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5 证券简称:广立微 公告编号:2023-062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 1993 号关瑞大厦 C 座 4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郑勇军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名,代表股份 数 124,133,1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066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股 东大 会现场 会议 的股 东及 股东代 理人 共 6 名, 代表股 份数 98,242,1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21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 名,代表股份数 25,890,96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2.945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中小 股东代理人共 12 名,代表股份数 7,249,1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24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吴锦帆、楼晴昊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选举郑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061,347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候选人:选举史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061,347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3 候选人:选举杨慎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061,347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4 候选人:选举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787,023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选举郑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43,496 股; 1.02 候选人:选举史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43,496 股; 1.03 候选人:选举杨慎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843,496 股; 1.04 候选人:选举 LU MEIJUN(陆梅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同意股份数:6,569,172 股。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杨华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8,787,022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候选人:选举朱茶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887,022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3.候选人: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903,222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杨华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569,171 股; 2.02.候选人:选举朱茶芬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69,171 股; 2.03.候选人: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6,685,371 股。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潘伟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8,587,021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3.02.候选人:选举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7,795,721 股,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 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潘伟伟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7,369,170 股; 3.02.候选人:选举高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6,577,87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132,8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7,248,8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1,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5%;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07,3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49%;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5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1,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5%;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07,3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49%;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5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1,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5%;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07,3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49%;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5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591,2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635%;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6,707,3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249%;反对 541,88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75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吴锦帆、楼晴昊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