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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田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7-05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等
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谢云为公司总经理、赵刚科、周淑华、刘创、祁蘅淅为
公司副总经理、李广华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以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有效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激励并促使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按此方案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薪酬,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亿红、潘岷溟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