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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8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医疗”)于2023年2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持有公司股份7,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5000%)的股东阳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减持不超过6,336,000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今日收到股东阳光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
  至2023年5月22日,阳光人寿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阳光人寿保险     大宗交易         -                -         -           -
  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产                   2023.2.23-                  1,055,9     0.999956
                 集中竞价交易                    35.85
  品                             2023.5.22                   54          %

                                                            1,055,9     0.999956
      合计
                                                             54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920,000 7.500000 6,864,046 6.500044
  阳光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 公司- 分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920,000 7.500000 6,864,046 6.500044
  红保险产品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影响。
    4、截至目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告知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阳光人寿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