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8 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1 的股份数为 54,801,5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15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54,784,54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13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000.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0208%。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509,275.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300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通过视频会 议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4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10.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54,784,5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0%;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0.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金德先生、李建先生、南通悦享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5 表决情况:15,217,533.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4%;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6%;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1,818,95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41%;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59%;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宋永华先生、王进先生、卞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1,181,047.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68%;17,000.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2%;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表决情况:3,492,275.00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56%;17,000.00 股反对,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4%;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刘梁律师、郭保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华联(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华联(郑律)法字第(2023)05001 号)。 特此公告。 6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