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同星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6-28  

                                                     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
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 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 号)审验确认,公
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6,000
万股变更为 8,000 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
后适用)》名称变更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相关部门
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司系原新昌县同星制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系原浙江同星制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在新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7265987348。                          913306247265987348。

        第三条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审核同意并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      核同意并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2
        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完成,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管理委员会注册完成,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年【】月【】 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在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第六条
  3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4     公司股份总数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每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

        股面值为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构为:每股面值为 1 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对《公司章
程》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内容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