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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汇隆新材: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3-08-02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
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由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经审查,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宇先生、张燕燕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选举。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
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次日(即 2023 年 8 月 20 日)起三年。

    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
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
务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周宇先生,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现任公司监事。2012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杭州优时软件有限公司实施
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信息部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汇隆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
                              注
份 7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7%。周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
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张燕燕女士,198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
学历,现任公司监事。2009 年 4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义乌市金泽文体用品有限公
司网络销售;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自由职业;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
任汇隆有限外贸单证员;2014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外贸单证员;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审计主管;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兼任博瑞斯特(杭
州)科技有限公司及多普达(杭州)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燕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汇隆投资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6,2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张燕燕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注:公司总股本:按总股本 118,118,438 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

量 668,000 股后的 117,450,438 股为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