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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21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
午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1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 楼一区
    A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上述议案 1-3 涉及股权激励计划,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
    他股东委托投票。议案 1-6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其余议案均为股东大会普
    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1-3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
    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陈长生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
    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议案 1、2 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3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
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
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深圳市大族数
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
以便登记确认。邮件、信函须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董秘办方
为有效;来信请寄: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 12 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 楼大族数控董秘办,邮编:51810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 楼公
司董秘办。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鸳鸳

    (2)联系电话:0755-86018244

    (3)邮箱:hanscnc2002@hanscnc.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4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1 日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00

    投票简称:数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召开的深圳市大族数控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
    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
    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
  3.00                                                          √
           项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4.00                                                          √
           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
  7.00                                                          √
           案》

  8.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

                                               7
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

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 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
        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法人股东法定代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
盖章



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17: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董秘办,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
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
诺。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