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3-08-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大族数控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斌 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科伊 联系电话:0755-238352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 2023 年半 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
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
2023 年上半年实现 致业绩下滑的因素,
营业收入 77,104.35 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
万元,同比下降 施加以改善,同时按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55.29%,实现归属于 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信息披露义务,保荐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润 9,543.65 万元,同 机构将本着勤勉尽责
比下降 72.92%。主 的态度对公司上述情
要原因系 PCB 行业 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督
不景气,下游客户减 导,督促公司改善经
少设备投入导致订单 营业绩,切实回报全
量下降所致。 体股东。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承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诺 措施
1.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6.欺诈发行上市时相关措施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7.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是 不适用
10.未履行承诺的措施 是 不适用
11.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
未发生变更
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 1、2023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我
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公司保荐的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信息”)出具《关于对对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陆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文斌、何文江、刘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
整改情况 措施认定:创意信息披露的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上
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
款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
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人
员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 年 4 月 4 日,中国证监会西藏监管局对我公
司出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欣、宋永新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作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钰矿业”)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保荐机构,在 2017 年至 2018 年
6 月持续督导工作中存在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现场检查不
到位,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并审慎核查,未能督导发行
人有效防止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金;对销售收入及主
要客户异常变化核查不充分,未采取充分的核查程序。我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58 号)第四条、《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37 号)第四条的规定。徐欣、
宋永新作为华钰矿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项目的签字保荐
代表人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和
整改问题,检查我公司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
作规范,并引以为戒,要求相关人员勤勉尽责,切实提升
投行业务质量。
3、2023 年 4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
具《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
措施认定:我公司在担任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项目的保荐人过程中,作为项目保荐人,承担了对发行人
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证等职责,但未
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规范的要求,对
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售、内部控制等异常情形保持充
分关注并进行审慎核查,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
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第三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
施进行整改,出具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
内部追责。我公司将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
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督
促保荐代表人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出具文件
的真实、准确、完整。
1、2023 年 2 月 1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
荐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翘神
州”)出具《关于对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认定:义
翘神州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显示,自上市以来,义
翘神州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义翘神州未就上
述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
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7.1.2 条、第 7.1.3 条相关条款
的规定。义翘神州董事会秘书冯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3.34 条相关规定,对义翘神州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
仔细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
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
大事项
护全体股东利益。
2、2023 年 4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我公司出
具《关于对保荐代表人韩昆仑、段晔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
决定》,纪律处分认定:韩昆仑、段晔作为我公司推荐的
陕西嘉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直接
承担了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尽职调查、申请文件的核查验
证等职责,但未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执业
规范的要求,对发行人境外存货、境外销售、内部控制等
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形保持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表的核
查意见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三
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纪律处分后高度重视,
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问责,并要求相关人员应当引以为
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深交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保荐代表人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吴 斌
年 月 日
熊科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