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2-07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
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董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以
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并同意
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仅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剑民:
李泽广:
吴国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