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
同意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已就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杭 州 正 强 传 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的 批 复 》 ( 证 监 许 可
[2021]274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760.00万元,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人民币6,761.7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8.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11月1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
验〔2021〕644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用途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原计划承诺投资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
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
1 2,041.5 994.97
件扩产建设项目
年产 4600 万套万向节与 2600
2 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 4,638.02 3,216.20
项目
3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3,100.00 65.28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2,600.00 274.34
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
5 16,320.48 0
厂项目
合计 28,700.00 4,550.78
注:前期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
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
目的议案》,新增“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19,358.5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9,358.50万元,上述拟使用的募集
资金来自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部
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
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7月13
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
议案》,调整“年产4600万套万向节与2600万套节叉机器换人技改扩能项目”和“汽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
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新增“新能源汽车用零部件智能工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前期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和第一届十一次监事会,审
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将“汽
车转向及传动系统用零部件扩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原来的24个月调整为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由
原来的12个月调整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进行延期的募投项目为“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和“信息化建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信息化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内容为新购置国内外高端研发、检测设备
和应用软件,新增研发人员,对行业技术及相关应用进行重点研发。近年来,行
业及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对于产品在工艺设计、技术开发等方面的要求也愈
加严格。受限于场地,公司为及时交付客户订单,优先使用募集资金采购提升公
司生产效率的生产设备,对于面积较大的检测设备等暂缓采购。因此,公司在相
应的技术研发投入上更为谨慎。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的
建设质量,在不影响现有业务需求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将该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信息化建设项目
为实施信息化系统,公司在基础网络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以及建设智能仓库的
工期较长,智能仓库建成后为配合车间生产,仓库搬迁速度放慢,目前厂区千兆
光纤和无线AP部署、防火墙、交换机以及服务器等网络硬件采购及部署已完成,
设备的运行状态数据已采集。后续毗邻地块的新工厂将陆续投入建设,为了更好
协同公司战略发展,公司也将结合实际情况来合理推动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故拟
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项目
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内容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举措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
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专项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坚持审慎投资原
则调整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技术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
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
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正强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
正强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