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康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30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华康世纪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审阅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
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形,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亮 齐亮 郭孟焕
2023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