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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医疗: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8-26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0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星
期五)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凡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49,585,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91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572,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9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1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19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77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4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5,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10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93%。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继续使用任一时点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等范围内行
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
关事宜。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8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1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
授权公司使用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
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委托理财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授权期
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期限内再次审
议通过相关议案时止。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和期限等范围内行
使相关审批权限,签署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
关事宜。
    三、律师的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乔华姗女士、胡娟女士
    3、见证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出席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