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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医疗: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7-0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宏宇

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医疗”、“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   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5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 51,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

总股本为 68,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 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00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75.00%。

    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公司股东为熊轶群 1 户,申请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来源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至今,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概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限售股份概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6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 5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熊轶群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书面委托。公司

经审核确认,股东本次申请符合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条件。本次解除限

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28,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8,000,000 股的比例

为 2.10%。


    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述股份限售

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期间,公司股东熊轶群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作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书面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

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

施减持。

    3、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除上述承诺外,公司股东熊轶群无后续追加承诺,也无其他法定承诺和股份

相关事项的其他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东熊轶群均严格履行了上

述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公司股东熊轶群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5 日(星期三)。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1 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42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10%;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42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10%。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的具体情况:
                                         限售股数量        解除限售数量         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股)             (股)                      (股)

   1        熊轶群    首发前限售股          1,428,000              1,428,000                  1,428,00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2)公司股东熊轶群未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四)公司董事会将监督上述股东承诺的持续履行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


  四、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解除限售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51,000,000           75.0000     -1,428,000     49,572,000             72.9000
 流通股

       首发前限售股         51,000,000           75.0000     -1,428,000     49,572,000             72.9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000,000           25.0000     1,428,000      18,428,000             27.1000

 三、总股本                 68,000,000          100.0000               0    68,000,000            100.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申请解

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司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期间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公司股东所持股

份符合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条件。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

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何科嘉            林剑云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