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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数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09  

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
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
中,现场会议于下午14时30分开始在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
造中心3栋7楼一区A01会议室召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朝辉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1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369,143,082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7.891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7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69,081,8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8766%。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8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61,2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46%。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陈长生先生接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30)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
束,征集人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情况:359,846,04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38%;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62%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3,00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64%;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36%;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杨朝辉、深圳市族芯聚贤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8,2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51%;54,8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49%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69,084,81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的99.9842%;58,269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158%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嘉瑜律师、方梓斌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