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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五洲医疗: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7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3-053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
期五)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观音路 2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黄凡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49,573,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9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9,572,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72.9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1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66,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2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65,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125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8%。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5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8%;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64%;
    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3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具体修订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制度(2023 年 10 月修订)》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黄凡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1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1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黄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2.02 项炳义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2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2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项炳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3 张洪瑜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3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3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洪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2.04 潘岚岚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4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4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潘岚岚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王清刚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1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1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王清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02 娄亦捷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2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2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娄亦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3.03 郑晓风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3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3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郑晓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4、《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01 罗结松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1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1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罗结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4.02 周乐翔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1)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9,573,102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766,102 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通过。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周乐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的见证意见
    1、见证律师:乔华姗女士、胡娟女士(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见证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