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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康医疗: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23-11-2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一号宏泰大厦 21 楼           邮编:430077
The 21st floor, Hongtai Building, No. 1 Huanle Avenue, Hongshan District, Wuhan city, Hubei Province, China
                     电话/Tel: (+86)(027) 87301319    传真/Fax: (+86)(027) 87265677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节 相关重大事项更新 .................................................................................................................... 7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7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7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7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上市 .................................................................................................................... 13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 13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13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 14

八、发行人的业务 ................................................................................................................................ 15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15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7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22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6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6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2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 28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生产等标准 .................................................... 28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 28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 29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29


                                                                            4-1-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风险评价 ................................................................................................ 29

二十二、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 30

第二节        历次问询回复更新 ................................................................................................................ 30

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30

二、《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51

第三节 签署页 .................................................................................................................................... 105




                                                                      4-1-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律师工作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公司、华康医
                     指 业板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华康医疗,股票代码:
疗、发行人
                        301235
华康有限             指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室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英证券、主承         指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销商
                        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方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人
本次发行             指 民币 78,000 万元(含 7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行为
                        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
本次发行方案         指 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海菲歌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北菲戈特全资子
上海菲歌特           指
                        公司
                        深圳市华康世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深圳华康             指
                        公司
                        深圳华康世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
华康软件             指
                        司
湖北菲尔特           指 湖北菲尔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湖北菲浠特           指 湖北菲浠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汉黄陂华晨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武汉华晨康           指
                          公司
                          武汉华思康世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
武汉华思康           指
                          公司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工程设备托管服务有限公司,系发
华康托管             指
                          行人原全资子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7 日注销
                          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
康汇投资             指
                          东、员工持股平台
                          上海复星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复星投资             指
                          系发行人股东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
达晨投资             指
                          人股东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金浦投资             指
                          (有限合伙),系发行人股东
阳光人寿             指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发起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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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汇会计师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英证券             指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国浩           指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本所为本次发行指派的经办律师,即在本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律师             指
                          签署页“经办律师”一栏中签名的律师
资信评级机
                     指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构、中证鹏元
《募集说明
书》、《可转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债募集说明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书》、募集说
明书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
                     指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理制度》
《债券持有人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指
会议规则》                有人会议规则》
《审计报告》         指 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可转债管理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证券期货法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律适用意见第         指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18 号》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律师工作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
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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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6 号




致: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发行人与本所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
担任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
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发行人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并据此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出具了《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1 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律师工作
报告》(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3 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国浩
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2 号,以
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
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3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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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和《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
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
见书(四)》(2023 鄂国浩法意 GHWH112-05 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

     因发行人财务报表截止日由 2023 年 6 月 30 日更新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本所律师就发行人财务报表更新期间内相关情况进行了更新核查,并对《第一轮
审核问询函》和《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涉及事项发生变化的内容进行查验的基础
上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对于《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
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和《补
充法律意见书(四)》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再重复发表意
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
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和《补充
法律意见书(四)》的补充和修改,并构成上述法律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所在上述法律文件中所述的法律意见出具依据、律师声明事项、释义等相关
内容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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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一节 相关重大事项更新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所获
得的批准和授权尚在有效期内,相关批准及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
尚需经深交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截至本
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仍具备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日,发行人本次发行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实质条件: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后的股份与发行人已发行的股份具有同等
权利,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1.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发行人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
责明确,并已明确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
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度发
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260.48万元、8,136.15万元与10,248.87
万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7,881.83万元。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78,000.00万元(含本数),参考近期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

                                    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估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证
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发行方
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本次发
行的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洁净医疗专项工程
建设项目”、“洁净医疗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耗材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
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本
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所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
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4.发行人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
即不存在下列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5.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与华英证券签订了保荐及承销协议,根据该等
协议,发行人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承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符合《证券
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如上文“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之“(二)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
的相关规定”部分所述,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二)项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2020年度、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发行人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1.75%、52.21%、30.26%及38.41%,整体维持在较低水平,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
健,财务风险较低;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发行人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64.87万元、4,459.27万元、-34,209.79万元及-
30,109.26万元,现金流量整体情况正常。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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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现金流量,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至第(五)项的规定
    (1)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
项的规定。
    (2)发行人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
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
规定:
    ①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五、发行人的独立性”所述,发行人资产完整,业
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如本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
争”所述,发行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构成同业
竞争的情形。
    ②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八、发行人的业务”所述,发行人系一家现代医疗
净化系统综合服务商,致力于解决医疗感染问题,并为各类医院提供洁净、安全、
智能的医疗环境,主营业务包括医疗净化系统研发、设计、实施和运维,相关医
疗设备和医疗耗材的销售,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律
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所述,发
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③如律师工作报告正文之“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
权债务”及“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所述,发行人的主要资产、知识产权等
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
有事项,亦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
利影响的事项。
    (3)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及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1635号、
[2021]6868号、[2023]4942号、)并经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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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2022年《审计报告》,发行人截至2022年末不存在持有金
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发行人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
    (3)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
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4.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如下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
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5.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行
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洁净医疗
专项工程建设项目”、“洁净医疗配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耗材物流仓储配
送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1)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
所列的限制类或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
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
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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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实施后,发行人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发行人生产
经营的独立性,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6.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有期限、面值、利率、评级、债券持有人权利、
转股价格及调整原则、赎回及回售、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等要素。可转债利率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7.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8.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
    9.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已与华英证券签订了保荐及承销协议,根据该等
协议,发行人聘请华英证券担任其保荐人并承销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符合《注册
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发行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符合《可转债
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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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
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
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在本次可转
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不得向上修正,
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规定。
    4.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发
行方案》,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股的可转债,可转债持
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若本次可转债募集
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
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符
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五)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1.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已持有和拟持有的
财务性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符合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的规定。
    2.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未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债券余额
为不超过78,00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173,477.45万元,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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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三条的规定。
    3.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
五条的规定。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及上市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和
《法律意见书》“四、发行人的设立”部分的内容未发生变更。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册员工共有1,967人,发行人及其
下属子公司均与其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和工资
等各项管理制度。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
司按照国家及公司所在地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障体系,依法为员工办理并缴纳了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未有因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而
被处罚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业务、资产、
人员、机构和财务均独立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及显失公平的关联
交易,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资料,截
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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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持股数量          质押或冻结
                       股东              持股比例(%)
  号                                                         (股)            股份数量
  1                   谭平涛                 44.23        46,708,990               -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6.31          6,661,246               -
               分红保险产品
  3                康汇投资                  4.56          4,815,360               -

  4                   胡小艳                 2.96          3,123,650               -
         重庆金浦医疗健康服务产业股
  5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74         2,888,400.00
                   伙)
  6       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0.82         866,300.00
         国联证券-浦发银行-国联华
  7      康医疗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0.66         694,804.00               -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0.47         500,000.00               -
               证券投资基金
         J. P. MorganSecuritiesPLC-自
  9                                          0.46         487,700.00               -
                     有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10     柏瑞质量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          0.40         426,801.00               -
                   基金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和
《法律意见书》“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部分的内容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5,514,300                      52.57

       首发前限售股                        54,648,000                      51.75

       首发后可出售限售股                  866,300.00                       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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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55,514,300                     52.5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085,700                     47.43

三、总股本                                105,600,000.00                    100




        八、发行人的业务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律师工作报告》和
《法律意见书》中发行人的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及境外经营情况未发生变更。
    根据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及
发行人提供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14,192.83     118,009.76         85,343.55         75,717.57

  营业收入总额           114,510.58     118,890.25         86,080.61         76,182.10
 主营业务占营业
                          99.72%         99.26%             99.14%            99.39%
 收入总额的比例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发
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发行人现持有的《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终止的事由,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的关联方
    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关
联方确定“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等规定作为界定关联方的标准,经本所律师核
查,就2023年7月至9月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发生变化,本所律师对该部分情况
补充阐述如下: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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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的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发生变化外,未新增其他关联方,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1                                            6.31%           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司—分红保险产品
        注:根据发行人 2023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网上发布《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编号:2023-073),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上海复星

创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发行人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不再属于持有发

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二)关联交易
        根据发行人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7月-9月,发
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发行人提供的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协
议,报告期内,发行人除了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发放薪
酬、津贴外不存在其他经常性的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23 年 7 月至 9 月,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与关联方新增关
联担保事项:

                                                                                   担保
                                        担保金                                     是否
序                               被担              担保   主债权起   主债权到
        担保方      债权人              额(万                                     已经
号                               保方              方式     始日       期日
                                          元)                                     履行
                                                                                   完毕
                 中国银行股份
          谭平                                     最高
                 有限公司武汉    华康
1       涛、胡                          20,000     额保   2023.9.8    2024.9.7      否
                 东湖新技术开    医疗
          小艳                                     证
                   发区分行
          谭平   招商银行股份                      最高
                                 华康
2       涛、胡   有限公司武汉           30,000     额保   2023.7.5    2024.7.4      否
                                 医疗
          小艳       分行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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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
                                     担保金                                      是否
序                            被担              担保   主债权起    主债权到
     担保方       债权人             额(万                                      已经
号                            保方              方式     始日        期日
                                       元)                                      履行
                                                                                 完毕
       谭平    中信银行股份                     最高
                              华康
3    涛、胡    有限公司武汉          8,000      额保   2021.1.28   2023.12.15     否
                              医疗
       小艳        分行                         证
               武汉农村商业                     最高
                              华康
4    谭平涛    银行股份有限          4,500      额保   2023.7.24   2025.7.23      否
                              医疗
               公司光谷分行                     证
       谭平    上海浦东发展                     最高
                              华康
5    涛、胡    银行股份有限          10,000     额保   2023.7.10   2024.7.10      否
                              医疗
       小艳    公司武汉分行                     证

     上述关联交易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 2023 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按照
相关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披露,不存在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行为。
     (三)同业竞争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发行人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
制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土地房产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
的土地房产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1.商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
情况未发生变化。
     2.专利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专利情

                                       4-1-1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况如下所示:
      序 权利                         专利                                      取得   权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有效期
      号 人                           类型                                      方式   受限
                  一种磁共振设备运
                                                                2023.07.26-     原始
      1           行中的有害气体检    发明   ZL202310923517.7                           无
                                                                2043.07.25      取得
                    测方法及装置
                                      实用                      2023.05.24-     原始
      2           一种医疗多功能柱           ZL202321311813.3                           无
                                      新型                      2033.05.23      取得
                  一种可升降式医用    实用                      2023.05.11-     原始
      3                                      ZL202321158606.9                           无
                    紫外线消毒灯      新型                      2033.05.10      取得
                  手术室顶部的吊桥    实用                      2023.04.30-     原始
      4                                      ZL202321018450.4                           无
                      锚栓结构        新型                      2033.04.29      取得
           华康
                  一种医疗场所的模    实用                      2023.04.30-     原始
      5    医疗                              ZL202321018451.9                           无
                    块化阴角结构      新型                      2033.04.29      取得
                  医疗系统的便于拓    实用                      2023.03.09-     原始
      6                                      ZL202320445815.5                           无
                  展的模块化控制柜    新型                      2033.03.08      取得
                  一种节能的手术室    实用                      2023.02.21-     原始
      7                                      ZL202320296004.3                           无
                  一拖三空调机组      新型                      2033.02.20      取得
                  医疗空调冷却系统    实用                      2023.01.30-     原始
      8                                      ZL202320185119.5                           无
                  的除尘降温装置      新型                      2033.01.29      取得
                                      外观                      2023.03.27-     原始
      9                刷手台                ZL202330154317.0                           无
                                      设计                      2033.03.26      取得
                  一种手术无影灯用    实用                      2023.03.07-     原始
      10                                     ZL2023204025248                            无
                      刹车装置        新型                      2033.03.06      取得
                  一种干湿分离吊桥    实用                      2023.03.07-     原始
      11                                     ZL2023204025290                            无
                    用固定底座        新型                      2033.03.06      取得
                  一种医用双臂机械    实用                      2023.03.08-     原始
      12   上海                              ZL2023204188349                            无
                      腔镜吊塔        新型                      2033.03.07      取得
           菲戈
                  一种手术室用可调    实用                      2023.03.08-     原始
      13     特                              ZL2023204188334                            无
                    节式无影灯        新型                      2033.03.07      取得
                  一种 ICU 用干湿     实用                      2023.03.09-     原始
      14                                     ZL2023204307954                            无
                      分离吊桥        新型                      2033.03.08      取得
                  一种治疗室用手术    实用                      2023.03.09-     原始
      15                                     ZL2023204307704                            无
                      无影灯          新型                      2023.03.08      取得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                                                                         首次发表
       权利人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名称                            取得方式
号                                                                           日期
                  软著登字第     2023SR102
1                                            手术部统计分析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607743 号       0570


                                             4-1-1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序                                                                           首次发表
       权利人      证书编号        登记号                名称                             取得方式
号                                                                             日期

                   软著登字第
2                                2023SR099      手术部信息发布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84719 号
                                    7546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5
3                                               手术部智能控制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43311 号       6138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9
4                                               手术部智能排班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80153 号       2980
        华康
        医疗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9
5                                              售后运维报修管理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82378 号       5205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9
6                                              售后运维日常巡检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85131 号       7958
                  软著登字第     2023SR101
7                                              售后运维设备保养系统 V1.0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602769 号       5596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8       售后运维设备监控系统
8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76251 号       9078                 V1.0
                  软著登字第     2023SR095
9                                                  手术部信息查询系统         未发表      原始取得
                  11543297 号       6124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5.域名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域名
     情况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拥有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根据发行人提供资料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情况如下: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累计折旧(万元)      账面价值(万元)

            机器设备                 544.81               352.84                191.97

            运输设备                1,509.04              682.29                826.76
        电子及其他设备              1,770.18              698.97               1,071.22

                合计                3,824.03             1,734.10              2,089.95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取得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且拥有完备的权利,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法律纠纷。



                                               4-1-1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四)发行人对外投资持有的权益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
日,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湖北菲戈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华康软件经营范围发
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专用
                               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
                               属功能材料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
                               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
                               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喷涂加工,涂装设备销售,普通阀
                               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
                               和旋塞研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专用设备
                               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电器辅件制造,化
 湖北
                    发行人持   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
 菲戈     6,000
                    股 100%    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
 特
                               售,日用杂品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电气设备
                               修理,办公用品销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
                               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
                               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
                               物联网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
                                 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家具制造,家具零配件生
                               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建筑
                               用金属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
                                 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
                               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
                               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气体、液
 华康               发行人持     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
           500
 软件               股 100%    理;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专用化学
                               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售;化妆品
                               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医院管理。


                                       4-1-2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名称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万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
                                   品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放射卫生技
                                   术服务;医疗服务;电气安装服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
                                   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
                                   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子公司相关情况发生变化外,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
行人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租赁的房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对外承租
的房产情况如下:

      1.发行人及子公司办公及经营租赁用房

                                                       面积
 序                      承租                                                               用
         出租人                      租赁标的          (M2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途
                                                         )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
      深圳市碧盛产                                                             2023.9.23
                         华康   街道盐田社区银田                 1,000 元/                  办
 1    业发展有限公                                       6                         -
                         软件   工业区 28 栋三楼                    月                      公
          司                                                                   2024.9.22
                                      307
                                武汉高科医疗机械
                                园(武汉市东湖高
      武汉高科睿思
                         华康   新开发区高新大道       2913.2    1,223,577     2023.9.1-    仓
 2    资产管理有限
                         医疗   818 号)B 区 13 号       8       .60 元/年     2024.8.31    储
          公司
                                楼 5 层 1 号、2 号厂
                                         房

      2.发行人员工宿舍




                                            4-1-2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面积
 序             承租                                                                    用
      出租人                    租赁标的            (M2      租金         租赁期限
 号             人                                                                      途
                                                      )
                         广东省番禺区南村镇汉溪
                华康                                        6,900 元/      2023.9.5-    宿
 1    廖利聪             大道东 390 号四海城商业    50.89
                医疗                                           月          2024.9.5     舍
                             广场 1 栋 2 座 414
                华康     赣州市联泰天濮小区 1 栋            2,800 元/     2023.4.27-    宿
 2    李财生                                          -
                医疗             801 市                        月         2024.4.26     舍
        马争
                华康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62              4,000 元/      2023.6.1-    宿
 3    艳、江                                        94.56
                医疗           号8层6室                        月          2028.5.31    舍
          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的资产权属清晰、独立、完整,拥有与其生产
经营相关的资产,相关权属证书或产权证明齐备,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发行
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争议或重大法律瑕疵。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一)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9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
增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合同包括:

      1.融资合同

      (1)授信协议




                                           4-1-2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授信                                     担
                                                                                     对应
 序 被授     授信         合同       额度                                     保
                                                 授信内容        授信期限            担保合
 号 信方     银行         名称       (万                                     方
                                                                                       同
                                     元)                                     式
                                             授信额度项下授
                                             信业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订
                                             单贷、贸易融资
                                             票据贴现、商业
                                             汇票承兑、商业
                                             承兑汇票保兑/保
                                             贴、国际 /国内                          最高额
                                             保函、海关税费                          不可撤
                                             支付担保、法人                          销担保
             招商                                                             个     书(编
                                             账户透支、衍生
             银行        《授信协                                             人      号:
                                             交易、黄金租赁
             股份         议》编                                              最     127XY
      华康                                   等一种或多种授      2023.7.5-
 1           有限           号:     3,000                                    高     202302
      医疗                                   信业务。“贸易融    2024.7.4
             公司        127XY20                                              额     383202
                                             资”包括但不限于
             武汉        23023832                                             保        、
                                             国际 /国内信用
             分                                                               证     127XY
                                             证、进口押汇、                          202302
                                             提货担保进口代                          383203
                                             收押汇、打包放                             )
                                             款、出口押汇、
                                             出口议付、出口
                                             托收押汇、进 /
                                             出口汇款融资、
                                               信保融资、保
                                             理、票据保付等
                                                 业务品种。

      (2)借款合同

                                                贷款
 序   借款                                      金额                 担保方          对应
             贷款银行            合同名称               借款期限
 号     人                                      (万                   式          担保合同
                                                元)
                                                                               《个人最高
                             《流动资金借                                        额保证合
             武汉农村
                               款合同》                              个人最      同》(编
      华康   商业银行                                   2023.7.24-
 1                             (编号:         4,500                高额保        号:
      医疗   股份有限                                   2024.7.23
                            HT01273030102                              证      1701273202
               公司
                            20230724001)                                       30724001-
                                                                                   02)




                                             4-1-2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贷款
 序   借款                                  金额                 担保方      对应
             贷款银行      合同名称                 借款期限
 号     人                                  (万                   式      担保合同
                                            元)
                                                                            《保证合
                                                                            同》(编
             上海浦东    《流动资金借                                         号:
             发展银行      款合同》                              个人最   2B7016202
      华康                                          2023.8.11-
 2           股份有限      (编号:         900                  高额保   300000047
      医疗                                          2024.8.10
             公司武汉    7001202328057                             证           、
               分行           1)                                         2B7016202
                                                                          300000048
                                                                                )
                                                                            《保证合
                                                                            同》(编
             上海浦东    《流动资金借                                         号:
             发展银行      款合同》                              个人最   2B7016202
      华康                                          2023.8.22-
 3           股份有限      (编号:         900                  高额保   300000047
      医疗                                          2024.8.21
             公司武汉    7001202328059                             证           、
               分行           7)                                         2B7016202
                                                                          300000048
                                                                                )
                                                                            《保证合
                                                                            同》(编
             上海浦东    《流动资金借                                         号:
             发展银行      款合同》                              个人最   2B7016202
      华康                                          2023.8.31-
 4           股份有限      (编号:         900                  高额保   300000047
      医疗                                          2024.8.30
             公司武汉    7001202328063                             证           、
               分行           7)                                         2B7016202
                                                                          300000048
                                                                                )
                                                                            《保证合
                                                                            同》(编
             上海浦东    《流动资金借                                         号:
             发展银行      款合同》                              个人最   2B7016202
      华康                                          2023.9.13-
 5           股份有限      (编号:         900                  高额保   300000047
      医疗                                          2024.9.12
             公司武汉    7001202328067                             证           、
               分行           0)                                         2B7016202
                                                                          300000048
                                                                                )
                                                                          《最高额保
                                                                            证合同》
                                                                            (编号:
             中国银行
                         《流动资金借                                     2023 年东
             股份有限                                            个人最
                           款合同》                                       信保字 090
      华康   公司武汉                               2023.9.26-   高额保
 6                       (编号:2023       2,000                         号)、《最
      医疗   东湖新技                               2024.9.26    证、质
                         年东信字 090                                     高额质押合
             术开发区                                              押
                             号)                                           同》(编
               分行
                                                                            号:2023
                                                                            年东质字
                                                                            090 号)



                                         4-1-2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重大业务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销售合同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无新增正在履行的超过 10,000
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合同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新增正在履行的超过 500 万元的
采购合同具体如下:

 序     采购                                                                   合同金额
                  出售方          合同名称                 采购内容
 号       方                                                                   (万元)
                 青岛申康                        四管制冷热一体机风冷热
        华康                 《产品购销合
  1              商贸有限                        泵机组与自然冷却螺杆风          836
        医疗                     同》
                   公司                                冷冷水机组

      (3)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没有新增正在履行的超过
2,000 万元的劳务及工程采购合同。

      发行人上述重大合同内容和形式合法有效,该等合同的履行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二)重大其他应收应付款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 2023 年三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
行人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如下:

      1.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2,023.99 万元。其
中,账面余额前五名总计为 1,037.66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 42.98%,
具体情况如下:

                                                                             占其他应收
 序                                    款项性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账龄       款余额合计
 号                                      质      (万元)
                                                                               数的比例
 1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保证金      500         1 年至 2 年     20.71%

 2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保证金     265.40       3 年至 4 年     10.99%

 3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     139.76       1 年至 2 年     5.79%

                                        4-1-2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占其他应收
 序                                   款项性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账龄         款余额合计
 号                                     质      (万元)
                                                                            数的比例
 4     优禾(北京)科技文化有限公司   保证金        82.50   1 年以内        3.42%

 5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         50     1 年以内        2.07%

                         合计                   1,037.66       -            42.98%

      2.其他应付款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的其他应付款账面余额为 739.79 万元,主
要为保证金、应付暂收款及其他应付费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发行人上述重大其他应收应付款均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活动发生,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违规资金拆借或委托理财的情况,也不存
在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三)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的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
查,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
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四)根据发行人提供的材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2023年9月30日,除
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和关联交易外,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债权债
务关系及相互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发行人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无新增重大资产变
化和收购兼并的情况,发行人目前不存在拟进行的重大的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及
重大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



      十三、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公司章程》新
增一次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时间                     修改原因及内容                      审议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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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化:由武汉市东湖新 技术开
 2023年11月15      发区光谷大道 77 号光谷金融港 B4 栋 8-9 层 1 号     2023年第四次临
       日          房,邮政编码:430000。变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         时股东大会
                   发区高新大道 718 号 3 栋,邮政编码:430223。
    发行人上述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修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发行人《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决议程序及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一)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组织机构及人员未发生变动,
发行人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符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议事规则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3次监事会。
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召
开的上述会议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发布通知或公告并按期召开;
发行人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对重大投资、融资、经营决策、对外担保等事
项的决策过程中,履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发行人召开的上
述会议中涉及关联董事、关联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应当回避的,该等人员均回
避表决;同时,最近三年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历次授权或重大决策等行为
均符合当时各项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
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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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一)发行人的税务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税务登记、主
要税种、税率和税收优惠未发生变化。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承诺及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发
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税务违法违章记录,执行的税种税率符合现行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性文件的要求。
       (二)财政补贴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新增政府补助64.53万
元。发行人享受的政府补助均具备明确的法律或政策依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生产等标准
       (一)发行人的环境保护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
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未发生环保事
故。

       (二)发行人的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年7月至9月期间,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因
违反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安全生产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3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行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不存在
因违反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的运用情况未发生变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方面的规
定,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项目,并已获得有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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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门的批准或授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发展目
标与主营业务一致,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未新增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重大
诉讼案件。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
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也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情形。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子公司最近36
个月内在工商、税务、土地、环保、社保、安监等各方面不存在其他重大违法
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三)根据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尚未
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二十一、发行人募集说明书风险评价
    本所律师审阅了《募集说明书》,特别对发行人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及律师工作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但未参与《募集说明书》的编制。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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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师对于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
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会因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法律风险。


       二十二、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有关事实审核后认为:发
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和实质
条件;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
险;发行人本次发行尚需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
序。



                         第二节   历次问询回复更新

       一、《第一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5,717.57 万元、85,343.55 万元、
118,009.76 万元和 23,965.52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260.48 万元、8,136.15 万元、
10,248.87 万元和-1,730.9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464.87
万元、4,459.27 万元、-34,209.79 万元和-20,574.96 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趋势不一致。发行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的销售占比在
2021 年以来均维持在 80%以上,报告期内,该项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2.70%、
37.32%、38.64%和 28.23%,最近三年呈持续上升趋势,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平均值。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较高,合计分别为
59,505.87 万元、84,848.86 万元、133,874.68 万元和 131,893.92 万元,期后回款
比例分别为 45.93%、42.81%、13.17%和 4.00%,坏账准备余额分别为 9,446.95
万元、12,270.25 万元、17,133.13 万元和 16,621.16 万元。2020-2022 年度,发行
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30、1.19、1.09,逐年下降。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账
龄在 1-2 年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占比较高,分别为 25.26%、20.13%、22.44%
和 23.52%。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2,058.82 万元、14,9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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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万元、26,575.74 万元和 30,843.37 万元,主要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的合同履
约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均占 75%以上,发行人未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发生额分别为 5,650.33 万元、7,338.61 万元、11,236.01
万元和 3,393.16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7.42%、8.53%、9.45%和 14.13%,逐
期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根据申报文件,2022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人与武汉大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签订《武汉大悦城 T2 写字楼整售意向协议书》,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已
按照该意向协议书约定支付 10%诚意金 4,286.60 万元,剩余 90%款项尚未支付。
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重要资质将于一年内到期,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建筑
业企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情
况、发行人技术优势、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的获客方式、成本费用变化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最近三年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毛
利率持续上升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各项目的变动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年持续下降以及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注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人 2023 年第一季
度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事项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政策是否发生变化,应收账款增幅超过主营业务
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相一致,期后回款的计算口径,期后回款比例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4)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亏损合同,未对合同履约成本
计提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结合报告期内销售费
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说明销售费用逐期上升、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率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涉及商业贿赂;(6)结合《武
汉大悦城 T2 写字楼整售意向协议书》的主要条款,说明发行人的付款安排和具
体资金来源,该项付款承诺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潜在影响;结合已有房屋及建筑
物的使用情况、人均办公空间等,说明发行人购买武汉大悦城 T2 写字楼的具体
用途,会否出现闲置,是否涉及新增投资性房地产;(7)发行人相关资质的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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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期申请情况,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开展业务及业绩的影响; 8)
发行人建设项目选择分包供应商的流程和标准,分包供应商是否具有必要资质、
认证,施工分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的约定,是否存在因不满足相关要
求被处罚的情况;发行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发行人相
应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业务合同当事方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的约定情况;
(9)结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内容,说明发行人、控股子公
司及本次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是否为客户提供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
关服务,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得相应资
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10)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自本
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
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已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是否符合《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要求。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5)(6)(7)(8)相关的风险。

     请保荐人及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3)(4)
(5)(6)(10)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5)(7)(8)(9)并
发表明确意见。

     (一)结合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说明销售费用逐期
上升、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是否涉及商业贿赂

    1.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变动与公司收入增长匹配情况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比重及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                                (%)
  销售费用       12,715.16        11.10         45.74%   11,236.01      9.45       53.11%
  管理费用       12,577.72        10.98         46.15%   12,599.08     10.60       60.40%
  研发费用        6,229.54         5.44         56.35%    5,446.78      4.58       59.22%
     合计        31,522.42        27.52        47.89%    29,281.87     24.63       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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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金额       114,510.58          100.00        47.03%       118,890.25     100.00      38.12%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占比                                        占比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                                     (%)
  销售费用        7,338.61            8.53          29.88%      5,650.33        7.42         -
  管理费用        7,854.74            9.12          23.63%      6,353.43        8.34         -
  研发费用        3,421.00            3.97          18.66%      2,882.94        3.78         -
     合计        18,614.35            21.62        25.04%       14,886.70      19.54         -
  收入金额       86,080.61           100.00        12.99%       76,182.10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三项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54%、21.62%、
24.63%和 27.52%,呈不断增长趋势。其中 2021 年和 2022 年三项期间费用相比
上年增长率高于收入规模增长幅度,具体分析如下: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占营
                                         占营业
                                                                                 业收
       项目                              收入比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入比
                                           例         (%)                                 (%)
                                                                                   例
                                         (%)
                                                                                 (%)
    职工薪酬             5,840.52         5.10         51.62       5,360.80       4.51      51.06
   广告宣传费            1,492.33         1.30         74.52       1,051.03       0.88      147.87
   业务招待费            1,911.03         1.67         46.53       1,627.71       1.37      71.14
      差旅费              878.81          0.77         50.96        817.85        0.69       2.27
    投标费用              424.67          0.37         -20.01       756.78        0.64      77.32
   售后维保费             771.40          0.67         46.78        651.74        0.55      31.37
       其他              1,396.41         1.22         29.91        970.1         0.82      40.17
       合计              12,715.16        11.10        45.74      11,236.01       9.45      53.1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占营业                                   占营
       项目                              收入比       增长率                      业收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例         (%)                       入比      (%)
                                         (%)                                      例


                                                  4-1-3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

    职工薪酬             3,548.78   4.12        43.05    2,480.73     3.26        -
   广告宣传费            424.02     0.49        -3.41    438.98       0.58        -
   业务招待费            951.09     1.10        64.21    579.20       0.76        -
      差旅费             799.72     0.93        35.30    591.05       0.78        -
    投标费用             426.79     0.50        10.30    386.93       0.51        -
   售后维保费            496.11     0.58        63.68    303.10       0.40        -
       其他              692.09     0.80        -20.48   870.33       1.14        -
       合计              7,338.61   8.53        29.88    5,650.33     7.42        -

     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均呈增长趋势,但增长幅度存在一定差异,2021 年
度、2022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增长率高于收入增长幅度,主要由于随着业务规模
的快速增加,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投标费用和售后维
保费均有所增加,但公司开拓业务并实现收入需要一定的周期,销售费用相关明
细项目变动原因参见本题下文“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及销
售费用逐期上升原因及合理性。”

    (2)管理费用

    2021 年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增长较快,主要由于:(1)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
壮大,管理人员有所增加,职工薪酬随之上涨;(2)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租赁准则,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及人员增加,租赁的办公场地有所增加,
从而导致租赁权资产对应的折旧及摊销费大幅增加。

    2022 年管理费用相比 2021 年末大幅增加,主要系当期管理人员薪酬持续增
加并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以及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项付现费用如业务
招待费、差旅费等均有所上涨。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增长率均高于收入增长率,主要系公司高度重视自
主研发能力,研发人员人数和薪酬逐年提高,研发直接投入有所增加所致。

    2023 年 1-9 月,除研发费用增长率高于收入规模增长幅度外,公司销售费
用、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率与收入规模增长幅度基本持平。



                                           4-1-3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及销售费用逐期上升原因及合
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投标费用、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售后维保费等构成,主要明细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占比营业收                            占比营业收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
    职工薪酬      5,840.52        5.10          51.62   5,360.80        4.51         51.06
   广告宣传费     1,492.33        1.30          74.52   1,051.03        0.88        147.87
   业务招待费     1,911.03        1.67          46.53   1,627.71        1.37         71.14
       差旅费      878.81         0.77          50.96    817.85         0.69         2.27
    投标费用       424.67         0.37         -20.01    756.78         0.64         77.32
   售后维保费      771.40         0.67          46.78    651.74         0.55         31.37
       其他       1,396.41        1.22          29.91    970.10         0.82         40.17
       合计       12,715.16       11.10         45.74   11,236.01       9.45         53.1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占比营业收                            占比营业收
       项目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入比例                   金额         入比例
                                               (%)                                (%)
                                 (%)                                 (%)
    职工薪酬      3,548.78        4.12          43.05   2,480.73        3.26           -
   广告宣传费      424.02         0.49          -3.41    438.98         0.58           -
   业务招待费      951.09         1.10          64.21    579.20         0.76           -
       差旅费      799.72         0.93          35.30    591.05         0.78           -
    投标费用       426.79         0.50          10.30    386.93         0.51           -
   售后维保费      496.11         0.58          63.68    303.10         0.40           -
       其他        692.09         0.80         -20.48    870.33         1.14           -
       合计       7,338.61        8.53          29.88   5,650.33        7.42           -

    注:2023 年 1-9 月增长率为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5,650.33 万元、7,338.61 万元、11,236.01
万元和 12,715.16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2%、8.53%、9.45%和
11.10%,销售费用率逐年上升主要与销售人员大幅增加导致的职工薪酬大幅上升
相关,剔除职工薪酬后,公司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6%、4.40%、
4.94%和 6.00%,2023 年 1-9 月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主要由于受季节
性影响,2023 年 1-9 月收入占比较低,销售费用率有所提高。

                                            4-1-3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明细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 2,480.73 万元、3,548.78
万元、5,360.80 万元和 5,840.52 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 43.05%、51.06%和 51.62%。
公司职工薪酬增长较快主要系发行人为抓住行业发展带来的业务机会,加强了营
销网点建设以及营销和售后服务团队的建设和人才储备,报告期内新设营销及运
维中心 14 处,销售人员也大幅增加。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及薪酬情
况如下: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人数/金    增速    人数/金    增速    人数/金    增速
                                                                              人数/金额
                      额       (%)     额       (%)     额       (%)
         平均人数
                         503   40.90     373      48.61     251       34.95       186
销售     (人)
费用     薪酬金额
                    5,840.52   51.62   5,360.80   51.06   3,548.78    43.05    2,480.73
         (万元)

    注:职工薪酬为期间费用明细中的职工薪酬,平均人数为各月加权平均数。


       (2)广告宣传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宣传费分别为 438.98 万元、424.02 万
元、1,051.03 万元和 1,492.3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8%、0.49%、0.88%
和 1.30%。公司广告宣传费主要为参加展会及印刷宣传资料等费用支出,报告期
内,公司为树立品牌形象和扩大行业影响,逐步增加了参展规模及展会邀请人数,
已成为全国医院建设大会首席战略合作伙伴,与广告宣传费支出增长趋势一致。
2021 年广告宣传费较上年略有下降,主要系外部客观环境影响,展会参加人数
相对较少,相关费用支出减少所致;2022 年广告宣传费大幅增加,主要系当年展
会在武汉举办,公司展台规模和参加人数大幅增加,接待的来访人员亦大幅增加;
此外,公司于 2022 年在创业板上市,发生的媒体宣传等费用支出也较高,上述
因素综合影响导致 2022 年广告宣传费大幅增加。2023 年 1-9 月广告宣传费大幅
增加,主要系 2023 年上半年公司在成都参加了大型展会,并成为全国医院建设
大会首席战略合作伙伴。

       (3)业务招待费
                                         4-1-3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579.20 万元、951.09 万
元、1,627.71 万元和 1,911.0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76%、1.10%、1.37%
和 1.67%。逐年上升,主要由于:(1)随着销售人员数量的快速上升,业务招待
费金额及占收入的比例不断增加;(2)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具有专业性较强、
投资额较大等特点,需结合客户定制化需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意向客户一般
会提前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考察优质项目质量,相关招待支出较多。报告期
内,业务招待费支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长,公司各期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与
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情况如下: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速                 增速                  增速
    项目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                    )
业务招待费
               1,911.03    46.53    1,627.71     71.14    951.09      64.21     579.20
(万元)
医疗净化系
统集成项目    273,952.60   32.64   246,948.66    52.35   162,093.78   21.69   133,196.96
业务规模
    注: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本期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收入金额+各期末医
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在手订单金额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业务招待费与医疗净化系统集
成项目业务规模均呈增长趋势,其中 2021 年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增
长幅度远低于 2020 年,主要由于 2020 年公司中标较多应急项目,且受时间、空
间等限制因素影响 2020 年当年业务招待费相对较低。2021 年随着业务逐步恢复,
公司扩展业务所需的接待活动恢复正常,业务招待费相应增长。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增速低于业务招待费的增速,主要由于
IPO 募投项目中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逐步投产,其中 2021 年新建 1 个、2022
年新建 11 个、2023 年 1-9 月新建了 3 个,预计未来还会新增 2-3 个,并于 2024
年 2 月投产完成。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区域营销中心扩张较快,业务招待费
增速较高,而公司开拓业务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业务规模增长相较于业务招待
费的增长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4)差旅费



                                        4-1-3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差旅费分别为 591.05 万元、799.72 万元、
817.85 万元和 878.81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78%、0.93%、0.69%和 0.77%,
随着公司业务区域不断扩大,销售人员增加,销售人员差旅费金额逐年增长;同
时由于运营网点的不断增加,人员属地化服务增多,导致差旅费占比呈下降趋势,
具有合理性。

    (5)投标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投标费用由中标服务费与其他投标费(包括中标项目
和未中标项目)构成,主要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的中标服务费。报告期内投
标费用金额分别为 386.93 万元、426.79 万元、756.78 万元和 424.67 万元,医疗
净化系统集成业务的中标费用占公司投标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86.89%、76.80%、
80.86%和 81.01%。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中标情况与中标服务费的波动情况如
下:
                                                                                   2020 年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度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较上年     金额        较上年                 较上年
                                                              (万                   (万
               (万元)    增长率   (万元)      增长率                 增长率
                                                              元)                   元)
医疗净化系
                                                                            -
统集成项目    129,213.87   7.92%    164,926.14    101.11%   82,009.14             94,206.95
                                                                         12.95%
中标金额
                              -
中标服务费      344.01               611.92       86.70%     327.77      -2.51%     336.20
                           27.87%

    报告期内,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中标服务费分别为 336.20 万元、327.77 万
元、611.92 万元和 344.01 万元,2020 年至 2022 年中标服务费的变动趋势与医疗
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中标金额变动趋势相匹配,变动合理。2023 年 1-9 月中标服务
费较上年同比降低而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中标金额同比上升,主要系 2023 年
1-9 月期间中标的光谷人民医院医疗专项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相关服务费由院方
承担。

    (6)售后维保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售后维保费金额分别为 303.01 万元、4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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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万元、651.74 万元和 771.40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40%、0.58%、0.55%
和 0.67%。公司售后维保费按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收入金额的 6‰计提预计负
债,实际发生维保支出时冲减预计负债,当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或低于计提的预计
负债时,补提或冲减售后维保费用。报告期内,公司售后维保费波动趋势与医疗
净化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变动合理。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主要明细的变动与公司业务情况相符,
具有合理性。

    3.销售费用及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尚荣医疗             1,436.41     2,468.32    4,996.73           8,963.77

    达实智能             25,083.15    33,109.03   31,059.28         26,586.94

    港通医疗             3,420.63     4,612.92    3,994.84           3,817.18

    和佳医疗                 /        16,529.10   18,367.76         12,740.58

     平均值              9,980.06     14,179.84   14,604.65         13,027.12

     本公司              12,715.16    11,236.01   7,338.61           5,650.33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处于同行业中间水平,与公司业务规
模相符。可比公司中,尚荣医疗销售费用逐年大幅下降,与其收入规模大幅下降
趋势一致;发行人与达实智能、港通医疗销售费用均呈增长趋势,与各公司业务
规模整体呈增长趋势相匹配。和佳医疗目前已退市,2021 年及 2022 年财务报表
均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和佳医疗又对 2021 年报表数据进行了差
错更正,和佳医疗财务报表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尚荣医疗              1.56%        1.93%       2.79%              3.95%

    达实智能              9.19%        9.21%       9.82%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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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港通医疗             7.88%         6.00%       5.86%              6.79%

    和佳医疗               /           65.61%      28.94%            13.70%

     平均值              6.21%         20.69%      11.85%             8.18%

     本公司              11.10%        9.45%       8.53%              7.42%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达实智能较为接近,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平均值。2023 年 1-9 月,公司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系本期销售人员数
量有所增长,营销及运维中心房租也有所增加,且基于公立医院的资金来源受财
政预算管理和对施工周期的要求,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多集中在第四季度交付
验收,导致 2023 年 1-9 月收入占比较低,拉高了公司销售费用率。

    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比较如下:

    (1)尚荣医疗

    尚荣医疗主要业务为医疗设备及医疗耗材的生产与销售,尚荣医疗的销售费
用率低于发行人,主要系职工薪酬、差旅费与业务招待费低于发行人。2020年至
2022年,尚荣医疗的销售人员数量与人均薪酬均低于发行人,尚荣医疗计入销售
费用的职工薪酬费用率分别为0.78%、0.96%和0.79%,远低于发行人的3.26%、
4.12%和4.51%,导致总体销售费用率较低;尚荣医疗计入销售费用的差旅费率分
别为0.15%、0.19%和0.20%,低于发行人的0.78%、0.93%和0.69%;计入销售费
用的业务招待费率分别为0.08%、0.18%和0.15%,低于发行人的0.76%、1.10%和
1.37%。尚荣医疗销售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尚荣医疗客户集中度较高,尚荣医疗
2020年至2022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83%、66.04%
和64.67%,而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45%、30.83%和
37.78%,总体低于尚荣医疗。2023年1-9月,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系季节性
波动因素影响,收入多集中在四季度确认所致。

    (2)达实智能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达实智能总体较为接近,2020-2021 年略低
于达实智能。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发行人与达实智能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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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营业收入比例均处于较高水平,2020 年至 2022 年,发行人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
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26%、4.12%和 4.51%,达实智能相关占比分别为
5.01%、6.29%和 5.92%,达实智能相对更高,从而导致其总体销售费用率略高于
发行人。达实智能 2020 年至 2022 年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7.34%、22.84%和 17.12%,低于发行人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销售人员数量与人均薪酬均高于发行人。2022 年发行人销售费用率略高于达实
智能,主要系达实智能业务规模趋于稳定,2022 年收入较 2021 年增长 6.6%,而
发行人处于业务上升阶段,2022 年收入较 2021 年收入增长 38.12%,达实智能销
售费用中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较上年下降 0.37%,而发行人较上年上升 0.39%。

    (3)港通医疗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高于港通医疗,主要系发行人销售人员人数、
人均薪酬、差旅费、招待费占比高于港通医疗。2020 年至 2022 年港通医疗计入
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40%、2.25%和 2.30%,低于发行
人的 3.26%、4.12%和 4.51%;计入销售费用的差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83%、0.63%和 0.40%,低于发行人的 0.78%、0.93%和 0.69%;计入销售费用的
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9%、0.54%和 0.55%,低于发行人的 0.76%、
1.10%和 1.37%。发行人与港通医疗销售费用率差异原因主要系发行人收入结构
较港通医疗更为多元化,配备的销售人员更多,以及发行人报告期内为推广业务,
加大了展会及其他宣传投入所致。

    (4)和佳医疗

    可比公司和佳医疗目前已退市,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下降,其销售费用率不具
有可比性。

    4.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医疗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医疗行业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如下:

           行业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1 年度      2020 年度
        医疗耗材            20.29%         19.83%     17.44%         16.75%
        医疗设备            19.12%         19.14%     20.16%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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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1 年度          2020 年度
         化学制药                27.92%         28.78%          31.18%             33.52%
     本公司销售费用率            11.10%             9.45%        8.53%             7.42%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公司所属行业为医疗净化系统行业,隶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业务范围包括项目平面布

局规划与设计、实施、定制化设备的研发生产、运维服务等多个方面,公司业务与医疗行业

公司业务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7.42%、8.53%、9.45%和 11.10%,远

低于医疗行业公司平均销售费用率,具备合理性。


      5. 发行人报告期内是否涉及商业贿赂

      (1)主管部门已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商业贿赂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
监督主管部门已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市场监督管
理有关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2)发行人及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不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记
录

      ①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发行人住建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的案件,
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
等违法违规情形被主管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②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应收账款前五大单位的基本情况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名称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登记状态
                                                                是否因商业贿赂被处罚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
                                  王剑明               正常                  否
         天佑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
                                   黄河                正常                  否
       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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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名称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登记状态
                                                           是否因商业贿赂被处罚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
                               陈阳               正常              否
         公司
   优禾(北京)科技
                              杨万里              正常              否
     文化有限公司
   新沂市公共资源交
                              丁培武              正常              否
       易中心

    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负责
人/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商业贿赂被处罚的情形。




    (3)发行人制定了防止商业贿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发行人制定了《投标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费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规定了发行人投标工作的管理流程,明令禁止发行人员
工以各种形式贿赂相关人员或索要贿赂,明确了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确保合法
合规。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司所有员工行为,防止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
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销售费用均系经营过程中的真实费用,发行人
主要客户为公立医院,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均包含廉洁条款,不涉及商业贿
赂,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涉及商业贿赂。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职工薪
酬、广告宣传费、投标费用、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和售后维保费等构成,销售
费用主要明细的变动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公司销售费用处
于同行业中间水平,与公司业务规模相符;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逐年上
升,销售费用率与达实智能较为接近,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由于
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增长较
快;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涉及商业贿赂。

     (二)发行人相关资质的延期申请情况,是否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以及对
发行人开展业务及业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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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1月6日发布公
告《对湖北省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
告》,华康医疗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核,证书编号为:GR202342001148。

    上海菲戈特已经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审核阶段,预计2023年12月公告名单。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取得续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上海菲戈特已按照资质要求进行续期申请,预计12月取得续期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与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发布《住房城乡建
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
市〔2023〕116 号):“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即日
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收到企业资质延续申请后,我部按照资
质标准对企业注册人员等内容进行核查,经核查合格的,准予延续。”

    发行人已经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延续申请,不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不会对
发行人开展业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其子公司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
证证书相关资质情况未发生变化,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经按要求开展延期申请工
作,不存在不能续期的风险,不会对发行人开展业务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建设项目选择分包供应商的流程和标准,分包供应商是否具
有必要资质、认证,施工分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总包合同的约定,是否存在
因不满足相关要求被处罚的情况;发行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
故风险,发行人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业务合同当事方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
任划分的约定情况

    1.发行人建设项目选择分包供应商的流程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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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建设项目选择分包供应商的流程和
标准未发生变化。

      2.分包供应商的资质和认证

      报告期内,发行人共向57家施工分包商进行采购,57家分包商均具备施工
劳务分包资质或专业工程分包资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及其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占采     占施工    占施工
                                                  采购金     购总     分包采    分包采
 年     序                               采购                         购总额
                    供应商名称                    额(万     额比               购总额
 度     号                               内容                           比例
                                                    元)       例                 比例
                                                             (%)    (%)
                                                                                (%)
                                         劳务
        1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576.96    11.25     55.16     55.16
                                         分包
                                         劳务
        2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939.88     5.93     29.08     29.08
                                         分包
             武汉市傅友建设集团有限公    专业
 2020   3                                         317.80      0.64     3.14       3.14
             司                          分包
 年度                                    劳务
        4    湖北泽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55.96      0.52     2.53       2.53
                                         分包
                                         劳务
        5    南京杰晟劳务有限公司                 232.91      0.47     2.30       2.30
                                         分包
                     合计                        9,323.51    18.80     92.21     92.21
                                        劳务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8,770.59    16.16     51.01     51.01
                                        分包
                                        劳务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7,246.45    13.35     42.14     42.14
                                        分包
             武汉中鼎茂禄建设工程有限   专业
 2021   3                                         448.39      0.83     2.61       2.61
             公司                       分包
 年度                                   专业
        4    湖北方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0.00      0.35     1.10       1.10
                                        分包
             湖北云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劳务
        5                                         135.75      0.25     0.79       0.79
             公司                       分包
                     合计                        16,791.18   30.94     97.65     97.65
                                        劳务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1,246.56   14.21     41.29     41.29
                                        分包
                                        劳务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0,931.09   13.81     40.13     40.13
 2022                                   分包
 年度                                   专业
        3    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934.05      1.18     3.43       3.43
                                        分包
             广东新鑫旺建设工程有限公   专业
        4                                         836.78      1.06     3.07       3.07
             司                         分包


                                        4-1-4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占采     占施工    占施工
                                                   采购金     购总     分包采    分包采
  年     序                               采购                         购总额
                     供应商名称                    额(万     额比               购总额
  度     号                               内容                           比例
                                                     元)       例                 比例
                                                              (%)    (%)
                                                                                 (%)
              湖北晟诚泰科智能系统工程   专业
         5                                         499.08      0.63     1.83       1.83
              有限公司                   分包
                      合计                        24,447.57   30.88     89.76     89.76
                                          劳务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1,381.28   15.73     55.35     54.62
                                          分包
                                          劳务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5,900.23     8.16     28.21     28.32
                                          分包
              武汉安杰诺信息科技有限公    专业
 2023    3                                        1,162.18     1.61     6.63       5.58
 年 1-        司                          分包
 9月          湖北邦众亿建设工程有限公    劳务
         4                                         583.71      0.81     2.30       2.80
              司                          分包
              深圳市东京装饰工程有限公    劳务
         5                                         403.07      0.56     1.97       1.93
              司                          分包
                      合计                        19,430.46   26.86     94.46     93.25


       2023年7-9月发行人无新增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
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施工分包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2.21%、
97.65%、89.76和93.25%,均具备相应的资质。

       3.施工分包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总包合同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满足相关要
求被处罚的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2021 年 1 月 1 日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 年修
正)、《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6 年修正)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
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
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
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
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
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
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4-1-4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2014 修正)的规
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
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
务作业分包。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
可。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由劳务作业
发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
包的任务。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建市规〔2019〕
1 号)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①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
人的;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③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
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④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
再分包的;⑤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⑥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
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
料费用的。

 (2)施工分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从业主(医院)获取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项目,为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简单劳务作业和非核心非关
键的辅助配套工程(如土建拆除、消防等)分包给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施工分包的情形。

    (3)施工分包是否符合总包合同的约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中不存在限制或禁止发行人将劳
务作业对外分包的条款,因此,发行人将劳务作业分包不违反发行人与客户签
订合同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将非核心的配套工程进行分包,应当符合与
客户的合同约定或取得客户同意。

    根据发行人说明、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
存在因施工分包违反法律法规及总包合同约定或未经客户同意而产生诉讼纠纷
或潜在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4-1-4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4. 发行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发行人相应风险控
制措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安全生产事
故风险的情形及发行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控制措施未发生变化。

    5.相关业务合同当事方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划分的约定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与发包人、施工分包单位之间签
订相关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权利划分约定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应急主管部门已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行人所在地应急主管部
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报告期内,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涉及安全责任事故的案件,不存在因安全责任事故等违法
违规情形被主管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说明以及发行人财务支出等资料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
不存在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专门、专业和规范化的选择分包供应商
的流程和标准,分包供应商均具有必要资质、认证;发行人施工分包符合法律
法规和总包合同的约定,不存在因不满足相关要求被处罚的情况;项目实施过
程中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发行人建立了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相关业
务合同中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划分也进行了明确约定;报告期内发行人不
存在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人员伤亡情况。

     (四)结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内容,说明发行人、控
股子公司及本次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是否为客户提供数据存储及运
营的相关服务,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如是,请说明是否取
得相应资质及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

    1.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业务内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湖北菲戈特与华康软件经营范围发生变
化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4-1-4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要业务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
              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
              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
              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喷涂
              加工,涂装设备销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建筑
              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
                                                                         医疗净化
              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系统集成
              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专用设备
                                                                         配套物资
              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电器辅件制造,化妆品批
                                                                         的生产与
 湖北菲戈     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
                                                                         销售并从
   特         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事医疗智
              仪器仪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办公用品销售,软件
                                                                         能信息化
              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的研
              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
                                                                         发与应用
              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物联网
              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家具制造,家具零
              配件生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建筑
              用金属配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
              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
              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
              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零
              售;化妆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医院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暂未开展
 华康软件     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实际业务
              学品);金属材料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气体、
              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医疗服务;电
              气安装服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
              (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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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主要业务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客户提供数据
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对相关数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形。

    2.本次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升级项目主要内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现有的医用净化环境管理及售后运维
管理平台主要应用于公司的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是公司医疗净化系统实施和
运维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客户均为机构客户,不存在个人客户的情形。大部
分情况下,在公司的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招投标阶段,公司就将医用净化环境
管理及售后运维管理平台的功能嵌入项目总体方案的设计中,增加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和获取项目订单的能力。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完成后,公司通过该平台进
行医用净化环境的监测和维保服务。除此之外,公司也存在少量直接向客户提供
维保服务的情形。

    公司的医用净化环境管理及售后运维管理平台在注册时仅需获取客户的名
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该部分信息系日常进行客户维护所需的基
本信息。平台在使用时主要对医院的科室(手术室等)进行温度、湿度、漏水点
位、启停状态、是否存在故障等指标进行监测,对客户报修、日常巡检、设备保
养、设备监测等信息进行记录。本次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实现升级后,预计拟
新增指标监测出现异常后的报警系统、新增医疗洁净度等监测指标、新增 3DBIM
系统及售后运维系统的优化。无论平台升级前后,在进行指标监测和维保记录时
都会获取客户的数据,该部分数据系客户日常经营、维保所必须的数据,且客户
需要基于这些数据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租用了阿里云服务器进行相关数据的
存储,不存在为客户提供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不存在对相关数据挖掘及
提供增值服务等情况。

    3.是否取得相应资质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自有网站均已履行
ICP 备案手续。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运营的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要系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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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企业宣传及推广、企业内部管理、耗材产品销售等用途,不属于《电信业务分类
目录》中“增值电信业务”的范围,无需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本次智慧医疗物联网云平台
升级项目不存在为客户提供数据存储及运营的相关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对相关数
据挖掘及提供增值服务的情形,发行人已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及认证,无需
另行取得其他资质。




     二、《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 1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取医疗净化系统项目订单。发
行人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净化空调、净化装饰材料、医疗器械及专用设备、电
气系统、医用气体系统、信息化系统等。发行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主要通过
施工分包方式采购现场劳务用工。最近三年发行人向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
购金额分别为 9,323.51 万元、16,791.18 万元和 24,447.57 万元,占施工分包采购
总额的 92.21%、97.65%和 89.76%。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销售费用中的广告宣传费分别为 438.98 万元、
424.02 万元、1,051.03 万元和 1,035.74 万元,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579.20 万元、
951.09 万元、1,627.71 万元和 1,178.06 万元,管理费用中的咨询服务费分别为
367.09 万元、334.35 万元、488.38 万元和 365.74 万元,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482.08
万元、641.93 万元、947.08 万元和 332.13 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和其他方式获取订单的金额
及比例,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行为;(2)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主要原材料供应
商、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定价的依据,是否存在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
要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是否与发行
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存在关联关系,结合主要原材料、施工分包市场价格
分析说明采购公允性;(3)发行人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业务招
待费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区分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分别说明服务内容、支付对象选取标准、付费标
准、主要支付对象成立时间以及与发行人的合作时间,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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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离职员工作为主要股东的情形,是否实际履
行相应义务或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而设立;(4)结合上述内容,说明报告期内
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
度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相关风险。

     请保荐人、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和其他方式获取订单的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
围标、串标等行为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招投标和其他方式获取订单
的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                                                  金额
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
       (万元)    (%)    (万元)     (%)                (%)     (万元)    (%)
                                                    元)
招
投
标    137,095.98    99.37   173,704.57   98.10    92,256.17   98.42    106,994.45    88.00
方
式
其
他
        875.04      0.63     3,365.86     1.90    1,481.86     1.58     14,587.14    12.00
方
式
合
      137,971.03   100.00   177,070.42   100.00   93,738.04   100.00   121,581.59   100.00
计

     注:2020 年发行人其他方式获取订单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客户

需要实施紧急采购,依法可不适用《政府采购法》,未采用招标方式。

     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公立医院,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订单,根据发行人说
明及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围标、串标等行为被发包方取消中
标资格的情形,不存在因围标、串标等行为被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
定价的依据,是否存在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是否存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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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要为发行人服务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
存在关联关系,结合主要原材料、施工分包市场价格分析说明采购公允性

    1.发行人报告期内向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定价的
依据及采购公允性

    (1)原材料采购定价确定依据及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医疗净化系统集成业务、医疗设备销售业务、医
疗耗材销售业务、运维服务,其中,医疗净化系统集成是净化空调、净化装饰、
电气系统、信息化系统、医用气体、医用设备等一体化的集成服务,所需的原材
料品种繁多、价值分散。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原材料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所属系统/类别                                  原材料内容
                         空调机组、风冷热泵机组、深度除湿机、加湿器、风冷热泵机组、
                         水泵、风机盘管、离心式管道风机、多联机、消声器、镀锌铁皮、
 净化空调设备材料
                         保温棉、送风天花、消声弯头、风阀、风口、镀锌钢管、电动二通
                         阀、三通阀、水阀等
                         电解钢板、无机预涂板、基层石膏板、硅酸钙板、医用手动气密封
                         平开门、医用自动趟门、铅板、铅防护窗、PVC、橡胶地材、天棚
 净化装饰装修材料
                         龙骨、方管龙骨、铝扣板、医用手工玻镁岩棉彩钢板、彩板门、乳
                         胶漆、结构胶、铝合金扣板、钢制平开门等
                         UPS、配电箱、温控开关、隔离变压器/IT 系统、电线、电缆、开
 电气系统材料
                         关、插座、灯具、线管、电线桥架等
                         自动控制系统及配套附件、手术部智能管理系统、远程会诊系统、
 信息化系统              示教系统、数字化系统、智能化系统、背景音乐系统、门禁系统、
                         监控系统、内线电话、对讲呼叫系统、桥架、弱电缆等
                         减压箱、设备带、终端、空压机、汇流排、医用气体报警箱、医用
 医用气体管材设备        气体监测系统、真空泵、医用无缝不锈钢管、医用脱脂铜管、管件、
                         截止阀、球阀
                         医用污洗池、医用刷手池、水阀、洁具、排水管、不锈钢水管、铸
 消毒清洗设备材料
                         铁、水表、倒流防止器、排气阀等
 医 用设 备及专 用设     医用器械柜、医用吊塔、消毒机、无影灯、手术室内器具、各类医
 备                      用诊断分析仪器、呼吸治疗机等各类科室的医用器械
                         血液透析类耗材、骨科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耗材、输注类耗
 医疗耗材
                         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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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各大类原材料中采购相对金额较大的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单位:元


     类型            型号      单位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净化空调设备材料
                                      平均采购
                                                       56,309.00                     52,678.00              61,285.00             65,517.00
  定制化净化                            单价
                    定制化     套
    空调机组                          市场价格                                                             46,241.00-
                                                  33,862.00-475,900.00          43,541.00-256,780.00                         26,241.00-208,638.00
                                        区间                                                               285,780.00
                                      平均采购
                                                       69,938.00                     58,000.00              58,000.00             64,353.00
  风冷热泵机                            单价
                    定制化     套
      组                              市场价格
                                                  59,000.00-693,000.00           55,000.00-76,800.00   55,000.00-76,800.00    58,000.00-79,800.00
                                        区间
                                      平均采购
                                                        1,050.00                      1,050.00              1,100.00               1,037.00
                                        单价
    保温棉           25mm      立方                                                                    橡 塑 保 温 管 :
                                      市场价格   橡塑保温管:1,058.00;        橡塑保温管:1,058.00                          橡塑保温管:1,253.07
                                                                                                       1,200.00
                                        区间     橡塑保温板:1,100.50          橡塑保温板:1,100.50                          橡塑保温板:1,193.40
                                                                                                       橡塑保温板:1,150.0
                                      平均采购
                                                         31.38                         28.92                  27.5                  26.73
                               平方     单价
   镀锌铁皮         0.6mm
                               米     市场价格
                                                      28.50-36.50                    27.85-32.58           26.90-31.96           24.90-32.74
                                        区间
                                                           二、净化装饰装修材料
                                      平均采购
                                                          7.80                           9                     7.8                   7.44
     方管        50*30*1.2mm    M       单价
                                      市场价格         7.52-10.56                    8.46-10.56             6.96-8.68              6.88-7.95



                                                                      4-1-5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型                型号    单位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区间

                                         平均采购
                                                         2,250.00                     2,362.50             2,420.50              2,455.00
  手动医用气                               单价
                  1500*2100mm     樘
      密门                               市场价格
                                                     2,362.50-3,150.00            2,362.5-3,200.00       2400-3,500.00       2,000.00-2,990.00
                                           区间
                                         平均采购
                                                          68.00                         60                    69                  93.10
                                  平方     单价
   PVC 卷材              2mm
                                  米     市场价格
                                                        58.00-90.00                 58.00-76.00          55.00-113.00          77.63-99.67
                                           区间
                                                              三、电气系统材料
                                         平均采购
                                                          38.09                        40.20                 35.60                31.22
                   WDZ*-YJY-               单价
      电缆                         M
                     5*10                市场价格
                                                        36.75-42.15                 39.86-45.26           34.68-41.56          39.93-39.93
                                           区间
                                         平均采购
                                                         6,016.00                     6,045.00             7,258.00              8,203.00
                                           单价
  成套配电箱             定制化   套
                                         市场价格
                                                    1,593.00-27,706.00           1,393.00-27,706.41    1,751.68-29,765.27   1,393.00-37,588.00
                                           区间
                                         平均采购
                                                         43,580.00                   42,687.00             41,754.00            44,256.00
     电源                                  单价
                         定制化   套
   (UPS)                               市场价格                                                         31,944.00-
                                                    42153.00-220,431.00         41,597.00-220,431.00                        4,738.00-193,200.00
                                           区间                                                           193,200.00
                                                                四、信息化系统
  空调自控系                             平均采购
                         定制化   套                     13,000.00                   14,000.00             16,800.00            17,625.00
      统                                   单价




                                                                       4-1-5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型                型号    单位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市场价格
                                                    12060.00-38762.00          12,560.00-35,762.00   15,560.00-32,628.00   11,826.00-33,746.00
                                           区间
                                         平均采购
                                                        3,250.00                    3,200.00              2,300.00              3,421.00
                                           单价
   呼叫系统              定制化   套
                                         市场价格
                                                    1,850.00-5950.00            1,800.00-5,800.00     1,575.00-6,300.00     1,625.00-6,300.00
                                           区间
                                         平均采购
                                                          2.41                        2.52                  2.46                  2.26
                                           单价
      网线                六类     M
                                         市场价格
                                                        2.30-3.10                   2.59-2.72             2.42-2.68             2.88-2.88
                                           区间
                                                           五、医用气体管材设备
                                         平均采购
                                                        2,603.00                    2,500.00              1,700.00              2,667.00
                                           单价
    减压箱               定制化   套
                                         市场价格
                                                    1,764.00~7,837.50           1,700.00-6,900.00     1,100.00-2,900.00     1,176.00-6,175.00
                                           区间
                                         平均采购
                                                         130.00                        99                    99                   172
                                           单价
   气体终端              定制化   套
                                         市场价格
                                                      100.00-500.00               58.00-660.00          58.00-660.00          30.00-440.00
                                           区间
                                         平均采购
                                                         140.00                        96                   110                   103
                                           单价
    设备带               定制化    M
                                         市场价格
                                                      142.50-370.00               95.00-380.00          95.00-308.00          76.00-308.00
                                           区间
                                                           六、消毒清洗设备材料
  水泵(7.5-                             平均采购
                         定制化   台                    3,824.00                    3,850.00              6,220.00              6,623.00
    11kw)                                 单价




                                                                      4-1-5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型                型号    单位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市场价格
                                                      3,220.00-9,500.00            3,220.00-9,500.00     3,880.00-11,480.00     2,770.00-12,305.00
                                           区间
                                         平均采购
                                                          10,000.00                    10,000.00              9,400.00               10,950.00
                                           单价
    洗手池               定制化   台
                                         市场价格
                                                     9,000.00-14,000.00            8,000.00-12,500.00    7,425.00-10,600.00     7,425.00-16,416.00
                                           区间
                                         平均采购
                                                           900.00                       875.00                 920.00                1,077.00
                                           单价
    洗手盆               定制化   台
                                         市场价格
                                                       900.00-4,100.00              248.00-1,680.00       478.00-1,830.00         478.00-1,830.00
                                           区间
                                                            七、医用设备及专用设备
                                         平均采购
                                                          43,000.00                   36,123.00              21,902.00               45,796.00
                                           单价
      吊塔               定制化   台
                                         市场价格
                                                    17,000.00~120,000.00         12,000.00-120,000.00   10,000.00-100,000.00    12,730.00-95,000.00
                                           区间
                                         平均采购
                                                          76,913.00                   142,488.00             40,458.00               42,500.00
                                           单价
    无影灯               定制化   台
                                         市场价格
                                                    25,000.00~150,000.00         25,000.00-200,000.00   28,000.00-170,000.00   29,000.00-160,000.00
                                           区间
                                         平均采购
                                                          34,262.00                   195,812.00            210,800.00              167,200.00
                                           单价
    灭菌器               定制化   台
                                         市场价格                                                           100,000.00-
                                                    120,000.00~290,000.00        50,000.00-260,000.00                          160,000.00-178,000.00
                                           区间                                                             260,000.00
                                                                    八、医用耗材
  一次性使用                             平均采购
                         各品类   支                       527.61                       517.09                 522.6                  472.81
  血液灌流器                               单价




                                                                        4-1-5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类型                型号    单位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市场价格
                                                    310.00-2,950.00            517.09         522.6       455.75-2,610.62
                                           区间
                                         平均采购
                                                         4.50                   4.55           5.46           38.66
                                           单价
    隔离衣               各品类   件
                                         市场价格
                                                         4.50                 4.50-5.50      3.45-5.31     26.55-44.25
                                           区间
                                         平均采购
                                                        57.41                  57.83          73.34           51.71
  空心纤维透                               单价
                         各品类   支
      析器                               市场价格
                                                        50-60                  65-69        68.14-70.80    48.67-53.10
                                           区间
                                         平均采购
                                                         8.15                   3.00           7.00           13.36
  医用隔离面                               单价
                         各品类   个
      罩                                 市场价格
                                                       7.60-9.60                3.00         3.05-6.64      9.73-13.27
                                           区间
                                         平均采购
                                                           /                   35.00          30.00           67.82
  医用一次性                               单价
                         各品类   套
    防护服                               市场价格
                                                           /                   35.00             /         26.55-57.69
                                           区间

     注:平均采购单价为当期采购总金额除以采购总数;市场价格区间来源于广材网和供应商询价。




                                                                     4-1-5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发行人各类原材料包含众多品类,主要分为定制化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对于
定制化产品,其规格型号、品牌、功率等因素决定了产品市场单价存在较大差异,
同时发行人各项目或客户的需求也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依据各项目或客户的具
体需求进行采购,导致报告期采购单价存在一定波动。

    对于标准化原材料,发行人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供应商的报价进行
采购,同时考虑运费、战略合作等因素进行调整,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
显差异,采购价格公允。

    (2)施工分包采购定价确定标准及市场价格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施工分包供应商签定的分包合同,金额根据工程量和劳务定额计算,
不适用于劳务外包人数;发行人劳务定额单价,参照国标劳务定额(湖北),并
结合发行人的实际经验制定。

    由于发行人的劳务采购定额单价无公开市场价格,故选取国际劳务定额作为
市场价格选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采购定额单价变动及与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比较情况如下:




                                 4-1-5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劳务采购                                 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                  发行人劳务定额标准(元)
                                                 工                       综合单价(元)                                           2023
                                         计量    程                                                       2020    2021    2022
 项目               项目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年 1-9
                                         单位    量                                        利润   小计    年度    年度    年度
                                                        费        费  使用费        费                                               月
                                                              一、装饰工程
         1.名称:防滑地砖
         2.结合层厚度、砂浆配合比:瓷砖
         专用胶粘贴
         3. 面 层 材 料 、 规 格 :
 防滑                                     平方
         300*300/600*600/800*800mm               1    44.62   21.71       0.63    10.15    10.2   87.31   110.2   121.8   127.92   127.92
 地砖                                       米
         4.嵌缝材料种类:专用瓷砖密封剂
         勾缝
         5.工作内容:清理基层、试排弹线、
         铺贴饰面、勾缝、清理净面
         1.名称:墙面电解钢板
         2.规格:1.5/1.2mm 厚;工厂成品医
         用电解钢板(已采用高温高压进行
         喷涂抗菌漆)
         3.电解钢板加强筋焊接与电解钢板
 墙面
         上;4#角钢及专用干挂连接件固定 平方
 电解                                            1    37.09    15.5        0       5.26    5.43   63.28   68.15   76.04    80.49    80.85
         于龙骨上                           米
 钢板
         4.板缝采用抗菌防霉洁净专用耐候
         硅胶处理,保证气密性
         5.工作内容:清理基层、干挂连接
         件固定于龙骨上、密封胶勾缝、清
         理净面
 墙面    1.名称:墙面玻镁彩钢板           平方   1    26.48   18.53       0.84     7.72    5.39   58.96   69.17   83.00    88.23   100.90



                                                                 4-1-6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劳务采购                                 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                      发行人劳务定额标准(元)
                                                    工                        综合单价(元)                                               2023
                                             计量   程                                                            2020    2021    2022
  项目                   项目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年 1-9
                                             单位   量                                         利润      小计     年度    年度    年度
                                                           费        费   使用费        费                                                   月
  玻镁     2.规格:板厚 50mm 厚             米
  彩钢     3.板缝采用抗菌防霉洁净专用耐候
    板     硅胶处理,保证气密性
           4.工作内容:场内运输、选料、放
           线、配板、切割、龙骨固定、拼装、
           安装、净面
           5.配套天地龙骨铝型材固定
           1.名称:墙面无机预涂板
           2.规格:6mm 厚
  墙面     3.结构胶+双面胶粘贴面板,板缝采
  无机     用抗菌防霉洁净专用耐候硅胶处 平方
                                                    1     19.5    20.01        0       2.77     2.86     45.14    68.15   83      82.15     82.15
  预涂     理,保证气密性                   米
    板     4.工作内容:清理基层、开孔、开
           洞、粘贴面层、密封胶勾缝、清理
           净面
                                                                  二、暖通工程
           1.名称:医用洁净型组合式空调机
  医用     组
  洁净     2.规格:
  型组     3.安装形式:落地安装
                                              台    1    1182.5   178.2        0      223.03   181.05   1764.78   2030    2436     2436      2436
  合式     4.工作内容:水平搬运、就位、连
  空调     接、上螺栓、找正、找平、固定、
  机组     外表污物清理、调试
           5.不含垂直运输和 150 米以上水平




                                                                     4-1-6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劳务采购                                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                    发行人劳务定额标准(元)
                                                   工                        综合单价(元)                                               2023
                                           计量    程                                                          2020    2021      2022
  项目                   项目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年 1-9
                                           单位    量                                         利润    小计     年度    年度      年度
                                                          费       费     使用费       费                                                   月
           运输
           6.含橡胶减震垫
           1.名称:风机盘管
           2.规格、型号:各种规格
           3.安装形式:吊装
  风机
           4.工作内容:设备安装及保温、支     台   1    104.82   59.61       10.92   21.83    17.72   214.9    252.3   302.76   331.60    331.60
  盘管
           吊架制作安装、水风电接口接线、
           检查接线、调试、试运转
           5.含减震垫
           1.名称:洁净镀锌通风管
           2.材质:优质镀锌钢板
           3.形状:矩形
           4.板材厚度:0.5-1.2mm
  净化
           5.工作内容:风管及法兰制作安装、 平方
  通风                                             1    57.66    36.77       0.83    11.03    8.95    115.24   137.5   165.3    209.41    209.40
           支架制作安装、风管及法兰密封处     米
  管道
           理(达到净化标准)、清洗风管、
           薄膜封堵(达到净化标准)、防火
           封堵、风管漏风漏光试验
           6.角铁支架必须使用镀锌角铁
           1.绝热材料品种:橡塑保温板
  橡塑     2.绝热厚度:30mm
                                            立方                                                               773.3            1,141.   1,141.4
  保温     3.工作内容:安装、涂胶、贴缝、修        1    457.48   117.87       0      86.28    70.04   731.67            928
                                              米                                                                 3              42          2
    板     理找平
           4.风管及各类风口、送风天花、消




                                                                    4-1-6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劳务采购                                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                  发行人劳务定额标准(元)
                                                     工                      综合单价(元)                                            2023
                                              计量   程                                                      2020    2021     2022
  项目                   项目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年 1-9
                                              单位   量                                       利润   小计    年度    年度     年度
                                                            费      费   使用费        费                                                月
           声器等部件的保温棉
                                                                 三、电气工程
           1.名称:线管
           2.材质:套接扣压式薄壁钢管 KBG
           3.规格:KBG20
  配管                                         米    1    2.57    5.1         0       0.48    0.39   8.54    10.88   13.05    13.05     13.05
           4.配置形式:明配/暗配
           5.工作内容:测位、划线、打眼、埋
           螺栓、锯管、配管、接地、穿引线
           1.名称:电线
           2.配线形式:管内穿线
           3.规格:WDZB-BYJ-4.0mm
  配线                                         米    1    0.56    0.13        0       0.11    0.09   0.89    1.74    2.09     2.09      2.28
           4.材质:铜芯线
           5.工作内容:穿引线、扫管、穿线、
           编号、焊接包头、线路检测、调试
           1.名称:电力电缆
           2.规格、型号:截面积 10m2 及以
           下,四芯及以下
  电力     3.材质:铜芯电缆
                                               米    1    2.35    1.35       0.64     0.57    0.46   5.37    6.53    7.83      9.79       9.80
  电缆     4.敷设方式、部位:桥架敷设/穿管
           敷设
           5.工作内容:电缆敷设、线路检测、
           调试
                                                                四、给排水工程
  不锈     1.安装部位:室内                    米    1    10.15   0.31    0.09        1.93    1.57   14.05   30.35   31.2     30.66     30.67




                                                                    4-1-6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劳务采购                                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                  发行人劳务定额标准(元)
                                                     工                      综合单价(元)                                            2023
                                              计量   程                                                      2020    2021     2022
  项目                   项目特征描述                     人工    材料   机械        管理                                              年 1-9
                                              单位   量                                       利润   小计    年度    年度     年度
                                                            费      费   使用费        费                                                月
  钢管     2.介质:给水/热水
           3.规格、压力等级:薄壁不锈钢管
           S30408,DN20
           4.连接形式:双卡压连接
           5.工作内容:打堵洞眼、调直、切
           管、管道及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
           水冲洗
           1.安装部位:室内
           2.介质:污水
  铸铁     3.材质、规格:铸铁排水管,DN100
                                               米    1    23.38   2.28       2.62     4.9     3.98   37.16   50.08   59.91    67.63     67.62
    管     4.连接形式:承插粘接
           5.工作内容:留堵洞眼、切管、管道
           及管件安装、紧卡箍、灌水试验




                                                                    4-1-6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类劳务定额单价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为:(1)各类劳
务定额的辅料和人工的市场价格逐年增长,发行人依据市场价格逐年进行调整;
(2)近年来发行人承接的重点项目越来越多,对项目质量和施工周期的要求不
断提高,发行人提高劳务定额可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工期进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劳务采购定额高于国标定额(湖北 2018 年),主要由
于:(1)国标定额(湖北 2018)为 2018 年版本,已发布 6 年时间,相关市场行
情发生变化,新的国标定额版本尚未发布;(2)国标定额为通用装修标准,发
行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标准更高,具有合理性。

    2.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不存在成立
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不存在主要为发行人服务的供应商,相
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关联关系

    (1)报告期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及基本情况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净化空调、净化装饰材料、
医疗器械及专用设备、电气系统、医用气体系统、信息化系统等。报告期内,
发行人原材料采购金额分别为37,715.90万元、35,895.70万元、50,336.47万元及
50,094.98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6.07%、66.06%、63.59%及69.2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及其采购情况如下: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
           1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292.04       6.08

           2             武汉中旗生物医疗电子有限公司   1,592.92       4.22

 2020      3              合肥普尔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283.19       3.40
 年度                                                                  3.05
           4             武汉润达尚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150.54

           5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870.83        2.31

                                 合计                   7,189.52      19.06

           1                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        1,103.58       3.07

 2021      2               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        957.70        2.67
 年度
           3              湖北华翱新型板业有限公司       909.66        2.53

           4              武汉闵航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769.60        2.14


                                         4-1-6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采购金额        采购占比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万元)          (%)
             5           广州市赛科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661.12            1.84

                                   合计                     4,401.66          12.26

             1              湖北华翱新型板业有限公司        2,378.99           4.73

             2                 山东雅士股份有限公司         1,310.32           2.60

  2022       3                荆州市泽唯商贸有限公司        1,293.77           2.57
  年度
             4              河南卓优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219.39           2.42

             5              无锡科纳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1,087.67           2.16

                                   合计                     7,290.14          14.48

             1                宁波欧尼克科技有限公司        1,293.66           2.58

             2                 青岛申康商贸有限公司         1,084.51           2.16

 2023        3              医科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915.93            1.83
 年 1-9
   月        4                 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907.23            1.81

             5             山东鑫鹏射线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892.17            1.78

                                   合计                     5,093.50          10.16

     注:采购占比=供应商采购金额/向同类别供应商采购总额,下同

     报告期内,发行人材料采购前五大供应商变动较大,主要系发行人医疗净
化系统集成是净化空调、净化装饰、电气系统、信息化系统、医用气体、医用
设备等一体化的集成服务,所需的原材料品种繁多,材料采购供应商变化主要
是根据当年项目实际需求变动所致,尤其是设备采购金额一般较大,影响当期
供应商排名。

     2020年前5大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是应急医疗物资供应商,当期相应采购额较
高;2021年前5大原材料供应商系医疗净化系统集成常规材料供应商,系公司长
期合作供应商;2022年,新增供应商荆州市泽唯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卓优医疗
器械有限公司、无锡科纳斯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
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医疗专项(EPC)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的
冷热源包、设备包、暖通包材料设备供应商;2023年1-9月,青岛申康商贸有限
公司系瑞仕格气动物流系统经销商、医科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系医科达直
线加速器生产商在中国设立的贸易公司,发行人因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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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二期项目、钟祥市中医院设备销售项目要求分别采购瑞仕达气动物流系统、医
科达直线加速器,当期采购金额较大;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和山东鑫鹏射线
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系医疗净化系统集成常规材料供应商,为公司长期合作供应
商,本期成为前5大原材料供应商主要系项目相关材料需求量增加,向其采购增
加所致。




                                4-1-6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①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股东:联影医疗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 20.33%;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16.38%;上海影升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7.30%;
                                                                                              上海中科道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伙),持股 5.68%;上海北元投资合
                                               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95%;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上 海 易 端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3.21%;严全良,持股 2.51%;国寿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成达(上海)健康产业股权投资中心
                                               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专业设计服务;电子元器件 (有限合伙),持股 2.26%;宁波梅
 上海联影医疗科                                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 山保税港区影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2011.1.21   82,415.7988                                                                                            2020.3
   技有限公司                                  件批发;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 (有限合伙),持股 2.26%;宁波梅
                                               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 山保税港区影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有限合伙),持股 1.51%。
                                               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 主要人员:万莉娟,监事会主席;张
                                               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强,董事长,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鲍晨,监事;GUOSHENG TAN,董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事,总经理,联席首席执行官;JUN
                                                                                              BAO,董事,总裁;王洋,职工监事;
                                                                                              HONGDI LI,高级副总裁,首席技术
                                                                                              官;TAO CAI,董事,董事会秘书,首
                                                                                              席财务官,首席投资官,财务负责人;
                                                                                              夏风华,高级副总裁;沈思宇,董事。
 武汉中旗生物医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 股东:汪琪,持股 85.00%;向琼,
                     2005.1.31      5,000                                                                                               2020.3
 疗电子有限公司                                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专 持股 10.00%;曹涛,持股 5.00%。



                                                                      4-1-6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用设备修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    主要人员:汪琪,执行董事,经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理;向琼,监事;徐唐胜,财务负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                 责人。
                                                   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
                                                     械);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劳动保护用品生
                                                   产;医用包装材料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
                                                   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     股东: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
                                                   织制成品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          司,持股 55.00%;OSTA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         TRADING LIMITED,持股
 合肥普尔德医疗                       1,613 万美     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面料纺织加                45.00%。
                         2005.11.23                                                                                                      2020.3
   用品有限公司                           元       工;纺织专用设备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主要人员:梁昆,董事长;严德
                                                   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     正,董事兼总经理;梁桂秋,副董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     事长;梁桂添,董事;张文斌,董
                                                   的项目)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卫生     事;孟晓艳,监事;林立,监事。
                                                   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股东:上海润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武汉润达尚检医                                    术服务;生物技术开发;医疗器械Ⅰ类批发(或零      公司,持股 76.00%;曾青,持股
                         2015.11.5    1,149.821                                                                                          2020.3
 疗科技有限公司                                    售);医疗器械Ⅱ、Ⅲ类批发;医疗器械的租赁、     10.00%;杨三齐,持股 7.00%;胡
                                                   安装、维修;汽车销售;食品药品检验仪器安装、             潇,持股 7.00%。



                                                                         4-1-6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维修及批零兼营;办公用品、塑料制品批零兼营;    主要人员:胡震宁,董事长;陈新
                                                   实验室设备、计量检定设备、生物化学试剂(不    华,经理,董事;陆晓艳,董事;缪
                                                   含危化品)、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家用电    琳,监事;杨三齐,监事;黄茜,
                                                   器、智能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             财务负责人。
                                                   硬件及配件、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医疗设备的
                                                   批零兼营;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
                                                   物道路运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    股东: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持
                                                   械生产;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    股 49.82%;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
                                                   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医用    有限公司,持股 4.42%;沈振芳,
                                                   口罩生产;消毒器械生产;化妆品生产;消毒剂        持股 3.49%;鲁建国,持股
                                                     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    1.4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营;消毒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持股 1.3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08%;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
 振德医疗用品股                                    类医疗器械);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    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1994.8.18   26,645.1202                                                                                     2018.12
   份有限公司                                      护用品生产;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母婴用品制    金,持股 1.04%;招商银行股份有
                                                   造;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生    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
                                                     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03%;
                                                   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核心竞
                                                   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      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    0.96%;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
                                                   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    限公司,持股 0.96%;振德医疗用
                                                   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日用    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口罩(非医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      划,持股 0.85%;娄张钿,持股
                                                   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0.70%。



                                                                        4-1-7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     主要人员:鲁建国,董事长,董事,总
                                                 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经理;胡修元,监事会主席;车浩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召,监事;沈振芳,副董事长,董
                                                                                                事;顾奕萍,职工监事;徐大生,
                                                                                                常务副总经理,董事;季宝海,董事
                                                                                                会秘书;沈振东,董事,副总经理;
                                                                                                  胡俊武,副总经理;王佳芬,董
                                                                                                              事。
                                                 研发、生产、销售中央空调主机、末端设备净化
                                                 空调设备、恒温恒湿设备、专用机房空调设备、
                                                                                                股东:潍坊凯奇新材料有限公司,
                                                 手术室专用恒温恒湿净化空调机组、整体和单元
                                                                                                持股大股东 80.00%;潍坊奇迹科
                                                 式空调设备及相关配件,绿色环保和建筑节能系统
                                                                                                    技有限公司,持股 20%。
                                                 的应用开发、设备制造和销售,楼宇、制冷与空调
 山东雅士股份有                                                                                 主要人员:王洪军,董事长;王洪
                         2010.11.23    5,000     设备的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及配                                            2016.1
     限公司                                                                                     明,董事兼总经理;赵海晖,董
                                                 套服务,货物、技术进出口,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外投
                                                                                                事;况鹏,董事;封和平,董事;
                                                 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基金、
                                                                                                韩晓娜,监事;陈程程,监事;姜
                                                 集资、融资等业务),房产租赁(以上范围不含国
                                                                                                        久辉,监事长。
                                                 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性项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动化智能控制系统、自动门、手动门、钢质
                                                 门、铅防护门、净化设备及配套产品、室内照明
                                                                                                股东: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持
                                                 产品、电子电器的研发、制造、销售、维护、安
 宁波欧尼克科技                                                                                           股 100%。
                         2007.2.28     2,000     装;房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                                            2016.1
   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宋和涛,执行董事;董
                                                 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荣,经理;陈舟波,监事。
                                                 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北华翱新型板                                  一般项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     股东:夏尊华,持股 50%;广东华
                          2015.7.8     2,000                                                                                           2016.1
   业有限公司                                    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有色金属压延      翱洁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1-7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                50%。
                                               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    主要人员:夏尊华,执行董事兼总
                                                 金产品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        经理;艾如荣,监事。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
                                                                   目)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
                                               建筑材料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工程
                                                 用机械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
                                               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建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股东:胡军,持股 100%。
 武汉闵航节能技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2017.3.6     200                                                    主要人员:刘文,执行董事,经理,        2021.3
   术有限公司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财务负责人;陈莉,监事。
                                               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
                                               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
                                               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
                                               设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    股东:上海金铃子企业管理有限公
 广州市赛科自动                                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   司,持股 91.6667%;李金根,持股
 化控制设备有限          2006.9.5     600      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集成        8%;李长根,持股 0.3333%           2016.1
     公司                                      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普通阀   主要人员:李金根,执行董事,经
                                               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               理;李长根
                                               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
                                               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和



                                                                    4-1-7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
                                                钢材、建筑材料、橡胶制品、包装材料、金属材
                                                料、防水材料、水泥制品、砂石料、保温防腐材
                                                  料、管道阀门、体育用品、消防设备、五金交    股东:何正风,持股 75.00%;胥
                                                电、文化办公用品、工程机电设备(不含特种设          瑶,持股 25.00%。
 荆州市泽唯商贸
                         2018.5.31    2,000     备)、音响设备、酒店设备、家居用品、办公家    主要人员:何正风,执行董事兼总         2022.9
   有限公司
                                                具、劳保用品、体育场馆设备的销售;体育场馆的   经理;胥瑶,监事;陈灿,财务负
                                                建设及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销售;门窗加工、销                责人。
                                                售;苗木的培育、种植、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
                                                      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王俊东,持股 100%。
 河南卓优医疗器                                                                               主要人员:王俊东,执行董事兼总
                         2017.5.4      300         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及配件销售。                                              2022.9
   械有限公司                                                                                 经理;赵广磊,监事;杨艳娟,财
                                                                                                        务负责人。
                                                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电气机械、空调的销售、
                                                技术服务、安装、维护;建筑材料、五金交电、
                                                                                              股东:持股 50.00%;印文莉,持股
                                                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无锡科纳斯机电                                                                                           50.00%。
                         2013.1.31    1,000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6
   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刘维林,执行董事,总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
                                                                                                        经理;监事。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批发:电子产品及配件、医疗设备、医疗器械、
                                                                                              股东:刘江燕,持股 95.00%;孙书
                                                办公用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保健食品、化
 青岛申康商贸有                                                                                       芝,持股 5.00%。
                         2016.7.28    1,000     妆品、五金、家用电器、服装、纺织品、日用百                                           2023.2
     限公司                                                                                   主要人员:孙书芝,执行董事兼经
                                                货、办公家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以上均不
                                                                                                    理;刘江燕,,监事。
                                                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冷



                                                                     4-1-7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冻、冷藏、制冷、危险化学品储存)、工业机器
                                                       人及配件、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
                                                     备)、机械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气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研发,工业机器人
                                                   设计,医疗设备租赁、维修及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
                                                   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租赁,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物流
                                                   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安装,设备维
                                                     修,土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
                                                   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
                                                   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
                                                   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
                                                   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    股东:医科达有限公司(Elekta AB
                                                   器件、零部件;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        (publ)),持股 100%。
                                                   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    主要人员:GUSTAF NILS PHILIP
 医科达(中国)                       3,000 万美   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    SALFORD,董事长;龚安明,董事
                         2018.10.29                                                                                                  2022.11
   投资有限公司                           元       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财务咨           兼经理;CLAS JONAS
                                                   询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    BOLANDER,董事;NILS OLOF
                                                   担保;5、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    HAGBERG,监事;吴炜翊,财务
                                                     服务;6、向所投资的企业提供综合厂房管理服                负责人。
                                                   务;7、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
                                                   并提供售后和维修服务。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
                                                   研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
                                                   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



                                                                        4-1-7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
                                                 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
                                                 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其
                                                 它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为其投资者
                                                 和关联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七、为母
                                                 公司、关联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
                                                 销商、代理商和用户提供相关的产品培训和技术
                                                   支持;八、医疗器械、零配件、计算机软硬件
                                                 (电子出版物除外)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
                                                 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自有设备租赁
                                                 (融资租赁除外);贸易咨询;计算机软件(音
                                                 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医用软件的开发、
                                                 设计,自有技术成果转让,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
                                                 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
                                                 械电气设备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
                                                 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
                                                                                                 股东:郝爱霞,持股 100%。
 山东鑫鹏射线防                                  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2006.1.11     3,000                                                   主要人员:郝爱霞,董事兼总经         2020.9
 护工程有限公司                                  销售;电工器材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
                                                                                                     理;刘广斌,监事。
                                                 售;门窗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交通及公共
                                                 管理用标牌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环保设备、空调设备、安防设备、热泵设备、电    股东:南京天加环境科技有限公
 南京天加贸易有
                         2016.11.29    10,000    力设备销售;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安装工程          司,持股 100%。                2017.1
     限公司
                                                 设计、施工、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    主要人员:蒋立,董事长兼总经



                                                                      4-1-7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成为发行人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供应商时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理;苏绍玲,董事;祁伟,董事;
                                                                      动)                              任伟健,监事。
                                                   生产电线电缆及其原辅材料、附件,耐高温绝缘
                                                   材料(F、H 级),绝缘成型件,电缆盘具;研
                                                   究、开发、设计电线电缆及其原辅材料;分布式
                                                   光伏发电;从事矿产品(不含铁矿石、氧化铝、
                                                   铝土矿)、煤炭、食品(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   股东:江南电缆(香港)有限公
                                                   式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的批发、进出口         司,持股 100%。
 无锡江南电缆有                       30,000 万
                         2004.02.25                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     主要人员:储辉,董事长兼总经           2016.6
     限公司                             美元
                                                   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   理;夏亚芳,董事;蒋永卫,董
                                                   规定办理申请);电线电缆技术咨询服务;电力         事;储燕,监事。
                                                   工程施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上述所有经
                                                   营范围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4-1-7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2)报告期发行人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采购及基本情况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主要通过施工分包方式采购现场
劳务用工,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分别为10,111.25万元、17,194.59万元、27,237.68
万元及20,836.80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39%、31.64%、34.41%
及28.80%。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及其采购情况如下:

                                                                         占采购总
         序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额比例
         号                                               (万元)
                                                                           (%)
         1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5,576.96         11.25

         2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2,939.88          5.93

 2020    3     武汉市傅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317.80           0.64
 年度                                                      255.96           0.52
         4      湖北泽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5         南京杰晟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232.91           0.47

                         合计                             9,323.51         18.80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8,770.59         16.16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7,246.45         13.35

 2021    3    武汉中鼎茂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448.39           0.83
 年度
         4      湖北方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190.00           0.35

         5    湖北云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135.75           0.25

                         合计                             16,791.18        30.94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11,246.56        14.21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10,931.09        13.81

         3         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934.05           1.18
 2022
 年度    4     广东新鑫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836.78           1.06
              湖北晟诚泰科智能系统工程有限公
         5                                     专业分包    499.08           0.63
                            司
                         合计                             24,447.57        30.88

         1      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11,381.28        54.62
 2023
 年 1-   2      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5,900.23         28.32
 9月
         3     武汉安杰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1,162.18          5.58


                                      4-1-7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占采购总
         序                                                 采购金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采购内容               额比例
         号                                                 (万元)
                                                                          (%)
          4       湖北邦众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    583.71        2.80

          5       深圳市东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    403.07        1.93

                          合计                              19,430.47     93.25

     报告期内,发行人施工分包采购前五大供应商中杭州宏瑞建筑劳务有限公
司、杭州班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系主要施工分包供应商,各年采购占比都超过
80%以上,其余前五大供应商每年有所变动,变动原因主要受各期医疗净化系
统集成项目实际需求变化及公司与供应商的合作情况所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杭州班王和杭州宏瑞的施工分包金额较高,杭州班王和杭
州宏瑞均为大型的劳务供应商,在武汉、上海、温州、苏州、无锡、贵州、乌鲁
木齐等全国主要城市均有分公司,全国范围内均有施工力量,施工质量更有保证。
发行人与杭州宏瑞和杭州班王的合作开始于 2013 年,两家公司实力强,管理规
范,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医疗净化系统项目施工经验,能满足发行人业务扩张的
需求。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发行人保证项目质量、控制项目成本和工期,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额保持在较高水平。杭州班王和杭州宏瑞均根
据项目实际需要自行组织劳务施工,不存在将发行人采购的施工分包进行再分包
的情形。

     根据杭州宏瑞提供的纳税报表,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占
其收入比例分别为 4.72%、6.34%。根据杭州班王提供的纳税报表,2021 年和 2022
年,发行人向其采购金额占其收入比例分别为 1.27%、2.01%。发行人采购金额
占杭州宏瑞和杭州班王自身的业务收入的比例较小,杭州宏瑞和杭州班王不是主
要为发行人服务。

     发行人对杭州班王、杭州宏瑞的劳务采购金额较高,但不存在依赖,主要原
因在于市场上的劳务供应量相对充足。2020 年 12 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培
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引进人才、设备等向总承
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为拓宽施工分包供应商供应渠道,发行人每年都根据
项目需要引进一些新的供应商。

                                        4-1-7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报告期内,发行人新增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情况如下:

     (1)2023 年 1-9 月

 新增前五大施工分包
                            采购内容                         相关项目
       供应商
                                          湖北省鄂西北(襄阳)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项目
 武汉安杰诺信息科技       智能化工程施    医疗专项工程和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
 有限公司                     工          项目装饰、净化及安装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目
                            装饰、强弱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升级改造项目工程和四川大
 深圳市东京装饰工程
                          电、给排水工    学华西厦门医院净化系统采购及安装(含实验
 有限公司
                              程施工      室台及医疗废气排放、医疗纯水系统)项目
                          装饰工程施工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新区及市中医院建设项目
 湖北邦众亿建设工程         和装饰、强    医疗净化专项工程和奉节县中医院扩建工程医
 有限公司                 电、给排水工    疗智能信息建设工程特殊科室及医疗体系功能
                              程施工                    完善采购项目
     (2)2022 年度

 新增前五大施工分包
                               采购内容                        相关项目
       供应商
 湖北晟诚泰科智能系                                浠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医
                          大楼智能化工程施工
   统工程有限公司                                        疗专项工程(EPC)项目
 广东新鑫旺建设工程       家庭化产房及中医馆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升级改造项目工程
       有限公司                 施工
                                                   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装
 宜昌优智科技有限公       健康科普馆相关智能
                                                   饰、净化及安装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
         司               化控制系统工程施工
                                                                   目
     (3)2021 年度

 新增前五大施工分包
                               采购内容                        相关项目
       供应商
 武汉中鼎茂禄建设工                                麻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设
                          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
     程有限公司                                            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湖北方程建筑工程有                                鄂北紧急医疗救治中心负压病房楼项目
                               消防工程施工
       限公司                                              (大悟县中医医院)
 湖北云华建筑装饰工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门诊九层生殖医学中
                               土建工程施工
     程有限公司                                              心改建工程项目
     (4)2020 年度

  新增前五大施工分
                           采购内容                          相关项目
      包供应商
                                            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负压监护室改造项
  武汉市傅友建设集                        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医院应急改造项目负压
                          建筑装饰施工
    团有限公司                            病房及 ICU 病房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
  湖北泽韬建设工程       建筑、装饰防水
                                              武汉火神山医院负压病房及 ICU 病房项目
      有限公司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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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新增前五大施工分
                             采购内容                        相关项目
      包供应商
  南京杰晟劳务有限        建筑、装饰防水    林西县蒙医中医医院手术室、ICU、检验科专
        公司                  施工                        业化建设项目
      ①报告期内各期前五大施工分包供应商的基本情况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股东:远扬控股
 杭 州
                                                               集团有限公司,
 班 王
                                  承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 持股 51%;吴宽,
 建 筑
           2009.12.4     8,000    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室内外 持股 49%。         2013 年
 劳 务
                                  装饰服务。                   主要人员:吴宽,
 有 限
                                                               执行董事兼总经
 公司
                                                               理;郝东,监事。
                                  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建
                                  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
                                                               股东:浙江正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货物
 杭 州                                                         建设集团有限公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宏 瑞                                                         司,持股 60%;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建 筑                                                         吴宽,持股 40%。
           2005.11.30    5,000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2013 年
 劳 务                                                         主要人员:范书
                                  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有 限                                                         青,执行董事兼
                                  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
 公司                                                          总经理;郝东,监
                                  赁;土石方工程施工(除依法
                                                               事。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股东:付存友,持
 武   汉
                                  壹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 股 98.2102%;叶
 市   傅
                                  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 凤 明 , 持 股
 友   建
                                  包壹级、房地产开发贰级、机 1.7898%。
 设   集   2002.10.17    12,180                                                 2020.11
                                  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贰级、 主要人员:杨武,
 团   有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执行董事,经理;
 限   公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陈超,监事;刘
 司
                                  叁级;写字楼、商铺租赁。(依 英,财务负责人。
                                  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劳务分 股东:陈红英,持
 湖 北                            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股 51%;夏先杨,
 泽 韬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持股 25%;邓子
 建 设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豪,持股 24%。
           2018.4.16     5,000                                                   2020.4
 工 程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主要人员:陈红
 有 限                            准)一般项目:土石方工程施 英,执行董事兼
 公司                             工;房屋拆迁服务;园林绿化 总经理;杨学军,
                                  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 监事。
                                  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

                                           4-1-8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赁;人工造林(除许可业务外,
                                 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沈科,持股
 南 京                           提供劳务服务;保洁服务;建筑
                                                                60%;袁浩,持股
 杰 晟                           工程、装饰工程、防水工程设
                                                                40%。
 劳 务     2017.1.11     518     计、施工;建材销售。(依法须                       2020.1
                                                                主要人员:林年
 有 限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忠,执行董事;袁
 公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浩,监事。
                                 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
                                 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地基
                                 与基础工程、城市道路工程、     股东:吴永锋,持
 武 汉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     股 93%;吴有雨,
 中 鼎
                                 程、消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     持股 7%。
 茂 禄
                                 工程、机电工程、防水防腐保     主要人员:吴永
 建 设     2017.10.11    4,600                                                   2021.12
                                 温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   锋,执行董事,经
 工 程
                                 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       理;吴有雨,监
 有 限
                                 程、路基路面工程、桥梁隧道     事;石小风,财务
 公司
                                 工程的施工;劳务分包。(涉及    负责人。
                                 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
                                 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
                                 电工程安装;消防设施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
                                 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园
                                                                股东:方乐,持股
                                 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市政
                                                                39.9760%;刘建
                                 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
                                                                舟     持     股
                                 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模板
 湖 北                                                          24.0096%;吴世
                                 脚手架施工;交通设施工程设
 方 程                                                          武     持     股
                                 计与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
 建 筑                                                          23.1273%;张东
           2009.4.22     1,666   程、电力工程、安防工程、城                      2021.1
 工 程                                                          东     持     股
                                 市道路照明工程、非开挖管道
 有 限                                                          12.0048%;方忠
                                 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水
 公司                                                           建     持     股
                                 利水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
                                                                0.8824%。
                                 道路与桥梁工程、污水处理工
                                                                主要人员:方乐,
                                 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普通
                                                                执行董事。
                                 道路货物运输;建筑材料购
                                 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湖   北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     股东:李春华,持
 云   华                         筑装饰工程、园林绿化、景观     股 37.5%;鞠云
 建   筑                         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安     海,持股 37.5%;
           2011.6.13     2,000                                                   2021.2
 装   饰                         防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彭迎清,持股
 工   程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幕     25%。
 有   限                         墙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     主要人员:鞠云


                                          4-1-8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公司                            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建    海,执行董事;安
                                 筑工程劳务分包;建筑装饰材    礼军,经理;彭迎
                                 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木    靖,监事。
                                 材及制品、防水材料、机电设
                                 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
                                 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销
                                 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
                                 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智能家居系统、智能楼宇系
                                 统、智能酒店系统、可视对讲
                                 门铃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闭
                                 路监控系统及配套软件研发、
                                 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移动
                                 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领域
                                 内的通信网络工程、系统集
                                 成、信息服务;计算机、电子专
                                                               股东:陈蔚,持股
 宜 昌                           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
                                                               50%;屈健,持股
 优 智                           务;通信系统设备的销售、安
                                                               50%。
 科 技      2014.9.5     1,200   装、调试、维护;建筑装修装饰                    2022.10
                                                               主要人员:陈蔚,
 有 限                           工程设计、施工;展览展示服
                                                               监事;屈健,执行
 公司                            务;互动多媒体硬件设备安装
                                                               董事兼总经理。
                                 及配套应用软件开发、生产、
                                 销售;健康管理领域内的硬件
                                 设备及配套软件研发、生产、
                                 销售、售后及相关的健康管理
                                 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二类医
                                 疗器械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
                                 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
 广   东                                                       股东:张裕兴,持
                                 饰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
 新   鑫                                                       股 80%;张任昌,
                                 腐保温工程;建筑幕墙工程;
 旺   建                                                       持股 20%。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消防设施
 设   工    2018.8.8     4,008                                 主要人员:张裕 2022.9
                                 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
 程   有                                                       兴,执行董事,经
                                 劳务;路桥工程;建筑材料、
 限   公                                                       理;张任昌,监
                                 五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司                                                            事。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湖   北                         建筑智能化、工业控制及自动    股东:袁亚夫,持
 晟   诚                         化、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    股 51%;陈建荣,
 泰   科                         护、保养;系统集成;计算机网    持股 49%。
            2010.2.3     1,001                                                  2017.10
 智   能                         络及配件、电子产品、五金、    主要人员:袁亚
 系   统                         普通机电产品销售(国家有专    夫,执行董事,经
 工   程                         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      理;陈建荣,监


                                          4-1-8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有 限                           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事。
 公司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人
                                 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安全
                                 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股东:谢锋,持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
 武   汉                                                       80%;武汉诺成
                                 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
 安   杰                                                       企业管理咨询有
                                 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咨
 诺   信                                                       限公司,持股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息   科   2009.3.25     1,500                                 20%。            2022.9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
 技   有                                                       主要人员:谢锋,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
 限   公                                                       执行董事,经理;
                                 计、监理除外),专用设备修
 司                                                            陈新,监事;吴让
                                 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红,财务负责人。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
                                 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资
                                 询,建筑装饰领域内的技术资
                                 询、技术服务,装饰材料、五
                                 金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从事
 深   圳                                                       股东:曾道均,持
                                 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广告
 市   东                                                       股 97%;袁方,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
 京   装                                                       持股 3%
                                 设计制作;交通及公共管理用
 饰   工    2014.8.1     2,200                                 主要人员:曾道     2022.11
                                 标牌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实
 程   有                                                       均,执行董事,总
                                 验分析仪器销售;机械设备销
 限   公                                                       经理;陈德宏,监
                                 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司                                                            事。
                                 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
                                 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零售;智能控制系统集


                                          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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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成;家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
                                 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
                                 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日用
                                 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教学
                                 专用仪器制造;办公设备耗材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
                                 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家具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设计与施
                                 工,净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金
                                 属门窗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钢
                                 结构工程设计与施工,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智能
                                 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手术室工
                                 程,劳务派遣,劳务服务,从
                                 事二类三类医疗器械销售(不
                                 含植入类介入类,不含体外诊
                                 断试剂);交通及公共管理用
                                 金属标牌制造。
                                                              负责人:闫会祥。
 天   一                                                      总公司:天一消
 消   防                                                      防工程集团有限
 工   程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公司,股东:郭留
 集   团                         机电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施 奇,持股 80%;
 有   限    2014.9.5       -     工、金属门窗安装。(依法须 郭 晓 瑜 , 持 股 2022.9
 公   司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20%。主要人员:
 襄   阳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郭留奇,法定代
 分   公                                                      表人,执行董事
 司                                                           兼总经理;郭晓
                                                              瑜,监事。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
                                 电工程、电力工程、装饰装修
                                 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 股东:闵应林,持
 湖   北
                                 消防设施工程、公路工程、园 股 90%;夏宗全,
 邦   众
                                 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地 持股 10%
 亿   建
                                 基与基础工程、照明工程、幕 主要人员:闵应
 设   工    2019.5.9     1,000                                                 2022.9
                                 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 林,执行董事兼
 程   有
                                 工,水电安装,机电设备安装, 总经理;夏宗全,
 限   公
                                 金属门窗安装,管道安装,建 监事;石婷婷,财
 司
                                 筑施工劳务作业,模板脚手架 务负责人。
                                 施工作业(依法须经审批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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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成为发
  供应
                            资本                                                                  行人供
  商名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                                                                  应商时
    称
                            元)                                                                    间
                                   展经营活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前五大施工分包
供应商不存在成立不久即成为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情形,不是主要为发行人服
务的供应商,相关供应商与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逐年上升的
原因及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区分广告宣传
费、咨询服务费,分别说明服务内容、支付对象选取标准、付费标准、主要支
付对象成立时间以及与发行人的合作时间,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离职员工作为主要股东的情形,是否实际履行相应
义务或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而设立

     1. 发行人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逐年上升的原因及
合理性,与相关业务规模的匹配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报告期,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广告宣传费和业务招待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占营                      占营                     占营                      占营
 项           业收       增长           业收    增长             业收   增长               业收     增长
 目 金额      入比         率           入比      率    金       入比   率        金       入比       率
                                金额
              例         (%            例      (%     额         例   (%       额       例       (%
              (%          )           (%       )             (%    )                 (%        )
              )                        )                         )                      )
 广
 告
    1,492                74.5   1,051           147.    424.                      438.
 宣            1.30                     0.88                     0.49   -3.41              0.58      -
     .33                  2      .03             87      02                        98
 传
 费
 业
 务
    1,911                46.5   1,627           71.1    951.               64.2   579.
 招            1.67                     1.37                     1.10                      0.76      -
     .03                  3      .71             4       09                 1      20
 待
 费
     注:2023 年 1-9 月增长率为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4-1-8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①广告宣传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宣传费分别为 438.98 万元、424.02 万
元、1,051.03 万元和 1,492.3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58%、0.49%、0.88%、
1.30%,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9 月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3.41%、
147.87%和 74.5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为树立品牌形象和扩大行业影响,
逐步增加了参展规模及展会邀请人数,与广告宣传费支出增长趋势一致。

     公司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定制化程度较高,产品和品牌成为
企业最重要的生命力,展会是公司为客户集中演示产品和感受服务的最好时机和
最佳场所。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展会相关支出费用占广告宣传费比例分别为 89.50%、
88.79%、69.63%和 95.49%,公司参加展会的数量分别为 3 个、4 个、8 个和 18
个。其中,公司参加的主要展会为全国医院建设大会,相关支出费用占广告宣传
费分别为 67.55%、73.15%、63.15%、76.66%。

     全国医院建设大会,由筑医台作为主办单位,是全球医院建设领域品牌大会,
是行业最为重要的展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展会每年召开一次,
江苏环亚医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等业内知名企
业和公司竞争对手均会参加。公司也已连续参加全国医院建设大会共计 11 次,
并于 2023 年成为首席战略合作伙伴。

     报告期内,公司参加全国医院建设大会相关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展会人均支
            期间         展会地点    展会费用     客户参展人数
                                                                      出
       2023 年 1-9 月      成都      1,143.95         1,504          0.76
         2022 年度         武汉       663.70          776            0.86
         2021 年度         深圳       310.17          361            0.86
         2020 年度         深圳       296.55          293            1.01

     注:客户参展人数根据订票情况以及住宿安排得出,公司参展人员远小于客户参展人员
故未做统计。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市场拓展及知名度的提高,邀请参展的客


                                      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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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量大幅增加,随着参展人数增加人均支出略有下降。

     公司展会费用支出主要为展会展厅的搭建、宣传费用以及由公司统一承担的
所有参展的客户和公司人员的住宿、票务及餐饮费用。参展的客户主要为公司潜
在目标客户和现有客户医院及政府代建机构的主要领导、基建处人员、办公室后
勤及总务人员、实验室与设备人员等。报告期内,公司邀请参展客户数量分别为
143 家、158 家、292 家、448 家,平均每家客户参展人数分别为 2 人、2 人、3
人、3 人,客户平均参展人数较少,其中 2023 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参展客户人
数最多的为潜在客户贵州某医院参展人数约 20 人,在建项目济宁某医院参展人
数约 10 人。

     2022 年客户参展人数较 2021 年增长 114.96%,2023 年客户参展人数较 2022
年增长 93.81%,主要由于随着公司 IPO 募投项目中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知名
度提升及业务规模扩大,现有客户及潜在目标客户数量有所增长,有相关意愿参
展的客户人数也同步增长。此外公司于 2023 年成为全国医院建设大会首席战略
合作伙伴,展厅规模增加、展厅位置更为醒目,故宣传效果和力度相比以往更强,
故意愿参加客户人数较 2022 年大幅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增长趋势主要受参展规模及展会邀请
人数影响所致,变动具有合理性。

     ①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579.20 万元、951.09 万
元、1,627.71 万元和 1,911.03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0.76%、1.10%、1.37%、
1.67%,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较上年的增长率分别为 64.21%、
71.14%和 46.53%。公司业务招待费逐年上升及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逐年上
升,主要由于:①随着销售人员数量的快速上升,业务招待费金额不断增长;①
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具有专业性较强、投资额较大等特点,需结合客户定制化
需求进行方案设计和实施,意向客户一般会提前实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考察标
杆项目质量,相关招待支出较多。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1-8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餐饮招待费              1,853.41              1,611.97             933.75             566.01

     住宿差旅费               57.62                  15.75              17.34               13.19

         合计                1,911.03              1,627.71             951.09             579.20

     从上表可见,公司业务招待费主要为接待客户的餐饮招待、住宿差旅支出。

     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变动情况与业务招待费变动相关情况如下: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增长                   增长                 增长
                人数/金               人数/金                人数/               人数/金     增长率
                            率                     率                   率
                  额                    额                   金额                  额        (%)
                          (%)                  (%)                (%)
 公司平均
 总人数     1,882    55.54   1,269   41.00     900   26.94                        709              -
 (人)
 销售人员
 平均人数    503      40.9    373    48.61     251   34.95                        186              -
 (人)
 业务招待
 费(万    1,911.03 46.53 1,627.71 71.14 951.09 64.21                            579.20            -
 元)
   注: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及公司平均总人数为各月加权平均数。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总人数及销售人员人数均
呈大幅增长趋势。2022 年业务招待费增长幅度远高于销售人员增长幅度主要由
于 2022 年 IPO 募投项目中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初步投产,区域性市场布局
使得销售人员能够接触区域中更多新目标客户,增加了与客户互动频次,相关餐
饮招待支出增长更快。2023 年 1-9 月公司总人数增长高于销售人员增长主要由
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关人员增长
所致。业务招待费增长幅度高于销售人员增长幅度主要由于随着各区域营销中心
建立,销售人员为拓展区域客户增加了与客户互动频次以及目标客户数量也有所
增加。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人员人均业务招待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尚荣医疗                   -                1.56                2.28                 1.20

                                                4-1-8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简称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达实智能                     -                7.04              8.24               6.44
       港通医疗                     -                2.28              2.29               2.30
       和佳医疗                     -                2.92              1.84               3.05
           平均                     -                3.45              3.66               3.25
        本公司                   3.80                4.36              3.79               3.11
    注:销售人员人均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用/销售人员平均人数;可比公司销售人员平
均人数=(期初销售人员人数+期末销售人员人数)/2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人均业务招待费变动较小,接近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2022 年销售人员人均业务招待费较高主要由于 2022 年
IPO 募投项目中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逐步投产,12 个营销中心启动运营,发
生的餐饮招待支出增长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支出随着业务规模扩大相应增长,公司各期业务招待
费发生额与与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增速                    增速                     增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业务招待
                  1,911.03      46.53    1,627.71         71.14    951.09       64.21      579.20
     费
 医疗净化
 系统集成
              273,952.60        32.64   246,948.66        52.35   162,093.78    21.69    133,196.96
 项目业务
   规模
     注: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本期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收入金额+各期末医
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在手订单金额

     从上表可见,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业务招待费与医疗净化系统集
成项目业务规模均呈增长趋势,其中 2021 年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增
长幅度远低于 2020 年,主要由于 2020 年公司中标较多应急项目,且受时间、空
间等限制因素影响 2020 年当年业务招待费相对较低。2021 年随着业务逐步恢复,
公司扩展业务所需的接待活动恢复正常,业务招待费相应增长。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目业务规模增速低于业务招待费的增速,主要由于
IPO 募投项目中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项目逐步投产,其中 2021 年新建 1 个、2022


                                                 4-1-8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年新建 11 个、2023 年 1-9 月新建了 3 个,预计未来还会新增 2-3 个,并于 2024
年 2 月投产完成。 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区域营销中心扩张较快,业务招待费
增速较高,而公司开拓业务尚需一定的时间周期,业务规模增长相较于业务招待
费的增长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2)报告期,发行人管理费用中咨询服务费和业务招待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增长
                             增长率                                增长率
                    金额               金额         率    金额                    金额
                             (%)                                 (%)
                                                  (%)
  咨询服务费       570.19     49.47    488.38     46.07   334.35    -8.92        367.09

  业务招待费       555.83     -26.29   947.08     47.54   641.93   33.16         482.08

    注:2023 年 1-9 月增长率为较上年同期增长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咨询服务费主要为 IPO 期间及发行可转债期间
的中介机构服务费,业务招待费主要为公司接待中介机构、供应商、行政接待人
员等的餐饮招待费及住宿差旅支出。

     ①咨询服务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咨询服务费分别为 367.09 万元、334.35 万
元、488.38 万元和 570.19 万元,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9 月较上年的
增长率分别为-8.92%、46.07%和 49.47%。2021 年较上年减少主要系 2020 年度公
司处于 IPO 辅导期间中介机构等咨询服务费支出较多;2022 年较上年增长主要
系技术咨询服务费、软件服务费到期续费以及活动策划咨询费用增加;2023 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发行可转债前期中介机构服务费增加以及与知识产
权相关的认证服务费用有所增长。

     ①业务招待费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482.08 万元、641.93 万
元、947.08 万元和 555.83 万元,主要系公司招待来访人员发生的餐饮和住宿支
出,2021 年度、2022 年度较上年同期增长率分别为 33.16%和 47.54%,主要系公
司业务规模快速增加,相关接待人员支出发生增长。2023 年 1-9 月较上年同期增

                                         4-1-9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长率为-26.29%,主要系公司于 2022 年在创业板上市,发生的相关招待支出较多。

     报告期内,业务招待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餐饮招待费               492.36             875.66            582.95            427.90

     住宿差旅费               63.47               71.42             58.98             54.18

         合计                 555.83             947.08            641.93            482.08

     从上表可见,公司业务招待费主要为接待公司中介机构、供应商、行政接待
人员等的餐饮招待费、住宿差旅支出。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业务招待
费支出相应有所增加。2022 年公司业务招待费较高主要系公司当年在创业板上
市,相关招待支出较多。

     (3)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业务招待费占
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2023 年 1-9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月
    项目           公司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尚荣医疗               -             0.03           0.01             0.02

                   达实智能               -               0.11         0.15              0.17
 计入销售费
 用的广告宣        港通医疗               -               0.06         0.06              0.01
   传费
                   和佳医疗               -                25.31       11.72             4.99

                     发行人            1.30               0.88         0.49              0.58

                   尚荣医疗               -               0.15         0.18              0.08

                   达实智能               -               0.73         0.92              0.64
 计入销售费
 用的业务招        港通医疗               -               0.55         0.54              0.59
   待费
                   和佳医疗               -               2.16         0.47              0.48

                     发行人            1.67               1.37         1.10              0.76

                   尚荣医疗               -               0.39         0.27              0.30
 计入管理费
 用的咨询服        达实智能               -               0.23         0.32              0.27
   务费
                   港通医疗               -               0.17         0.13              0.44


                                              4-1-9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2023 年 1-9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月
    项目           公司名称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比例(%)      比例(%)     比例(%)
                   和佳医疗        -               7.90       2.05              0.51

                     发行人      0.50              0.41       0.39              0.48

                   尚荣医疗        -               0.40       0.25              0.18

                   达实智能        -               0.18       0.27              0.18
 计入管理费
 用的业务招        港通医疗        -               0.25       0.22              0.23
   待费
                   和佳医疗        -               0.57       0.38              0.20

                     发行人      0.49              0.80       0.75              0.63

     可比公司和佳医疗目前已退市,报告期内收入大幅下降,广告宣传费、咨询
服务费及业务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不具有可比性。

     尚荣医疗、达实智能上市较早,业务结构更为多元,其可比业务收入占其营
业收入比例较低,整体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与公司差异较大,与公司可比性
较低。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港通医疗业务结构及客户群体更为接近,但公司业务
规模较大,业务结构更为多元化,故计入管理费用相关的咨询费及业务招待费占
营业收入比例高于港通医疗。报告期内,公司计入销售费用的广告宣传费和业务
招待费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港通医疗,主要由于公司不断加大业务开拓力度,参
加展会发生的费用高于港通医疗,且公司业务结构较为多元化,销售人员及营销
中心数量也高于港通医疗。

     综上所述,发行人加大广告宣传支出带动业务规模增长,业务规模增长又同
步带动业务招待费、咨询费支出上升,符合行业惯例及业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
性。

     2. 报告期发行人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服务内容、支付对象选取标准、付
费标准、主要支付对象成立时间以及与发行人的合作时间,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
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发行人离职员工作为主要股东的情形,是否实
际履行相应义务或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而设立

     (1)报告期发行人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服务内容

                                        4-1-9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①广告宣传费

       发行人报告期广告宣传费主要为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
出以及上述与宣传相关的食宿费、传媒服务费等等。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宣传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展会搭建及宣传              606.58            588.08        286.35             301.50

住宿、餐饮及票务费          692.24            405.29         91.00             105.09

其他                        193.50             57.67         46.66             32.39

        合计               1,492.33          1,051.03       424.02             438.98

       ①咨询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主要为券商、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咨询服务费以
及企业内部管理需要进行咨询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咨询服务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9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月
财务及法律咨询服务费            229.26          203.44       132.50           317.42

经营办公等相关咨询费            140.94          141.51       135.45           16.87

知识产权相关咨询服务费          159.56           90.70       40.73            22.55

其他                             40.43           52.73       25.67            10.25

          合计                  570.19          488.38       334.35           367.09

       (2)报告期内广告宣传、咨询服务合作方选取标准、付费标准

       发行人在与相关机构合作前,会进行必要的筛选,确保相关机构有资格、
有能力、持续与公司合作并促进公司业务在目标区域的健康发展。筛选的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①具备开展服务的行政许可条件,即对外所提供服务相关内容
包含于合法经营范围之内;①能够提供专业对口的服务,合规经营,不存在商
业贿赂等不良行为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①能够遵守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和规
定,不存在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支付费用的标准一般为签订合同

                                            4-1-9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时双方认可的固定合同金额,并辅以各类型相关资料,在完成服务后需提供相
应的成果文件。发行人对成果文件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在确认发票金额、内
容与服务内容相符合后,公司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公司银行转账至对方公司
账户。

     (3)报告期内广告宣传费主要支付对象及相关情况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计入销售费用的各期前五大广告宣传费支付对象及支
付情况如下:

                                                                           占广告宣
                                                                 金额
          序                                                               传费总额
 年度                    公司名称                服务内容        (万
          号                                                                 比例
                                                                 元)
                                                                             (%)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   2020 年全国医院建设展览
          1                                                      151.42      34.49
                        司                       费用
                武汉润禾展览展示有限   2020 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2                                                      55.81       12.71
                        公司                  展台搭建费
                                       2020 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深圳市车蜜蜂汽车服务
 2020     3                            (深圳)酒店住宿车辆租    16.38       3.73
                      有限公司
 年度                                              赁
                深圳市博客格兰云天酒   2020 年全国医院建设大会
          4                                                      13.93       3.17
                    店有限公司             (深圳)酒店住宿
          5        广东省医院协会      广东医院建设大会会议费     9.43       2.15

                         合计                       -            246.96      56.26
                                        第 22 届全国医院建设大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   会战略合作伙伴费用、展
          1                                                      177.26      41.81
                        司             位费;重庆医建整合联盟
                                          学术交流活展位费等
                武汉泰博展览设计工程   2021 年第 22 届全国医院
          2                                                      79.90       18.84
                      有限公司              建设大会搭建费
                北京仁达经世管理咨询    媒体传媒服务费 ,品牌
          3                                                      30.19       7.12
 2021                 有限公司                  优化服务费
 年度                                  2021 年中国中部(武汉)
                武汉众行会展服务有限   国际制冷、空调、供热、
          4                                                      15.00       3.54
                        公司           通风、洁净及冷链产业博
                                              览会合作费用
                                        2021 年第二届中国(广
                广州利兴展览策划有限
          5                            东)国际医院建筑与装备     9.90       2.34
                        公司
                                              展览会展位费
                         合计                       -            312.25      73.64
                北京仁达经世管理咨询   上市路演宣传片拍摄费、
          1                                                      204.25      19.43
 2022                 有限公司             上市酒会活动策划
 年度           北京筑而瑞科技有限公   2022 年第 23 届全国医院
          2                                                      181.17      17.24
                        司               建设大会武汉展会展位

                                        4-1-9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占广告宣
                                                                                金额
           序                                                                            传费总额
 年度                    公司名称                       服务内容                (万
           号                                                                              比例
                                                                                元)
                                                                                           (%)
                                           费、户外广告位费用、听
                                           课证及参加医院考察费用
                武汉世茂锦绣长江房地
           3    产开发有限公司世茂希            武汉展会-酒店费用           67.06          6.38
                  尔顿酒店分公司
                                           2022 年第 23 届全国医院
                武汉巨昇展览展示有限
           4                               建设大会(武汉展会)展           57.28          5.45
                        公司
                                                  会特装会
                武汉联投半岛置业有限
           5                                    武汉展会-酒店费用           56.09          5.34
                    公司半岛酒店
                         合计                              -                565.85         53.84
                                          2023 年 CHCC2023 成都
                北京筑而瑞科技有限公      展会费;“CHCC2023”专
           1                                                                329.62         24.55
                司                        场论坛合作费;2023-2027
                                          首席赞助合作费等
                成都环融文旅有限公司      2023 年 CHCC2023 成都
           2                                                                130.75         11.88
                成都第三分公司            展会酒店费
                                          成都展会展位特装承揽费
 2023                                     用、展位现场配合物料增
 年 1-          武汉巨昇展览展示有限      加项目费用;2023 年中华
           3                                                                133.19         11.21
 9月            公司                      医院建筑与装备创新发展
                                          大会暨中华医院信息网络
                                          大会
                成都优米假日汽车租赁
           4                              成都展会车辆费用                  115.00         7.72
                有限公司
                武汉弘源祥商务服务有      2023 年 CHCC2023 成都
           5                                                                100.00         6.71
                限公司                    展会订票费
                         合计                              -                890.92         62.07

     ①报告期内各期计入销售费用的前五大广告宣传费支付对象的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合作时间
                                                     股东:北京和源世纪国际公
                                                       关顾问有限公司,持股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                                  85%;北京筑医台投资管理有           2018 年至
                           2015.12.3    1,500
      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15%。                  今
                                                     主要人员:李宝山,执行董
                                                     事,经理;周美娟,监事。
                                                     股东:谢成林,持股 90%;
                                                       张知明,持股 10%。
  武汉润禾展览展示                                                                       2018 年-
                           2007.5.28     500         主要人员:谢成林,执行董
      有限公司                                                                           2020 年
                                                     事兼总经理;陈力,监事;
                                                       张知明,财务负责人。



                                               4-1-95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合作时间
                                                      股东:何丽,持股 50%;鲁
  深圳市车蜜蜂汽车                                          飞,持股 50%。          2020 年至
                         2017.7.17     100
    服务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何丽,执行董         今
                                                      事,总经理;鲁飞,监事。
  深圳市博客格兰云                                    股东:陈肖美,持股 55%;
  天酒店有限公司                                          苏小健,持股 45%。
  (已更名为:深圳       2019.8.9      500            主要人员:翁丽娜,执行董        2020 年
  市博客富临酒店有                                      事,总经理;陈肖美,监
      限公司)                                                    事。
                                                                                     2018 年-
   广东省医院协会        1996.9.1       3                法定代表人:黄力。
                                                                                     2020 年
                                                   股东:徐峰,持股 100%。
  武汉泰博展览设计                                主要人员:徐峰,执行董事           2020 年-
                         2019.6.15     500
    工程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郑玲琪,监事;           2021 年
                                                      汪雪,财务负责人。
                                                  股东:黄彪,持股 60%;林
                                                       剑曦,持股 40%。
  北京仁达经世管理                                                                   2020 年-
                         2015.10.8     500        主要人员:林剑曦,执行董
    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事,经理;黄晓,监事;朱
                                                      松柏,财务负责人。
                                                  股东:高申旺,持股 100%。
  武汉众行会展服务                                主要人员:高申旺,执行董
                         2021.1.26     500                                            2021 年
      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刘忠林,监事。
                                                  股东:孟凡生,持股 51%;
  广州利兴展览策划                                    张祥见,持股 49%。
                         2020.7.1      200                                            2021 年
      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孟凡生,执行董
                                                  事,经理;张祥见,监事。
                                                  股东: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
                                                  任公司,持股 55%;北京筑
                                                    医台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北京筑而瑞科技有       2020.12.1                                                  2022 年至
                                       100                   45%。
      限公司                5                                                          今
                                                  主要人员:李超,董事长;
                                                    李宝山,经理,董事;陈
                                                  梅,董事;周美娟,监事。
                                                         负责人:颜华。
                                                  总公司武汉世茂锦绣长江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
                                                     PEAK CASTLE ASSETS
  武汉世茂锦绣长江                                LIMITED,持股 70.0102%;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MOUNT PROFIT
                         2015.4.14      -                                             2022 年
  司世茂希尔顿酒店                                INVESTMENTS LIMITED,
      分公司                                      持股 29.9898%。主要人员:
                                                  苑召顺,董事长;吴树祥,
                                                    董事;包莹,董事;王萍
                                                  萍,监事;徐杰,财务负责
                                                              人。
  武汉巨昇展览展示       2020.11.6     200            股东:张星,持股 100%。       2022 年至


                                             4-1-96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股东及主要人员
                                     (万元)                                  合作时间
       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张国军,执行董         今
                                                    事兼总经理;蔡汉荣,监
                                                    事;张星,财务负责人。
                                                        负责人:李红。
  武汉联投半岛置业                                总公司:武汉联投半岛置业
  有限公司半岛酒店                                有限公司,股东:武汉联投
  (已更名为:武汉                                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2018 年-
                         2014.11.5      -
  联投半岛置业有限                                主要人员:余金平,执行董     2022 年
  公司联投丽笙酒店                                事;耿东,总经理;赵青,
      分公司)                                      监事;杨雪琴,财务负责
                                                              人。
                                                        负责人:谢波。
                                                  总公司:成都环融文旅有限
                                                  公司,股东:融创(深圳)
                                                    文化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
                                                  司,持股 70%;邓鸿,持股
  成都环融文旅有限
                                                  29%;刘杨,持股 1%。主要    2022 年至
  公司成都第三分公       2020.1.20      -
                                                    人员:邓鸿,董事长;路       今
        司
                                                  鹏,经理,监事;王韻峰,
                                                    董事;刘杨,董事;SUN
                                                  HONGBIN,董事;魏冬,董
                                                  事;汪孟德,董事;沙蕾,
                                                    监事;赵炳翔,监事。
                                                  股东:官国旗,持股 90%;
                                                      刘春艳,持股 10%。
  武汉弘源祥商务服                                                            2018 年至
                         2008.8.25      10        主要人员:官国旗,执行董
    务有限公司                                                                   今
                                                  事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刘春艳,监事。
                                                  股东:杨建,持股 95%;刘
  成都优米假日汽车                                      俊,持股 5%。         2023 年至
                         2017.6.1      600
    租赁有限公司                                  主要人员:杨建,执行董事       今
                                                  兼总经理;秦刚平,监事。




                                             4-1-97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广告宣传费的部分主要支付对象存在成立时间与合作时间间隔较短情
形,具体情况如下:

                             成为发行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人供应商                     合作原因及背景
                               时间
                                         该公司项目经理与发行人2018年开始合作(之
                                         前该项目经理在武汉润禾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任
 武汉泰博展览
                             2020年-       职,后加入武汉泰博展览设计工程有限公
 设计工程有限    2019.6.15
                             2021年      司),公司对其业务和服务能力非常认可,武
     公司
                                         汉泰博与发行人无关联关系,且不是专门为发
                                                         行人设立
 武汉众行会展                            2021年中国中部(武汉)博览会委托该公司进
                 2021.1.26      2021年
 服务有限公司                                行会展服务,发行人享受独家冠名权

      综上,公司上述供应商成立不久后即与公司开展合作,主要系公司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积极参与行业展会,根据各展会具体情况选择的合作伙伴。公司
广告宣传费支付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业务均已实际履行。

      (2)报告期内咨询服务费主要支付对象及相关情况

      ①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计入管理费用的前五大咨询服务费支付对象及支
付情况

                                                                                占咨询服
 年      序                                                         金额        务费总额
                     公司名称                      服务内容
 度      号                                                       (万元)        比例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                                IPO 前期审计服务费       132.24         36.02
                      通合伙)
         2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IPO 前期辅导费         113.21         30.84

 2020    3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IPO 前期辅导费         20.00          5.45
 年度    4    上海智祥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商务信息咨询费         13.96          3.80
                                          IPO 阶段报会文件咨
         5      北京荣大商务有限公司                               10.57          2.88
                                            询及制作服务费
                     合计                             -            289.97         78.99
              万企策赢(武汉)企业管理    企业文化策划及实施
         1                                                         50.00          14.95
                    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费
              锐仕方达(北京)人力资源
 2021    2                                        招聘服务费       49.11          14.69
              顾问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年度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3                                IPO 前期审计服务费       43.62          13.05
                      通合伙)
         4    湖北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费       29.70          8.88



                                         4-1-98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占咨询服
  年     序                                                               金额       务费总额
                         公司名称                       服务内容
  度     号                                                             (万元)       比例
                                                                                       (%)
         5        上海高淮企业服务中心               招聘服务费            13.28        3.97

                         合计                              -               185.71      55.5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                                           年度审计费            94.34       19.32
                      通合伙)
         2    湖北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费            37.74        7.73
              深圳价值在线咨询顾问有限
         3                                       上市规范运作咨询费        31.13        6.37
 2022                   公司
 年度         武汉广联达三山软件技术有
         4                                        广联达软件服务费         30.84        6.31
                      限公司
              北京仁达经世管理咨询有限
         5                                           财经咨询费            29.25        5.99
                        公司
                         合计                              -               223.29      45.72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1                                          年度审计费用           113.21      19.85
                      通合伙)
                                                 “大悦城”专项律师咨
         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询;可转债发行服务费       55.66        9.76
                                                           用
 2023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
 年 1-   3                                         信用评级服务费          42.45        7.45
                        公司
 9月
         4    湖北汉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费用           37.74        6.62
              杭州汉鼎投研信息咨询有限           项目可行性分析服务
         5                                                                 35.15        6.16
                        公司                             费
                         合计                              -               284.20      49.84

       ①报告期内各期计入管理费用的前五大咨询服务费支付对象的基本情况

                           成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股东及主要人员
                           时间      (万元)                                       合作时间
  中汇会计师事务
                                                                                    2019 年至
  所(特殊普通合         2014.8.18    2,090              法定代表人:余强
                                                                                       今
      伙)
                                                   股东: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持股 100%。
                                                     主要人员:葛小波,董事
  华英证券有限责                                                                    2020 年至
                         2011.4.20    20,000       长;王世平,总经理,董事;
      任公司                                                                           今
                                                     江志强,董事;王捷,董
                                                   事;尹磊,董事;李建立,
                                                             监事。
                                                   股东: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
  国融证券股份有         2002.04.2   178,251.1     限公司,持股 70.6093%;杭        2020 年至
      限公司                4           536        州普润星融股权投资合伙企            今
                                                       业(有限合伙),持股

                                               4-1-99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成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股东及主要人员
                           时间      (万元)                                  合作时间
                                                  14.0252%;内蒙古日信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1276%;亨通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2.4684%;诸暨楚
                                                     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2.2578%;北京
                                                   同盛景富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持股 1.9747%;
                                                   天津吉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6830%;北京用友科技有限
                                                   公司,持股 1.1220%;横琴
                                                   鑫和泰道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持股 1.1220%;
                                                     宁夏远高实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股 0.3366%;兴安盟
                                                     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持股 0.2733%。
                                                     主要人员:张智河,董事
                                                   长;刘翔,董事兼经理;梁
                                                     芳、高迎明、昌孝润,董
                                                   事;杜兴华,监事会主席;
                                                       赵新元、刘芳,监事。
                         2019.5.30
  上海智祥企业管          (已于                  股东:王蒙川,持股 100%。
                                       100                                      2020 年
    理服务中心           2023.5.12                      主要人员:-。
                          注销)
                                                   股东: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
  北京荣大商务有                                       限公司,持股 100%。     2020 年-
                         2017.7.10    1,000
      限公司                                       主要人员:韩起磊,执行董    2021 年
                                                   事兼经理;周正荣,监事。
                                                  股东:王淑戈,持股 92%;
  万企策赢(武                                           邓蔚持股 8%。
  汉)企业管理咨         2007.5.29    1,000        主要人员:王德存,执行董     2020 年
    询有限公司                                       事兼总经理;王淑军,监
                                                               事。
                                                         负责人:赵磊。
                                                   总公司:锐仕方达人才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北京
                                                   锐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持
  锐仕方达(北                                    股 54.0000%;赵彬彬,持股
  京)人力资源顾                                  20.2405%;北京锐金人力资     2020 年至
                         2015.7.14      -
  问有限公司哈尔                                   源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今
    滨分公司                                      7.2720%;青岛建华星空私募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 6.2500%;
                                                   北京锐银科技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持股 4.5000%;青


                                              4-1-100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成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股东及主要人员
                           时间      (万元)                                  合作时间
                                                   岛建华财金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7500%;北京锐财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
                                                   股 1.8000%;嘉兴创泉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股 1.2500%;济南
                                                   行稳二号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持股 0.9375%。主要
                                                   人员:黄小平,董事长,经
                                                   理;高影,董事;赵彬彬,
                                                   董事;张小光,监事;白晓
                                                         卓,财务负责人。
                                                    股东:吴辉,持股 100%。
  湖北汉高工程咨                                   主要人员:吴辉,执行董事    2021 年至
                         2006.5.8     3,000
    询有限公司                                     兼总经理;吴艳,监事;蒋       今
                                                        玉莹,财务负责人。
  上海高淮企业服                                  股东:陈陆英,持股 100%。    2020 年-
                         2014.7.22     10
      务中心                                                 主要人员:-       2021 年
                                                   股东: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深圳价值在线咨                                                               2022 年至
                         2016.7.14     100                     100%。
  询顾问有限公司                                                                  今
                                                  主要人员:苏梅,执行董事,
                                                     总经理;邵英齐,监事。
                                                   股东: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
  武汉广联达三山                                         公司,持股 100%。
                                                                               2018 年至
  软件技术有限公         2003.3.4      50          主要人员:王先军,执行董
                                                                                  今
        司                                         事;李刚,经理;刘会斌,
                                                               监事。
                                                  股东:黄彪,持股 60%;林
                                                         剑曦,持股 40%。
  北京仁达经世管                                                               2020 年-
                         2015.10.8     500         主要人员:林剑曦,执行董
  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事兼经理;黄晓,监事;朱
                                                        松柏,财务负责人。
                                                   股东: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51.0139%;深
                                                   圳市诚本信用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持股 29.2319%;深圳
                                                     市厚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持股
  中证鹏元资信评                                  5.4566%;隆回县楷豁商务信    2023 年至
                         1993.3.17    30,000
  估股份有限公司                                       息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今
                                                  3.8467%;深圳市红杉谷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 2.0575%;
                                                     深圳市弘一缘投资有限公
                                                   司,持股 1.0108%;深圳市
                                                   天嘉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0.8460%;刘诗华,持股


                                              4-1-101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成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股东及主要人员
                           时间      (万元)                                 合作时间
                                                      0.8066%;贲悦,持股
                                                    0.7974%;刘思源,持股
                                                 0.5956%;深圳市宏奕投资有
                                                  限公司,持股 0.4227%;秦
                                                  斯朝,持股 0.4013%;刘玉
                                                    明,持股 0.4013%;蔡军
                                                    华,持股 0.2943%;凌信
                                                  东,持股 0.2943%;梁瓒,
                                                  持股 0.2851%;宋英,持股
                                                    0.2676%;黄忠仁,持股
                                                      0.2676%;方园,持股
                                                 0.2140%;深圳智为数据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 0.1605%;
                                                  刘伟强,持股 0.1605%;朱
                                                  志铭,持股 0.1284%;张智
                                                    英,持股 0.1070%;瞿华
                                                    艳,持股 0.1070%;林心
                                                  平,持股 0.1070%;江杰,
                                                  持股 0.1070%;颜小军,持
                                                    股 0.0902%;李婧,持股
                                                      0.0684%;刘嘉,持股
                                                  0.0667%;利阳心仪,持股
                                                    0.0500%;肖上贤,持股
                                                      0.0428%;姚煜,持股
                                                    0.0428%;雷爱华,持股
                                                    0.0333%;刘鑫淼,持股
                                                    0.0333%;曾冠新,持股
                                                    0.0333%;曾政新,持股
                                                    0.0333%;陈远新,持股
                                                    0.0315%;王海银,持股
                                                      0.0183%;孙友文持股
                                                    0.0180%;顾成业,持股
                                                      0.0167%;于莉,持股
                                                      0.0167%;蔡秋玉持股
                                                            0.0167%。
                                                    主要人员:张剑文,董事
                                                 长;李勇,总经理,董事;赵
                                                  方,董事;郭贤达,董事;
                                                  袁坤龙,董事;刘利忠,监
                                                  事会主席;严予旋,监事;
                                                          刘嘉,监事。
                                                  股东:北京汉鼎行研信息咨
                                                 询有限公司,持股 65%;周
  杭州汉鼎投研信         2021.12.3                      业丰,持股 35%。      2022 年至
                                       200
  息咨询有限公司            1                     主要人员:陈小圆,执行董       今
                                                  事;周业丰,总经理;周金
                                                            通,监事。



                                             4-1-102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成立      注册资本                                 与发行人
       公司名称                                        股东及主要人员
                           时间      (万元)                                 合作时间
                                                  夏少林,董超英,王亚军,
                                                  丁小军,杜晓敏,付娜,李
     国浩律师(武                                                             2019 年至
                         2016.3.16     140        瑞,向思,梅芳,聂文君,
       汉)事务所                                                                今
                                                  涂志鹏,王汉生,王茜红,
                                                        王洲各 1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发行人广告宣传费、咨询服务费均具有明确的
服务内容符合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主要支付对象与
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发行人离职员工作为主要股东的
情形,相关合作方均实际履行相应义务,不存在专为发行人营销服务而设立的情
形。

       (四)结合上述内容,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等是否
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1. 发行人获取业务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并与主要客户签署了反商业贿赂
或廉洁协议

      发行人客户主要为公立医院,订单主要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符合《政府
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与客户在建立合作关系时通常会签署反商业贿赂或廉洁协议,或在合
同中设置反商业贿赂的条款,通过协议及相关条款的约定进一步防范发生商业贿
赂行为的风险。

      2. 主管部门已出具了无违法违规证明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商业贿赂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市场
监督主管部门已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没有违反市场监督管
理有关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记录。根据发行人董监高及实际控制人住所地派出所出
具的无犯记录证明,未发现相关人员犯罪记录。

      3.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的记
录


                                             4-1-103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
平台、发行人住建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网站,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不正当竞
争或商业贿赂的案件,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
不正当竞争或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被主管行政机关处罚的情形。

     4. 发行人制定了防止商业贿赂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执行

     发行人制定了《投标管理办法》、《员工行为规范》、《费用管理制度》
等相关内控制度,明确规定了发行人投标工作的管理流程,明令禁止发行人员
工以各种形式贿赂相关人员或索要贿赂,明确了费用支出管理办法,确保合法
合规。相关制度规范了公司所有员工行为,并从销售、收款、现金、备用金、
费用报销等方面采取措施防范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情形,防止发
生损害公司、股东及员工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销售费用均系经营
过程中的真实费用,发行人主要客户为公立医院,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均包含
廉洁条款,不涉及商业贿赂,相关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商业
贿赂行为,发行人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商业贿赂风险。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文结束——




                                      4-1-104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关于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之签署页)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于     年   月    日出具,正本一式      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夏 少 林                                        夏 少 林




                                                                 刘 苑 玲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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