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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07-03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与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
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7月3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的签署
页)



监事签字:




 彭胡杨               周成林                  程文杰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