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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药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9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9:15-15:00 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6 号
公司会议中心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 名,持有公司股份 247,430,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5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247,38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4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1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3,491,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44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42,73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胡金峰先生、杜守颖女士、谢青先生分别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 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 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38,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78%;
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阎晓辉、尹国平、廖利萍、徐双喜、邓支华、廖胜如、程思远、刘
展良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27,632,5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893%;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刘展良、雷高良、段小六已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247,405,73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9902%;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66,931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40%;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696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选举尹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495,7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26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556,9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101.8819%。
    尹国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选举阎晓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8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1,0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85%。
    阎晓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选举徐双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7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0,94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60%。
    徐双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4、选举邓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90,7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1,9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743%。
    邓支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5、选举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8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1,0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85%。
    程思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6、选举尹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7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0,94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60%。
    尹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选举周楷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443,2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504,4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3781%。
    周楷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选举陈家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247,430,031 股,同意 247,389,831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1,0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85%。
    陈家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3、选举卢世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2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0,44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316%。
    卢世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16.01、选举雷高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443,2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005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504,4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3781%。
    雷高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2、选举段小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8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1,03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85%。
    段小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6.03、选举刘展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247,389,74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450,941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8.8460%。
    刘展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胡云国先生、汪林涛先生与雷高良
先生、刘展良先生、段小六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自本次股东大会
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朱嘉靖律师、常潇斐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