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1 证券简称:冠龙节能 公告编号:2023-037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政宏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博园路6966号上海汽车城瑞立 酒店三楼嘉定厅。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 代表股份125,999,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4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3人,代表股份125,977,6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132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 份324,8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303,3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8人,代表股份2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28%。 3、公司部分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通 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01、《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02、《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70,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32%;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 Karon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予以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 数量为 113,106,861 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5,977,6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9%; 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03,3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3.3824%;反对 21,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17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政宏先生、李秋梅女士、李易庭先生、林凤仪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1、选举李政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2、选举李秋梅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3、选举李易庭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3.04、选举林凤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陆洋先生、林连兴先生、杨艳波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1、选举张陆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6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2、选举林连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4.03、选举杨艳波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邱和春先生、张旭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 15.01、选举邱和春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15.02、选举张旭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25,977,6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303,39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83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团结、王博元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