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英华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保荐书2023-06-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三年三月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
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1-2-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释   义................................................................................................................................... 3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4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4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4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
     情况................................................................................................................................ 5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5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7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0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1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11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11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1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的有关
     规定.............................................................................................................................. 13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2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26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0]43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 30
     八、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31




                                                                3-1-2-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释     义

     本发行保荐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英华特        指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华特有限                  指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有限公司
英华特环境                  指    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本保荐机构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分公司                  指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
天健咨询                    指    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锦天城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评估机构、坤元评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
本发行保荐书                指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
                                  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
《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
                                  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
《律师工作报告》            指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
                                  作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
《审计报告》                指
                                  378 号《审计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募投项目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2 年 12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保荐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发行保荐书中所列示的相关
单项数据直接计算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1-2-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姓名                                      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具有 14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璞泰来(603659.SH)、创
                 力集团(603012.SH)、广田股份(002482.SZ)、嘉麟杰(002486.SZ)IPO
    陈菲
                 项目;软控股份(002073.SZ)非公开发行、赛轮轮胎(601058.SH)可转债
                 等多家公司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具有 17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爱柯迪(600933.SH)、嘉
   谢佼杏        麟杰(002486.SZ)、神开股份(002278.SZ)、亚厦股份(002375.SZ)IPO 项
                 目。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

     王皎洁,具有 3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冠中生态(300948.SZ)IPO
项目。

     2、其他项目组成员

     王迪亚、余沂宸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9 日
    公司住所:        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 5 号
      电话:          0512-52905990
      传真:          0512-52905996
     联系人:         陈毅敏
    电子信箱:        ir@ invotech.cn
                      研发、制造、销售制冷、冷冻和制热应用的涡旋式压缩机、冷凝机组、
                      热泵机组、热泵热水器、流体控制元器件设备、空调和冷冻机零部件,
    经营范围:
                      提供技术和售后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3-1-2-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型:

三、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一)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

     1、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
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主要业务往来情况

     除本保荐机构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外,
本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往来情况。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华特”、“发行人”或“公司”)
项目组在制作完成申报材料后提出内核申请,本保荐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
内核,具体如下:

     1、质量控制部核查及预审

     质量控制部派出方玮、王昊南进驻项目现场,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流
程、项目组工作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考察,对项目组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涉及的重大


                                          3-1-2-5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法律、财务问题,各种文件的一致性、准确性、完备性和其他重要问题进行了重
点核查,并就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及项目组进行了探讨;审阅
了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对相关专业意见和推荐文件是否依据充分,项目组
是否勤勉尽责出具了明确验收意见。考察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将材料核查和现
场考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形成质控预审意见同时反馈至业务部门项目组。

     2、项目组预审回复

     项目组在收到质控预审意见后,出具了质控预审意见回复,并根据质控预审
意见对申报文件进行了修改。

     3、内核部审核

     质量控制部结合核查情况、工作底稿验收情况和项目组预审意见回复情况出
具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对项目组修改后的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提交
公司内核部。内核部对项目组内核申请材料、质量控制部出具的预审意见和质量
控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后,提交内核委员会审核。

     4、问核

     2021 年 4 月 23 日,本保荐机构对首发项目重要事项的尽职调查情况逐项进
行问核。

     5、召开内核会议

     英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内核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经过内核委员会成员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内核会议审核通过了英华特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二)内核意见

     内核委员会经充分讨论,认为:本保荐机构对英华特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申报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认为英华特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基本条件,英华特拟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




                                          3-1-2-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五、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等规定,本保荐机构就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有偿聘请各类第三方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核查。

     (一)本保荐机构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1、聘请原因、服务内容、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等

     为加强首发上市项目的质量控制,通过多道防线识别财务舞弊,防控项目风
险,自 2015 年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分公司”)与厦门天健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咨询”)签署《咨询服务
协议》,聘请天健咨询对国金证券保荐的首发上市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
及相关文件的复核工作。

     天健咨询的工作内容为:根据会计、审计、证券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首发上市项目的招股说明书、申报期财务报告等相关文件进行复核,
并出具复核意见。

     经双方友好协商,目前保荐分公司与天健咨询就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约
定如下:

     (1)基础咨询费用

     保荐分公司按每个项目人民币捌万元整(人民币 80,000 元整,含 6%增值税)
的价格作为天健咨询的基础咨询费用。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后,根据该半
年度内天健咨询完成复核的项目数量与其进行结算,并于该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
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

     (2)项目评价奖励

     每个项目结束后,保荐分公司对天健咨询的服务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
综合评价结果对天健咨询予以奖励,奖励幅度为基础咨询费用的 0-50%。该奖励
由保荐分公司于每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
支付。



                                          3-1-2-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天健咨询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的基本信息

       天健咨询成立于 2002 年 2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054955925;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
创新大厦 A 区 14 楼 a 单元 03 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均为徐
珊;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7.55 万元;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税务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等须许可的金融、咨询项目);计算
机软件开发。

       天健咨询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徐珊                                                        205.6401             47.00%
王肖健                                                       78.7558             18.00%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0.0230             16.00%
刘宏灿                                                       21.8766              5.00%
柯招萍                                                       17.5013              4.00%
陈寅                                                         17.5012              4.00%
叶钦华                                                       13.1260              3.00%
吴锦凤                                                       13.1260              3.00%
                   合计                                     437.5500            100.00%

       3、天健咨询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天健咨询委派人员对本项目进行现
场核查。2021 年 4 月 21 日,天健咨询出具《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专项复核报告》。

       除聘请天健咨询为本项目的申报材料及相关文件提供复核服务外,本保荐机
构不存在未披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发行人(服务对象)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发行人在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评估机构等该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主要聘请了北京上勤普慧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勤普慧”)担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咨询机构,对发行

                                          3-1-2-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人募投项目出具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规划募集资金额度和投资方向。除上
述机构外,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上 勤 普 慧 成 立 于 2011 年 8 月 25 日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8580803140L;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楼 A 座 A912-9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均为齐贤军;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经营范围为: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包装装潢设
计;文化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企业
策划、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调查;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
询;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
发行人在保荐机构(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该
类项目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聘请了上勤普慧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可行性分析,该等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相
关规定。




                                          3-1-2-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
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
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保荐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本保荐机构相关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发行保荐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发行保荐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发行保荐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3-1-2-1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保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之规定,国金证券经过审慎的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核查,并与发行人、发
行人律师及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英华特已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主体资格及实质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国金证券愿意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保荐英华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的
相应责任。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

     本次发行经英华特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已聘请本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符合《证券
法》第十条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
已建立比较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和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及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通过不断完善,发行人已建立起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发行人已依法
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体系。发


                                          3-1-2-1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行人目前有九名董事,其中三名为发行人聘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
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发行人设
三名监事,其中二名是由股东代表选任的监事,一名是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任的监
事。

     根据本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以及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
出具的天健审【2023】37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机构;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合法、合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
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发行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一)
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3】378
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51.98 万元、38,289.99
万元和 44,806.86 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 5,738.58 万元、5,567.75 万元和 8,104.98
万元;净利润(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并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计算)分别为 4,764.88 万元、4,241.13 万元和 6,653.98 万元,发行人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
38.81%,流动比率 2.06 倍,速动比率 1.52 倍,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23】378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79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本保荐机构的
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符合《证券法》
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3-1-2-1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主管部门出具的证
明及本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
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情况,符
合《证券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
件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是否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1、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第三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
当符合相关板块定位。其中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
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
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创业
板定位的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注重科技技术创新,全面掌握涡旋压缩机设计、生产制造的核
心技术,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性

     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在制冷涡旋式压缩机产品上打破外资垄断、实现批量
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中国企业,也是国内少数掌握涡旋压缩机核心技
术的厂家之一。

     发行人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多年的研发和实
践探索,积累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工艺技术,掌握了涡旋型线设计技术、高精密
涡旋加工技术、涡旋压缩机结构设计、涡旋压缩机轴向背压力平衡、涡旋压缩
机压缩机构的密封技术、涡旋压缩机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基于制冷系统高可
靠性应用的压缩机保护设计技术、涡旋压缩机关键制造和检测技术等八项核心


                                          3-1-2-1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技术,获得与多项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 9 项和实用新型专利 37 项,
正在申请的境内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和 PCT 专利 2 项。发行人参
与制定《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剂压缩机》等国家、行业标准 4 项。

       发行人多次获得行业荣誉:2017 年“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项目荣获“2017 年度常熟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0 年完成江苏省省级企业创
新与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商用与
新能源汽车用)”;2018 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2020 年公司全系列制冷涡旋压缩机入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专
精特新产品”名录;公司“高效能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进入“2020-2021 年度
中国制冷学会节能与生态环境产品目录”、公司荣获中国节能协会“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中国热泵行业优秀零部件供应商”(是国内制冷涡旋压缩机唯一入选品
牌)荣誉称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
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 号),公司荣获第三
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发行人科技创新体现在产品核心技术来源于针对国际新技术、新理念的自
主理解、新应用场景的需求和研发创新。发行人已将非圆渐开线的型线技术的
研究,变壁厚渐开线技术,新能源汽车用的小排量涡旋的迷宫密封技术研究,
超低压缩比双涡圈型线技术研究,双缸头涡旋压缩机机构设计等作为研究方向。
发行人的产品战略是通过自身的创新能力,打造产品的领先性、差异性、应用
场景适配性和细节优势,充分展现了发行人的科技创新和研发创造能力。

       因此,发行人拥有和应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2)发行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业绩呈增长态势,所处行业
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成长性

       ①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发行人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
基础

       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发行人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基
础。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 1,565.2 万


                                          3-1-2-1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台、1,566.4 万台、1,488.7 万台和 1,680.3 万台,其中全球第一大市场美国的销量
            分别为 653.3 万台、678.5 万台、718.6 万台和 830.5 万台。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市场增长率分别为 0.1%、-5.0%和 12.9%,美国市场增长率分别
            为 3.9%、5.9%和 15.6%1。

                   全球市场 2020 年销量下滑,2021 年已修复前期下滑,增长至 1,680.3 万台,
            增长率高达 12.9%。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涡旋压缩机消费市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占比分别为 41.7%、43.3%、48.3%和 49.4%,过去四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2015~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量和销售金额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销量(万台)                    458.28       471.22      559.11     509.87      480.90     414.45     468.75   434.8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量
                                  445.58       452.32      543.93     495.71      468.66     402.85     455.77   423.16
(万台)
销售总额(亿元)                   79.36        83.44       97.47      94.16       92.00      84.77     102.71   101.9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售额
                                77.54      80.76    95.35       92.88      90.90   83.72    100.69               100.18
(亿元)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84.77 亿元,分应用表现不一》、《2021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额破百亿,三大应用均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102

            1
              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
            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3-1-2-15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亿元 热泵、冷冻机型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 3HP 以上商用制冷压缩机销售 1143 万台 同
比增 1.0%》

     ②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为发行人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助推报告期内发行
人的业务成长性

     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和实践积累,2013 年 6 月发行人实现量产,成为国内
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缩机企业,填补了国
内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空白,打破了行业长年的外资垄断。国产替代的发展趋
势为发行人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助推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
利润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归母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2022 年
      项目
                   复合增长率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22.31%      44,764.34    17.04%     38,248.38       27.82%      29,922.56

  归母净利润           19.69%       7,036.56    44.50%      4,869.43       -0.87%       4,912.19

扣非归母净利润         18.17%       6,653.98    56.89%      4,241.13       -10.99%      4,764.88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从 2020 年度 29,922.56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44,764.34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22.31%。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从 2020 年度 4,912.19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7,036.56 万元,复合增
长率达到 19.69%。扣非归母净利润从 2020 年度 4,764.88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6,653.98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18.17%。

     2021 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小幅下滑主要系:因当年大宗
商品价格上涨,发行人五大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进而影响了营业
成本和毛利率,使当年的净利润短期承压。

     2022 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4,764.34 万元,同比增幅达 17.04%。发
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36.56 万元,同比增幅达 44.50%。发行
人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6,653.9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6.89%。


                                           3-1-2-1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因此,发行人业绩具有成长性并且可持续。

     (3)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相关要求

     根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相
关规定: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
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
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
农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
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
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大类之下,“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下的“气体
压缩机械制造”,行业代码为 C3442。因此,发行人不属于《创业板企业发行上
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中不支持及禁止的相关行业,符合创业
板行业领域要求。

     (4)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根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相
关规定:

     “本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
发行上市:(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
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二)最
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20%;(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
系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3-1-2-1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
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
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2022 年
      项目
                   复合增长率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研发投入             23.78%      1,530.46    23.02%      1,244.04       24.53%      998.95

   营业收入             22.11%     44,806.86    17.02%     38,289.99       27.41% 30,051.98

     由上表,最近三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 23.78%,2022 年研发投入
金额 1,530.46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2.11%,发行人符合上
述规定中的指标(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
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较为成熟的产品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
具有较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符合《首发管理办
法》第三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行人系由英华特有限以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英华特有限
成立之日(即 2011 年 11 月 29 日)起计算,故发行人已经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1-2-1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1)根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3】378 号《审计报告》
及天健审【2023】379 号《内控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3】379 号《内控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据此,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要从事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热泵应用、商用空调应用、冷冻冷藏应用及电驱
动车用涡旋应用四大系列。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
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经本保荐机构查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
设备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上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置放于相
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享有该等财产的所有权,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经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不动产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等
相关权属证书的查验,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重大权属


                                          3-1-2-1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纠纷;经本保荐机构查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
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
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5、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1)经本保荐机构查验,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热泵应用、商用空调应用、冷冻冷藏应用及电驱
动车用涡旋应用四大系列。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资质证书
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相关政府主管机
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相关派出所出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人员作出的承诺,并经本保荐机构查阅中国证监会网站的行政处罚和市场
禁入决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
发行条件。




                                          3-1-2-2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是否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进行了逐项核
查。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证券上市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具体情况如下:

     1、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根据本节“四、(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相关内容,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创业板发
行条件,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项的规定。

     2、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4,388.57 万元,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数不超过 1,463.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1.57 万元,符
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
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4,388.57 万元,本次拟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463.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1.57
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
第(三)项的规定。

     4、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78
号),发行人在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4,764.88 万元、4,241.13
万元和 6,653.98 万元,前述净利润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并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满足《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3-1-2-2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运用于热泵、
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等制冷(制热)设备。制冷(制热)设备行业是我国装
备制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国民经济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是商用建筑、
公共服务、医疗卫生、轨道交通、农业种植储存、冷链运输等行业基础设施中的
重要装备,关乎人民生活质量、工业生产环境和能源环保。由于产品下游领域的
“基础行业”特性,下游领域的需求与国家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变化、房产调控
政策密切相关。房产调控政策影响商用空调市场的需求。

     我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
家宏观经济形势存在明显的同步效应,因此涡旋压缩机行业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
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下游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步
伐加快,将会促进行业需求的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需求。因此,公司的经营
业绩有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国际知名涡旋压缩机品牌均已在中国大陆设厂,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涡
旋压缩机制造国,全球和中国市场均形成了美日韩欧品牌垄断的市场格局。公司
长期直面外资品牌的激烈竞争。技术研发能力、生产管理水平、新品推广速度、
成本控制能力等多因素决定了涡旋压缩机未来市场竞争格局的走势。新一轮技术
升级将有可能加剧市场竞争。若外资品牌利用其经营规模、竞争地位采取低价竞
争策略导致行业平均市场价格下降,或利用自身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
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


                                          3-1-2-2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例均超过 70%。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涡旋铸件毛坯、润滑油、壳体、曲轴
等五大类,其中铸件的价格受铁的波动影响,电机的价格受铜价、钢材、铝的波
动影响较大,曲轴的价格受钢材的波动影响。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不能有效将原材
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向下游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的
压力;或在原材料价格下降,下游客户要求调整产品销售价格而公司未能有效管
理原材料采购价格时,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1、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涡旋压缩机“国产替代”的先行者,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
长。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922.56 万元、
38,248.38 万元和 44,764.34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2.11%。

     目前的主要产品涡旋压缩机市场空间广阔,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
时,随着境外以及境内销售市场的持续开拓,“国产替代”进程逐渐推进,发行人
未来营业收入仍将呈现增长趋势。但鉴于随着前期的高速增长,公司已达到一定
的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增速可能存在放缓的风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和未来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30.38%、21.75%和 25.95%。2021
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8.64 个百分点。2022 年,公司境

外销售快速增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提升 4.21 个百分点。近年
来,世界局势错综复杂,经济全球化受到冲击,各国经济增速放缓,对全球供应
链、产业链造成了冲击,也对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一定的挑战。未来若原材料
价格持续保持高位,或原材料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或客户的需求发生重大的变化,
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可能会灵活
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受到前述因素影响,后续发行人可能
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3-1-2-2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五)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8,688.63 万元、21,795.39
万元和 27,837.7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46%、56.98%和
62.19%。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若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水平不能相应
提高或市场发生变化导致管理制度不能与之适应,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
善、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不稳定情形出现,则会对公司经销模式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六)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46.04 万元、4,389.03 万元
和 5,956.55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22%、10.61%和 12.16%。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
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出
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
导致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03、9.53 和 7.60,应
收账款周转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依然保持较快周转速度。未来如公司客户结构
改变、付款条件改变,强势客户要求延长付款期限,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
款金额将进一步增多、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
状况将产生不利影响。

     (七)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
息化及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

     2021 年 3 月,发行人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
新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约定高新区管委会将位于常熟高新区东南大
道以南、银辉路以东,面积约 120 亩的工业用地出让给发行人子公司英华特环境,
用于英华特环境设立商用涡旋、汽车涡旋、交流异步电机生产基地及国家级制冷
压缩机研发中心。2021 年 4 月,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项
目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发行人子公司英华特环境供地。2021 年 5 月,英

                                          3-1-2-2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华特环境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手续,取得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下
发的常行审投备[2021]889 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21 年 7 月,英华特
环境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所需的环评批复手续,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
苏行审环评[2021]20414 号《关于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涡旋压缩机
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 年 12
月,常熟市产业项目用地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产业项目评价意见书》 [2021]
第 24-09 号),表示高新区管委会上报的英华特环境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
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经市产业项目评价领导小组进行了综合评价,并
报市政府审定同意。

     若英华特环境无法取得土地,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进度造成不利
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在本次发行前直
接和间接合计控制英华特 31.49%的股份。

     此外,陈毅敏与郭华明、文茂华、蒋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
应采取一致行动。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
见,一致行动方均应以陈毅敏意见为准,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就该等事项与
陈毅敏意见保持一致。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书面承诺之日起至英华特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此本次发行前,陈毅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51.02%股份。发行后陈毅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的比例将被进一
步稀释至 38.27%。

     如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或出现其他股东增持股份谋求公
司控制权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管理团队
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3-1-2-25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六、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一)全球市场稳定,国内市场进口替代加速,新兴应用场景不断涌现,
行业前景广阔

       1、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公司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基
础。

     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公司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 1,565.2 万台、
1,566.4 万台、1,488.7 万台和 1,680.3 万台,其中全球第一大市场美国的销量分别
为 653.3 万台、678.5 万台、718.6 万台和 830.5 万台。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市场增长率分别为 0.1%、-5.0%和 12.9%,美国市场增长率分别为 3.9%、
5.9%和 15.6%2。

     全球市场 2020 年销量下滑,2021 年已修复前期下滑,增长至 1,680.3 万台,
增长率高达 12.9%。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涡旋压缩机消费市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占比分别为 41.7%、43.3%、48.3%和 49.4%,过去四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2
  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
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3-1-2-26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2015~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量和销售金额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销量(万台)                   458.28       471.22      559.11    509.87     480.90    414.45    468.75    434.8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量
                                 445.58       452.32      543.93    495.71     468.66    402.85    455.77    423.16
(万台)
销售总额(亿元)                  79.36        83.44       97.47     94.16      92.00     84.77    102.71    101.9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售额
                                 77.54        80.76     95.35    92.88     90.90     83.72   100.69          100.18
(亿元)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84.77 亿元,分应用表现不一》、《2021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额破百亿,三大应用均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102
            亿元 热泵、冷冻机型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 3HP 以上商用制冷压缩机销售 1143 万台 同
            比增 1.0%》

                   2、应用市场需求多元化,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明显

                   存量市场方面,我国作为全球第二大涡旋压缩机消费市场,巨大的存量基础
            决定了庞大的更新换代、改造升级需求。很多制冷空调设备及系统已经达到更新
            换代的年限,一些还在使用的老旧设备及系统存在效果差、能耗高、故障多、安
            全隐患大等问题;同时,节能环保政策及使用方的要求,使得更新淘汰落后和低
            效设备及系统的步伐持续加快,节能改造和绿色升级的市场需求正在加速释放。
            制冷空调设备及系统的维修、保养、更新、改造、升级的需求潜力巨大且持续增
            长,进一步挖掘存量市场潜力,成为涡旋压缩机行业未来发展提供不断增强的内
            生发展动力。

                   新兴市场方面,2020 年“新基建”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加强新
            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 5G 基站建设、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七
            大领域。作为数据中心和 5G 基站可靠运行的关键保障,数据中心和 5G 基站用
            冷却设备成为商用制冷空调市场的发展新空间。

                   智慧城市也将在“新基建”的推动下加快落地进程。作为构成智慧城市的重要
            单元,“暖通空调和楼宇自控技术”相结合的智慧建筑解决方案是基于人工智能、
            互联网平台,甚至 5G 的综合应用解决方案。随着“新基建”对 5G 及人工智能等
            技术的加速推动,集中式空调系统的智能化解决方案将快速落地。

                   新基建将促进传统产业向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拉动轨道交通、公
            共服务、医疗卫生、冷链物流等行业发展,进一步打开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
            和涡旋压缩机行业的中长期增长空间。

                                                       3-1-2-27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3、国产品牌替代外资品牌速度加快

     20 世纪 90 年代开始,外资涡旋压缩机品牌陆续进入国内市场。凭借技术优
势、品牌优势和先发优势,外资品牌长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2013 年 6 月发行
人实现量产,成为国内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
缩机企业,填补了国内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空白,打破了行业长年的外资垄断。
凭借较低的成本、快速响应的优势、更好的服务能力及不断进步的生产、工艺技
术,发行人逐步赢得国内外市场认可,成为国内出货量最大的制冷涡旋压缩机国
产品牌厂商。随着以英华特为代表的内资品牌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和
企业知名度日益提升,国产替代速度加快。

     根据产业在线数据,五大外资品牌(艾默生、江森日立、大金、丹佛斯、松
下)国内市场占有率从 2015 年的 96.07%下降至 2022 年的 80.29%,下降 15.78
个百分点。发行人国内市占率从 2018 年 2.24%上升至 2022 年 5.59%,市占率稳
步提升。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助推公司产品销量和
营业收入、利润增长。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中国制冷空调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 年中国制冷空调产业
发展白皮书》、《2022 年中国制冷空调产业发展白皮书》




                                          3-1-2-28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产品应用
细分季度研究报告》

     4、数据中心空调、医疗用冷冻冷藏设备成为行业发展的热门方向

     2020 年 12 月 23 日,国家发改委等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
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鼓励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引导数据中心的节能
降耗。数据中心空调的耗电量约占总耗电量的 30%~50%,是实现数据中心节能
减排需要优化的重点对象。众多国家鼓励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引导促进多种数
据中心空调冷却技术的蓬勃发展。

     随着需要低温储藏的医药及疫苗需求逐年上升,特别是医药及疫苗需求激
增,符合医药及疫苗生产、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冻冷藏设施设备迎来了快速
增长,今后及未来一段时间医药及疫苗冷藏(冷冻)箱、相关存储和运输设备及
其零部件市场均有望持续快速增长,进而带动涡旋压缩机的增长。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突出,积极推动涡旋压缩机的国产化

     发行人以涡旋压缩机的国产化为己任,专注于提供节能高效、可靠性高、噪
音低的涡旋式压缩机及其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前售后服务。经过
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等各环节拥有了自主研
发、生产能力和核心技术,实现了涡旋压缩机研发、生产全环节的国产化。公司
是国内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缩机企业,打破
了长久以来外资品牌在涡旋压缩机领域的多寡头格局,也是国内出货量最大的制
冷涡旋压缩机国产品牌厂商。

                                          3-1-2-29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公司将持续深耕涡旋压缩机领域,从横向和纵向多维度发展,成为行业内极
具竞争力的企业。横向方面,公司将实现新能源汽车用涡旋压缩机产品、轨道交
通卧式压缩机、大排量变频压缩机的量产、扩展收入来源、降低产品结构性风险,
与此同时研发更多种类的涡旋压缩机产品,并将其快速产业化,拓展新兴应用领
域,抢占行业发展先机;纵向方面,公司将在业务上进一步扩张,向上游覆盖以
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实现电机、涡旋等配套零部件自主化生产,进一步增强
公司盈利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综合横向、纵向发展目标,公司将从技术研
发、产品生产、市场推广等方面进行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持续提升公司的行
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内部管理和运作规范,盈利能力较
强,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发展前景较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体现发行人优化产业结构、深化主业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发行人进一步扩
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质量,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促进发行人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荐机构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
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43 号)对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主要经营状况的核查情况及结论

     发行人的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
行人审计截止日后新签订的合同,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了解了
审计截止日后经营情况,查看了审计截止日后公司财务数据,查看了公司税收缴
纳凭证,抽查了银行流水及对账单,核查了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日后,发
行人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
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周期性变化,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
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
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
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不存在重大变化。


                                          3-1-2-3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八、保荐机构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的核查

       (一)核查对象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方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的
登记和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12 名股东,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陈毅敏                                                1,025.51         23.37%
  2      朱际翔                                                 600.40          13.68%
  3      苏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6.92          11.55%
  4      郭华明                                                 470.93          10.73%
  5      SUN HUI(孙晖)                                        400.37           9.12%
         苏州英华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6                                                             356.55           8.12%
         限合伙)
  7      文茂华                                                 323.65           7.37%
  8      苏州君实协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53.08           5.77%
         珠海芷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9                                                             160.00           3.65%
         合伙)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
  10                                                            160.00           3.65%
         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萧山浩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11                                                              68.57          1.56%
         业(有限合伙)
  12     蒋华                                                     62.59          1.43%
                   合计                                        4,388.57        100.00%

       (二)核查方式

       项目组查阅了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合伙协
议,并通过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检索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登记公示信息,就发行人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及相关登记和备案情况进
行了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共有 12 名股东,6 名为非自然人
股东。

       英华特合伙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珠
海芷恒的有限合伙人深圳高瓴慕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高


                                          3-1-2-31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瓴瑞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高瓴恒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高瓴思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高瓴
坤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过备案,珠海芷恒系以其合伙人
自有资金共同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未直接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募集资金,也
不存在委托资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对私募
投资基金进行管理的情形。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4 名股东属于私募基金,具体情况如
下:

 序                         基金备案     基金备                       管理人登    管理人登
           基金名称                                   基金管理人
 号                           时间       案编号                         记时间      记编号
        苏州协立创业投                               南京协立投资
 1                         2014-05-26    SD6289                      2014-05-26   P1002843
        资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君实协立创                               南京协立投资
 2                         2014-05-26    SD1827                      2014-05-26   P1002843
        业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智能科
        技产业投资基金                               美的创业投资
 3                         2019-01-29    SEY915                      2018-09-12   P1068985
        管理中心(有限合                             管理有限公司
        伙)
        杭州萧山浩澜股
                                                     上海森锐投资
 4      权投资基金合伙     2020-09-11    SLS578                      2019-09-16   P1070178
                                                     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三)核查结果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股东协立创投、君实协立、美的智能和萧山浩澜
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均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备案的相关手
续。



      附件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3-1-2-32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王皎洁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陈   菲


                                                                     年    月   日
                                     谢佼杏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任    鹏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廖卫平


 保荐机构总经理:                                                    年    月   日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 荐 机 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33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附件一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
件的规定,我公司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人,授权陈菲、谢佼杏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尽职
保荐及持续督导等保荐工作。项目协办人为王皎洁。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陈    菲



                           谢佼杏



     法定代表人:
                            冉 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