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3 证券简称:何氏眼科 公告编号:2023-025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青城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何氏眼科”)分别 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2023 年 3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8),股东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美信基金”)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累计不超过 6,772,69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285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持总量不超过 2,257,5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286%,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 1,128,7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143%;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 4,515,1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8572%,且 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 2,257,5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4286%。股东共青城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信基金”) 为美信基金的一致行动人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 2,708,89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 本的 1.7142%。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 902,964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14%,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过 451,48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857%;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量不超过 1,805,92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1428%,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总数不超 过 902,9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714%。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美信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鹏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获悉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 持 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例(%)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40.72 1,128,650 0.7142 2023 年 5 月 16 日 美信基金 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大宗交易 40.56 2,257,564 1.4286 2023 年 5 月 4 日 合 计 - - 3,386,214 2.1428 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集中竞价交易 38.41 451,553 0.2857 鹏信基金 2023 年 5 月 16 日 大宗交易 2023 年 5 月 4 日 40.84 902,964 0.5714 合 计 - - 1,354,517 0.8571 总计 - - 4,740,731 3.0000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权益分派 取得的股份。 注:(1)鹏信基金在上述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的股 份数量 451,553 股,超过预披露中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减持股份总数 71 股。 原因为卖出交易量的基础单位是一手(100 股),导致超过不足 100 股尾差造成, 但未超过鹏信基金减持整体计划总数的股份。鹏信基金与美信基金合计减持的股 份数量及比例符合减持相关规定。 (2)鹏信基金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减持的过程中,因交易员误操作导致 误增持买入 6900 股,买入价格为 43.05 元/股。鹏信基金在此特别承诺:该 6900 股不会在减持计划结束期内卖出;减持计划期间亦不会再发生误增持或任何增持 买入行为;本次误操作不会影响后续的减持计划的实施。 2、减持股份来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股东累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 比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488,534 6.64 7,102,320 4.4944 美信 其中: 10,488,534 6.64 7,102,320 4.4944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4,195,416 2.65 2,847,799 1.8021 鹏信 其中: 4,195,416 2.65 2,847,799 1.8021 基金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4,683,950 9.29 9,950,119 6.2965 其中: 合计 14,683,950 9.29 9,950,119 6.2965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注:上述表格中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股东美信基金、鹏信基金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2、股东美信基金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股东鹏信基金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存在部 分差异,详见上述“注(1)(2)”。 3、鹏信基金此次误操作不具有主观故意,交易员发现该笔误操作后及时撤 销了当日其他已申报但尚未成交的交易,及时向贵司汇报,并深刻认识到了本次 误操作的严重性。今后将会严格按照《证券法》以及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股东持股变动的规定,谨慎操作,坚决杜绝和防止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4、股东美信基金、鹏信基金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美信基金、鹏信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