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威股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3-12-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拟提交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坤先生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
要求。钱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董事候选人钱坤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
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张晟杰:
高利擎:
孙裕彬:
2023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