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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医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5-1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五洲医疗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科嘉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剑云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本年度内未列席,均事前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管理、规范运作、股东及董监高股份减持等
                                             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无                                不适用

                                         2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所持股份限售及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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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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