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2023-05-11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
会秘书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重要
财务决策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截至本说明签署
日,上述机构及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功能不断得到完
善。
(一)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章程》的订立、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
财务决策、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聘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
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
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
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股东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二)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章程》和公司重大制度建设、重大经营投资和财务决策、管理层的聘任、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决策和募集资金投向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有效履行
了职责。
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
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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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有
效履行了监督等职责。
历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内容
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
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自聘任以来,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等要求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发挥了在战略规划、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方面的优势。独立董事的履职维护了全体股东权益,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截至本说明签署日,独立董事未曾对董事会的历次决议或有关决策事项提出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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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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