.7192%。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
(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
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45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7%;反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413%;反
对 7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昕律师、徐悦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汇隆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