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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29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
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阅读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发〔2022〕26 号)相关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除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正
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安吉正强机械有限公司、诸暨市吉强汽车配件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3、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436.73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5021%。公司继续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独立董事:徐亚明、金永平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