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8-07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可以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玲 杨承磊 马得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