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董事会有关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决议2023-05-11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
议案十二:
关于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的有效期
的议案
各位董事:
鉴于此前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该项议案有效期已临近期满,且相关发行方案等
事宜并无变化,故就该议案有效期延长事宜提交董事审议:
1、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决议有效期为二十四个月,自本议案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请各位董事审议。
本项议案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