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信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301109 证券简称:军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桥驿镇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一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道国先生
6、会议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1,638,86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076%。
(1)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4 名,代表公司
股份 311,421,1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545%。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17 名,代表公司股份
21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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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1,625,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9%;反对 10,75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4%;弃权 2,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2、《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1,625,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9%;反对 10,75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4%;弃权 2,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3、《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1,625,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9%;反对 10,75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4%;弃权 2,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11,600,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878%;反对 35,95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5%;弃权 2,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7%。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5、《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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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28,1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6%;反对10,75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21,4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312%;反对 10,7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6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6、《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00,7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78%;反对37,7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21%;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通过。
7、《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625,9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9%;反对12,500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175%;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0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26%。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
同意通过。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1)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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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311,625,9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59%;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40%;弃权 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1%。
(2)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张超文、陈妮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
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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