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9-18
证券代码:301246 证券简称:宏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8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 6 号
公司会议中心 1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国平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1 名,持有公司股份 247,702,1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924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 247,38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45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14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4,8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 3,763,3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44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2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14,84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 247,702,148 股,同意 247,683,848 股,占
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99.9926% ;反对 18,300 股,占有 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0.0074%;弃权 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情况为:同意 3,745,048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137%;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0.486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纪宇轩律师、赵伯晓律师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
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