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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泰环保: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3-06-19  

                                                      证券代码:301203           证券简称:国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2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及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成
员。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长选举情况
   董事长:陈柏校先生
   董事长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陈柏校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监事会主席:俞洪春先生
   监事会主席的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俞洪春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专门委员会                委员                     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                刘晓松、李东升、陈柏校   刘晓松
提名委员会                李东升、池仁勇、陈柏校   李东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池仁勇、刘晓松、陈柏校   池仁勇
战略委员会                陈柏校、夏玉坤、池仁勇   陈柏校
   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夏玉坤先生
   副总经理:洪根惠先生、何建刚先生、沈家良先生、王成先生
   财务总监:陈华琴女士
   董事会秘书:沈家良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任职
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沈家
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夏玉坤先生、何建刚先生、陈华琴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2023年6月2日
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洪根惠先生、王成先生、沈家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沈家良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3733615
   邮箱:gthb@mail.hzgthb.com
   五、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田群超女士
   田群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田群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田群超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398号8楼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3733615
   邮箱:gthb@mail.hzgthb.com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洪根惠,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工程师。
2001 年 5 月至 2005 年 6 月,担任杭州晨光化工有限公司 PPR 车间主任;2005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担任杭州美一精密机电元件有限公司制造课课长;2009 年 9 月至
今,担任公司项目经理;2017 年 2 月至今,担任杭州旦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根惠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国信证券-兴业银
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455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
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成,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工程师。
2016 年 7 月至今,担任上海旦源执行董事、经理;2017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民安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今,担任杭州湘泰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湘湖研究院理事长。
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浙江广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成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国信证券-兴业银行
-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5,455
股,王成先生与董事长陈柏校系甥舅关系,与董事、财务总监陈华琴女士为甥姨关
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简历
    沈家良,男,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注册会
计师。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历任杭州中锦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杭州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助理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杭州天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家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375%,通过国信证券-兴业银行-国信证券国泰环保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182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田群超,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2014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萧山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记者、编辑;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棕榈大道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主导师;2018 年 6 月至今,历任杭
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20 年 11 月至今,
担任杭州湘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群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