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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满坤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30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
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吉安满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阅何惠红女士、耿久艳女士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
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何惠红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耿久艳女士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罗   宏                   刘娥平                 张清伟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