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立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845 号)同意注册,2022 年 7 月 26 日,
杭州市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8.00 元,
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公开
发行累计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6,196,590.33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83,803,409.6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 39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高教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广立测试设备有限公司、广立微(上海)技术有限公
司、长沙广立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保
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杭州广立微电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1202026229900178565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级开发项目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杭州广立微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00101040038396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业化项目
杭州广立微电子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3301040160021107647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司城西支行 地项目
杭州广立微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010301040023277 超募资金 存续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杭州广立微电子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2110757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本次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司城西支行
杭州广立微电子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1010122002454574 超募资金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司杭州分行
杭州广立微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14934610919 超募资金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司杭州高教路支行
杭州广立微电子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21107449 超募资金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司城西支行
杭州广立测试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71010122002585444 存续
备有限公司 司杭州分行 级开发项目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地项目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级开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广立微(上海)技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 121946108410505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存续
术有限公司
港新片区支行 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地项目
集成电路成品率技术升
级开发项目
集成电路高性能晶圆级
长沙广立微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31909991610107 测试设备升级研发及产 存续
有限公司 司长沙分行
业化项目
集成电路 EDA 产业化基
地项目
三、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注销情况
杭州广立微电子 杭 州 银 行 股份 有 限 公
3301040160021107571 0.00 本次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司城西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作其他用途,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保荐机构发
表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涉募集资金投资已经支付完毕,公司已将上述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利息收入)26.06 万元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该节余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
上述募资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注销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零。公司与杭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应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