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亚香股份: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2023-07-07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持有公司股份 4,87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6.03%)的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
丁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0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自公告披
露之日起 6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616,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永丁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自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永丁投资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000%,本次减
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
                                                                    占公司总股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本的比例
                                            (元/股)     (股)
                                                                        (%)
                       2023 年 6 月 28 日
永丁投资    大宗交易   至 2023 年 7 月 7      32.92     1,212,000    1.5000
                              日
    2、自 2023 年 7 月 5 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永丁投资累计减持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4665%。
   3、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4,875,000      6.0334      3,663,000      4.5334

 永丁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5,660         5.3659      3,123,660      3.86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9,340        0.6675      539,340        0.6675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永丁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永丁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
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永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
    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