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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华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2023-06-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零二三年三月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相同的含
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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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3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3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5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8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8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情况 ............................................. 19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19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业务往来情
况.................................................................................................................................. 19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0
四、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20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意见.................................. 21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核查意见.............................................. 26
七、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29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及承诺事项..........................................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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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常熟市东南街道银通路 5 号
邮政编码                  215500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9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20 年 5 月 11 日
电话号码                  0512-52905990
传真                      0512-5290599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invotech.cn/
电子信箱                  ir@ invotech.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田婷
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0512-52905990

二、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以涡旋压缩机的国产化为己任,专注于提供节能高效、可靠性高、噪
音低的涡旋式压缩机及其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售前售后服务。经过
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产品设计、工艺制造等各环节拥有了自主研
发、生产能力和核心技术,实现了涡旋压缩机研发、生产全环节的国产化。公司
是国内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缩机企业,打破
了长久以来外资品牌在涡旋压缩机领域的多寡头格局,也是国内出货量最大的制
冷涡旋压缩机国产品牌厂商。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英华特 INVOTECH”涡旋压缩机,涵盖热泵、商用
空调、冷冻冷藏、电驱动车用四大系列。目前已使用公司产品的厂商包括:珠海
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
青岛奥利凯中央空调有限公司、江西浩金欧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力诺瑞特
新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正理生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芬尼克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德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泰恩特中央空
调有限公司、Embraco Slovakia s.r.o(恩布拉科,全球知名商用压缩机品牌)、博
格思众(常州)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博格思众 Bergstrom,世界领先的商用车空
调系统解决方案和运动控制领域供应商)、Tecumseh Products Company(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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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知名商用压缩机品牌)、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94.SZ 轨道交通
车辆空调供应商)等。

     公司依托自主研发、制造能力快速切入市场,报告期内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快
速增长。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涡旋压缩机销量位列全球第八位1。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三年涡旋压缩机销量位列全国第六位,连续五年均为
国内涡旋压缩机销量最大的国产品牌。其中热泵应用涡旋压缩机销量 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二位,冷冻冷藏应用涡旋压缩机 2020 年、
2021 年和 2022 年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二位2。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
《GB/T18429-2018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剂压缩机》、《GB/T22068-2018 汽车空调用
电动机压缩机总成》、《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第 2 部分:户用及类似用途的热泵(冷
水)机组》四个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写。

     公司积极参与并完成了如下国家级、省市级科研项目:2017 年完成“高能效
双向柔性涡旋式制冷压缩机”项目并荣获 2017 年度常熟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2020 年完成江苏省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压
缩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商用与新能源汽车用)”;2018 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高能效
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先后荣获“2016 年常熟市优秀科技企业”、“2018 年苏州名牌产品”、“苏
州市 2018 年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 A 级企业”、“2019 年度、2020 年度常熟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佳高新技术企业”、中国节能协会“2019 年度、2020 年度中
国热泵行业优秀零部件供应商”(是国内制冷涡旋压缩机唯一入选品牌)、“中国
节能协会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称号”等多项荣誉。2020 年公司全系列
制冷涡旋压缩机入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专精特新产品”名录。公司“高效
能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进入“2020-2021 年度中国制冷学会节能与生态环境产品



1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
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2产业在线《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产品应用细分季度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产品
应用细分季度研究报告(2020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产品应用细分季度研究报告(2021 年)》、
《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产品应用细分季度研究报告(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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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特新“小
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 号),公司荣获第三批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称号。

三、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自设立以来,公司以“实现涡旋压缩机的国产化”为目标,坚持“以市场为
导向,以产品为核心”的发展理念,经过多年的技术与工艺积累,形成了八项核
心技术。因高精度涡旋加工技术、涡旋压缩机轴向背压力平衡技术及涡旋压缩机
关键制造和检测技术主要体现在设计思路,几何算法和涡旋加工工艺流程和工艺
方法上,由于其技术的表现形式及商业秘密性特点,无法全部以完整的知识产权
形式而表现,部分以专有技术存在。其他五项核心技术均以申请专利和掌握专有
技术的形式进行了保护。

     (一)涡旋型线设计技术

     涡旋盘是涡旋式压缩机最核心的零部件。涡旋盘在压缩机的长期运行中将承
受高温,高压,冲击性变动载荷以及系统运行中的各种极端或者异常运行情况。
涡旋型线的设计技术直接影响到涡旋压缩机能效,噪音,振动以及可靠性。涡旋
型线的设计需要考虑:具体的客户应用场景、涡旋盘的加工精度、产品的经济性、
可靠性指标等诸多因素。高经济性,高可靠性的型线设计难度较大。这也是涡旋
压缩机产业一直被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垄断的重要原因。发行人通过自
主技术研发和积累,掌握了涡旋压缩机型线设计、检测算法的核心技术。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并申请取得了一项专利技术。

     (二)高精密涡旋加工技术

     涡旋盘是由动静两个涡旋盘的叶片互相啮合按照相同的基圆半径做平动,同
时动静涡旋盘的涡旋齿也是互相贴合的。涡旋盘的加工精度对于压缩机的性能、
噪音、振动以及可靠性等产品指标极其重要。涡旋型线的轮廓度、涡旋叶片与基
准平面的垂直度、粗糙度等加工精度是涡旋盘加工的难点。

     公司经过近 10 年对涡旋加工工艺过程的不断摸索,攻克了高精度涡旋的加
工工艺技术,在保障核心部件加工精度的同时,也提高了涡旋加工的加工效率,
涡旋加工的精度达到同行的涡旋加工精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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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并申请取得了一项专利技术。

     (三)涡旋压缩机结构设计

     涡旋压缩机作为一个整体的机械产品,结构设计对整个涡旋压缩机的产品技
术指标、可靠运行也至关重要;结合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公司自主创新并申请
了十七项专利。

     (四)涡旋压缩机轴向背压力平衡

     鉴于制冷行业的应用特点,在系统的应用中可能会存在大量的回液到压缩机
底部油池,以及大量系统部件焊接过程中的杂质进入到压缩机内部,导致压缩机
出现故障损坏的几率。因此在涡旋压缩机的设计技术路线上,公司沿用了轴向与
径向“双向柔性”的设计理念。

     在“双向柔性”的设计理念中,轴向背压力在压缩机的运行过程中,随着使
用环境的变化而动态变化。背压力的平衡至关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压缩机的可靠
性以及能效水平。过高的轴向力可能导致出现异常磨损等压缩机失效,较小的轴
向力又可能会影响到压缩机的能效水平。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过程中,掌握了轴向背压力平衡的两项关键技术:

     1、公司掌握了压缩机不同应用条件下的轴向背压力相对准确的计算方法;

     2、公司掌握了通过调整静涡旋盘两个背压腔的表面积以及背压孔的位置等
方法来平衡不同应用条件下的轴向背压力的技术。

     (五)涡旋压缩机压缩机构的密封技术

     制冷剂在涡旋压缩机的压缩过程中,其冷媒的压力和温度不断地升高,且压
缩过程中存在两对涡旋叶片轴向和径向啮合;以及压缩过程中不同的背压腔体之
间的压力分隔和密封要求;其密封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压缩机的能效水平以及
压缩机的可靠性。

     公司在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实践过程中,掌握了涡旋压缩机在压缩过程中
不同密封要求和密封形式下的密封技术。公司通过优化轴向背压力平衡、控制动
静涡旋叶片高度、型线沿涡旋展角适当修正、选择适当粘度水平的润滑油以及适
合的油循环率等技术手段以达到油膜密封等轴向密封技术要求,以减少轴向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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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泄露率。

     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和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并申请了四项专利技术。

     (六)涡旋压缩机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

     涡旋压缩机的噪声和振动主要来源于涡旋盘的压缩过程。在压缩过程中,动
涡旋中心沿着近似于固定的静涡旋中心做周期性的平动,这个周期性的平动是噪
音的主要激励源,同时也是偏心振动的源头。由于制冷机组通常是为生产和生活
的温湿度调节服务,因此安装了压缩机的制冷机组通常离生产和生活的区域接
近,且运行时间通常不固定,甚至长期不间歇运行,人民群众对噪音有非常高的
要求。另外压缩机也是制冷机组的重要的振动源,较大的压缩机的振动也将影响
机组的振动水平;从而影响到连接管路的应力水平。在严重的情况下,压缩机较
大的振动可能会导致制冷机组的管路出现断裂、泄露,从而导致整个机组出现运
行失效。

     公司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自主创新申请了四项专利。

     (七)基于制冷系统高可靠性应用的压缩机保护设计技术

     压缩机作为制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件,其压缩机的可靠运行需要结合具体的
应用场景做相应的应用限制。然而压缩机一旦销售到终端市场后,压缩机的客户
流向、具体应用场景、具体系统配置与保护设定、终端客户的长期运行维护的执
行情况均无法准确掌握。在多年的压缩机售后服务过程中,发行人积累了丰富的、
可能使压缩机产生运行故障的各种常见因素。

     在压缩机设计环节,公司充分考虑了涡旋压缩机行业的客户群体分布、客户
系统匹配的实际情况、终端客户的应用、系统设备的操作习惯和维护水平等多种
因素,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和客户需求自主创新申请了两项专利。

     (八)涡旋压缩机关键制造和检测技术

     公司的涡旋压缩机在技术路线上选择了轴向与径向双向柔性的技术路线,改
善了产品制造过程中的工艺性。在涡旋压缩机的制造过程中,有部分的关键制造
和检测技术对压缩机的能效以及品质和可靠性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发行人掌握了
其中两项关键的制造和检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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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通过设计并开发了压缩机制造的关键工艺和设备,采用了在涡旋
组件轴向支撑的四个定位对称支撑并同步铆压的装配技术方案,提升了装配的位
置精度,减少对设计上放大定转子间隙尺寸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良品率的基础上,
同步减少了产品能效上的损失;

     2、发行人通过多年的品质管控经验积累以及对检测技术的不断改善,掌握
了涡旋压缩机的诸如排气量、压缩功率、出厂电流和产品噪音等关键产品指标的
快速检测方法和技术。

四、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如下: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49,003.01        41,375.31       28,925.8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28,447.68        23,227.62       18,174.7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8.81%          38.18%          33.85%
 营业收入(万元)                                44,806.86        38,289.99       30,051.98
 净利润(万元)                                     7,036.56       4,869.43        4,91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7,036.56       4,869.43        4,912.19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653.98       4,241.13        4,764.88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1.60            1.11            1.21
 稀释每股收益(元)                                    1.60            1.11            1.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59%          23.52%          44.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635.57       4,776.68        6,167.72
 现金分红(万元)                                   2,000.00                -      1,5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42%           3.25%           3.32%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产品主要运用于热泵、
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等制冷(制热)设备。制冷(制热)设备行业是我国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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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制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国民经济生产生活各个方面,是商用建筑、
公共服务、医疗卫生、轨道交通、农业种植储存、冷链运输等行业基础设施中的
重要装备,关乎人民生活质量、工业生产环境和能源环保。由于产品下游领域的
“基础行业”特性,下游领域的需求与国家经济增长、经济结构变化、房产调控
政策密切相关。房产调控政策影响商用空调市场的需求。

     我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都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与国
家宏观经济形势存在明显的同步效应,因此涡旋压缩机行业需求与国民经济的景
气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如果宏观经济发展势头良好,下游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步
伐加快,将会促进行业需求的增加;反之则有可能抑制需求。因此,公司的经营
业绩有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

     2、市场竞争风险

     国际知名涡旋压缩机品牌均已在中国大陆设厂,我国已经成为全球主要的涡
旋压缩机制造国,全球和中国市场均形成了美日韩欧品牌垄断的市场格局。公司
长期直面外资品牌的激烈竞争。技术研发能力、生产管理水平、新品推广速度、
成本控制能力等多因素决定了涡旋压缩机未来市场竞争格局的走势。新一轮技术
升级将有可能加剧市场竞争。若外资品牌利用其经营规模、竞争地位采取低价竞
争策略导致行业平均市场价格下降,或利用自身优势挤压、抢占公司产品的市场,
公司将面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3、在 3~5HP 低制冷量区间、工况相对简单的采暖热泵和空调市场面临转子
压缩机市场竞争的风险

     相较于北美、南美、欧洲等涡旋压缩机主流市场,中国空调厂商对核心部件
的成本更加敏感,同时因国内售后维修成本较低,因此在国内市场,转子压缩机
在 3~5HP 低制冷量市场、工况相对简单的采暖热泵和空调市场对涡旋压缩机正
形成有力的竞争。

     未来如涡旋压缩机在国内 3~5HP 低制冷量市场的份额进一步被转子压缩机
挤压,则公司在该系列的产品将面临产品价格下降和业绩波动的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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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均超过 70%。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机、涡旋铸件毛坯、润滑油、壳体、曲轴
等五大类,其中铸件的价格受铁的波动影响,电机的价格受铜价、钢材、铝的波
动影响较大,曲轴的价格受钢材的波动影响。

     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公司不能有效将原材
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向下游转移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原材料成本上升的
压力;或在原材料价格下降,下游客户要求调整产品销售价格而公司未能有效管
理原材料采购价格时,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5、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运用于热泵、商用空调、冷冻冷藏设备等制冷(制热)设
备。公司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到下游制冷(制热)设备行业市场波动的影响。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分别为
30,051.98 万元、38,289.99 万元和 44,806.86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2.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764.88 万元、
4,241.13 万元和 6,653.98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18.17%。虽然公司业
绩增速较高,但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形势或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下游
各应用领域的需求减少,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发行人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1)发行人未来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涡旋压缩机“国产替代”的先行者,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快速

增长。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9,922.56 万元、
38,248.38 万元和 44,764.34 万元,2020-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22.31%。

     目前的主要产品涡旋压缩机市场空间广阔,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同
时,随着境外以及境内销售市场的持续开拓,“国产替代”进程逐渐推进,发行人
未来营业收入仍将呈现增长趋势。但鉴于随着前期的高速增长,公司已达到一定
的销售规模等因素影响,未来增速可能存在放缓的风险。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和未来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 30.38%、21.75%和 25.9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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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因原材料价格波动,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8.64 个百分点。2022 年,公司境
外销售快速增长,带动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1 年提升 4.21 个百分点。近年
来,世界局势错综复杂,经济全球化受到冲击,各国经济增速放缓,对全球供应
链、产业链造成了冲击,也对我国经济平稳运行带来一定的挑战。未来若原材料
价格持续保持高位,或原材料价格出现重大波动,或客户的需求发生重大的变化,
则可能导致综合毛利率水平波动,进而可能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可能会灵活
考虑定价策略,导致毛利率水平有所降低。受到前述因素影响,后续发行人可能
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7、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 18,688.63 万元、21,795.39
万元和 27,837.79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46%、56.98%和
62.19%。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若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水平不能相应
提高或市场发生变化导致管理制度不能与之适应,或者经销商出现自身经营不
善、与公司合作关系终止等不稳定情形出现,则会对公司经销模式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8、中美贸易摩擦风险

     因中美贸易形势变化,2018 年 7 月 6 日美国政府宣布对华加征关税清单,
拟对 340 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 25%的关税。公司产品属于目标产品清单中的“大
于 0.25HP 制冷设备压缩机(美国税号:84143080)”,对应关税税率从 5%上升至
30%。

     2019 年 9 月 21 日,美国宣布对 2018 年 7 月额外加征关税(即“340 亿美元
关税清单”)的部分产品予以豁免,其中制冷设备压缩机中豁免产品的条件为:
“涡旋压缩机每台超过 2,238W(3HP)但不超过 7,460W(10HP)、价值超过 250
美元但不超过 500 美元(美国税号:8414.30.8070)”和“涡旋式压缩机每台超过
7,460W(10HP)、价值超过 500 美元但不超过 900 美元(美国税号:8414.30.8080)”,
关税税率恢复至 5%,豁免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9 月 20 日。公司同
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产品关税税率恢复至 5%,公司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他产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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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税率仍为 30%。

     2020 年 9 月 21 日起,美国对 340 亿美元豁免清单中的中国进口制冷设备压
缩机关税税率全部恢复至 30%。

     美国是全球最大涡旋压缩机市场,也是发行人的重要目标市场。报告期内,
公司对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 1.77%、1.71%和 1.67%,
占比较低。公司销往美国的主要产品售价和毛利率均较高,且关税由客户承担,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关税调价,加征关税事项并未直接降低公司盈利水平。但美国
加征关税会提高购买方产品采购成本,公司产品在同等售价下在美国的市场竞争
力会有所减弱,进而影响公司在美国市场的客户开拓。

     (二)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风险

     为适应市场新的应用和快速发展,公司需要根据技术发展的趋势和下游客户
的需求,不断升级更新现有产品,并研发新技术和新产品,从而保持技术的先进
性和产品的竞争力。如果产品研发进度未达预期或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公司将面临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前期的研发投入也将无法收回。

     2、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

     若公司出现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状况,可能会导致技术泄露、或知识产权被
侵权的风险。同时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的监管体系和法律制度尚未完全成熟,公司
可能无法及时察觉知识产权被侵权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对公司的经营发
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和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46.04 万元、4,389.03 万元
和 5,956.55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22%、10.61%和 12.16%。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
要欠款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下游客户经营出
现困难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按期支付款项,公司存在因应收账款回收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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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对公司营运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2.03、9.53 和 7.60,应
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较快周转速度。未来如公司客户结构改变、
付款条件改变,强势客户要求延长付款期限,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应收账款金额
将随之增加、存在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的现金流和财务状况将产
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报价及结算,报告期各期的汇兑损益分
别为 226.35 万元、181.78 万元和-343.95 万元,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利润水平都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处于持续下降的趋势,
公司以人民币计量的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下降以及汇兑损失等将会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20 年以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WIND

     3、公司不能持续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
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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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为 GR201832008022,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至 2020 年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了高新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5533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继续按 15%的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在其后的经营中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或未能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复审,或者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未来出现重大调整,将对公司的
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内控和法律风险

     1、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生产技术及产品性能已经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涡旋压缩机作为制冷(制
热)的关键部件,产品的使用寿命、质量的稳定性与可靠性至关重要。公司坚持
以“产品质量”为立足之本,建立了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未发生
过重大的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纠纷,公司产品与技术服务广泛得到了客户认
可。但由于涡旋压缩机产品结构较为复杂、运用环境多样,制冷(制热)设备厂
商,特别是知名品牌厂商,对产品质量的要求尤为严格,若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
题引发争议纠纷,将对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客户关系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对公司
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和内控风险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随着市场需求的提升,经营规模得以不断扩张,公司资
产规模、营业收入、员工数量等均有较快增长。如果本次成功发行,随着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发行人的资产、业务、机构和经营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人
员数量也将进一步扩充,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资源配置和内控管理
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体系和经营能力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
发行人不能适应业务规模扩张的需要,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不能随着业务规模
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制约发行人进一步发展,从而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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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发行失败风险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1、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同
意注册决定后启动发行。届时公司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证券市场整体情
况、公司发展前景、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
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2、募投项目尚未取得土地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
息化及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暂未取得。

     2021 年 3 月,发行人与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
新区管委会”)签署《项目协议书》,约定高新区管委会将位于常熟高新区东南大
道以南、银辉路以东,面积约 120 亩的工业用地出让给发行人子公司英华特环境,
用于英华特环境设立商用涡旋、汽车涡旋、交流异步电机生产基地及国家级制冷
压缩机研发中心。2021 年 4 月,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承诺函》,承诺严格按照《项
目协议书》规定的内容及时向发行人子公司英华特环境供地。2021 年 5 月,英
华特环境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所需的项目备案手续,取得常熟市行政审批局下
发的常行审投备[2021]889 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2021 年 7 月,英华特
环境办理完毕上述募投项目所需的环评批复手续,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
苏行审环评[2021]20414 号《关于常熟英华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涡旋压缩机
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1 年 12
月,常熟市产业项目用地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产业项目评价意见书》 [2021]
第 24-09 号),表示高新区管委会上报的英华特环境新建涡旋压缩机及配套零部
件的研发、信息化及产业化项目经市产业项目评价领导小组进行了综合评价,并
报市政府审定同意。

     若英华特环境无法取得土地,将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及进度造成不利
影响。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扩张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每年将新增 500,000 台涡旋压缩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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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 台新能源车用涡旋压缩机的生产能力,将大幅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抵
御市场风险能力。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了十分谨慎的可行性研究
分析,并已制定较为完善的新增产能消化计划,但由于未来的市场情况处于不断
发展变化中,如果未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环境突
变等情况,则可能会给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带来一定影响。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将增加 39,039.70 万元,
由此带来每年新增折旧约为 2,715.57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
设期,建成后至完全达产并产生预期的收益也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如未能如
期实现募投项目的预期收益,公司将面临新增折旧影响盈利能力的风险。

     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分别为 43.47%、20.49%和 26.09%。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预计将有显著
提升,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具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在建设期内可能难以获得较高收
益,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下降的风险。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毅敏在本次发行前直
接和间接合计控制英华特 31.49%的股份。

     此外,陈毅敏与郭华明、文茂华、蒋华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
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
应采取一致行动。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
见,一致行动方均应以陈毅敏意见为准,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就该等事项与
陈毅敏意见保持一致。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署书面承诺之日起至英华特股票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此本次发行前,陈毅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51.02%股份。发行后陈毅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发行人股份的比例将被进一
步稀释至 38.27%。

     如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或出现其他股东增持股份谋求公
司控制权等情形,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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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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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1,46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股数
                             比例不低于25%,全部为新股发行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发行方式
                             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
发行对象                     券交易所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
                             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禁止的认购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块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5,851.57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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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情况

一、保荐机构项目人员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陈菲女士:具有 14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 了璞泰来
( 603659.SH )、 创 力 集 团 ( 603012.SH )、 广 田 股 份 ( 002482.SZ )、 嘉 麟 杰
( 002486.SZ ) IPO 项 目 ; 软 控 股 份 ( 002073.SZ ) 非 公 开 发 行 、 赛 轮 轮 胎
(601058.SH)可转债等多家公司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谢佼杏女士:具有 17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爱柯迪
( 600933.SH )、 嘉 麟 杰 ( 002486.SZ )、 神 开 股 份 ( 002278.SZ )、 亚 厦 股 份
(002375.SZ)IPO 项目。

     (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王皎洁女士,具有 3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冠中生态
(300948.SZ)IPO 项目。

     项目组其他成员:王迪亚、余沂宸

二、保荐机构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利害关系及主要
业务往来情况

     (一)本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或者
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
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
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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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国金证券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四、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本次发行经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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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五、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的核查意见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
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
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的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技术创新性以及属于现代产业体系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是国内第一家在制冷涡旋式压缩机产品上打破外资垄断、实现批量
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中国企业,也是国内少数掌握涡旋压缩机核心技
术的厂家之一。

     发行人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通过多年的研发和实
践探索,积累了多项发明专利和工艺技术,掌握了涡旋型线设计技术、高精密
涡旋加工技术、涡旋压缩机结构设计、涡旋压缩机轴向背压力平衡、涡旋压缩
机压缩机构的密封技术、涡旋压缩机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基于制冷系统高可
靠性应用的压缩机保护设计技术、涡旋压缩机关键制造和检测技术等八项核心
技术,获得与多项核心技术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境内发明专利 9 项和实用新型专利 37 项,
正在申请的境内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6 项和 PCT 专利 2 项。发行人参
与制定《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剂压缩机》等国家、行业标准 4 项。

     发行人多次获得行业荣誉:2017 年“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项目荣获“2017 年度常熟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20 年完成江苏省省级企业创
新与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的研发及产业化(商用与
新能源汽车用)”;2018 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高能效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2020 年公司全系列制冷涡旋压缩机入选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专
精特新产品”名录;公司“高效能双向柔性涡旋压缩机”进入“2020-2021 年度
中国制冷学会节能与生态环境产品目录”、公司荣获中国节能协会“2019 年度、
2020 年度中国热泵行业优秀零部件供应商”(是国内制冷涡旋压缩机唯一入选品
牌)荣誉称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 年 8 月发布的《关于公布第三批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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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21]197 号),公司荣获第三
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发行人科技创新体现在产品核心技术来源于针对国际新技术、新理念的自
主理解、新应用场景的需求和研发创新。发行人已将非圆渐开线的型线技术的
研究,变壁厚渐开线技术,新能源汽车用的小排量涡旋的迷宫密封技术研究,
超低压缩比双涡圈型线技术研究,双缸头涡旋压缩机机构设计等作为研究方向。
发行人的产品战略是通过自身的创新能力,打造产品的领先性、差异性、应用
场景适配性和细节优势,充分展现了发行人的科技创新和研发创造能力。

       因此,经核查,发行人拥有和应用的技术具有先进性,具备较强的技术创
新能力。

       (二)发行人成长性的核查情况

       1、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发行人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
基础

       全球及中国稳定的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发行人可持续盈利奠定了坚实基
础。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市场规模为 1,565.2 万
台、1,566.4 万台、1,488.7 万台和 1,680.3 万台,其中全球第一大市场美国的销量
分别为 653.3 万台、678.5 万台、718.6 万台和 830.5 万台。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市场增长率分别为 0.1%、-5.0%和 12.9%,美国市场增长率分别
为 3.9%、5.9%和 15.6%3。

       全球市场 2020 年销量下滑,2021 年已修复前期下滑,增长至 1,680.3 万台,
增长率高达 12.9%。

       美国是全球最大的涡旋压缩机消费市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占比分别为 41.7%、43.3%、48.3%和 49.4%,过去四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单位:万台




3 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
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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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1 年 5 月发布),《2021
           年全球涡旋压缩机行业年度研究报告》(2022 年 5 月发布)



                              2015~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量和销售金额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总销量(万台)                  458.28       471.22      559.11    509.87     480.90    414.45    468.75    434.8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量
                                445.58       452.32      543.93    495.71     468.66    402.85    455.77    423.16
(万台)
销售总额(亿元)                 79.36        83.44       97.47     94.16      92.00     84.77    102.71    101.99
其中:3~40HP 商用市场销售额
                                 77.54        80.76       95.35     92.88      90.90     83.72    100.69    100.18
(亿元)
           数据来源:产业在线《2020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84.77 亿元,分应用表现不一》、《2021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额破百亿,三大应用均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涡旋压缩机销售 102
           亿元 热泵、冷冻机型实现增长》、《2022 年中国 3HP 以上商用制冷压缩机销售 1143 万台 同
           比增 1.0%》

                   2、国产替代的发展趋势为发行人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助推报告期内发行
           人的业务成长性

                   发行人通过自主研发和实践积累,2013 年 6 月发行人实现量产,成为国内
           第一家实现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持续稳定供货的内资涡旋压缩机企业,填补了国
           内涡旋压缩机产业化的空白,打破了行业长年的外资垄断。国产替代的发展趋
           势为发行人产品提供了市场机遇,助推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量和营业收入、
           利润增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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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母净利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2022 年
      项目
                   复合增长率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22.31%     44,764.34    17.04%     38,248.38       27.82%      29,922.56

  归母净利润            19.69%      7,036.56    44.50%      4,869.43       -0.87%       4,912.19

扣非归母净利润          18.17%      6,653.98    56.89%      4,241.13       -10.99%      4,764.88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从 2020 年度 29,922.56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44,764.34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22.31%。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从 2020 年度 4,912.19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7,036.56 万元,复合增
长率达到 19.69%。扣非归母净利润从 2020 年度 4,764.88 万元增长至 2022 年度
6,653.98 万元,复合增长率达 18.17%。

     2021 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和扣非归母净利润小幅下滑主要系:因当年大宗
商品价格上涨,发行人五大原材料价格均有不同幅度的上涨,进而影响了营业
成本和毛利率,使当年的净利润短期承压。

     2022 年发行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4,764.34 万元,同比增幅达 17.04%。发
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36.56 万元,同比增幅达 44.50%。发行
人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6,653.9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6.89%。

     因此,经核查,发行人业绩具有成长性并且可持续。

     (三)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根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五条相
关规定:

     “属于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中下列行业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
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
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一)农
林牧渔业;(二)采矿业;(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四)纺织业;(五)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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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九)住宿和餐饮业;(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禁止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
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的企业在创业板发行上市。”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发
行人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大类之下,“C34 通用设备制造业”之下的“气体压缩
机械制造”,行业代码为 C3442。

     因此,经核查,发行人不属于《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2022 年修订)》中不支持及禁止的相关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四)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

     根据《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 年修订)》第三条相
关规定:

     “本所支持和鼓励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
行上市:(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
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二)最近
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20%;(三)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
领域,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 3 亿元的企业,或者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
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创业板的已境外上市
红筹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2022 年
      项目
                   复合增长率
                                    金额        同比        金额           同比       金额

   研发投入             23.78%      1,530.46    23.02%      1,244.04       24.53%      998.95

   营业收入             22.11%     44,806.86    17.02%     38,289.99       27.41% 30,0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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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上表,最近三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为 23.78%,2022 年研发投入
金额 1,530.46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2.11%。

     因此,经核查,发行人符合上述规定中的指标(一):“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
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
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0%。”。

     经充分核查和综合判断,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出具的专项说明和披露的
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要求。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上市条件的核查意见

     (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
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核查如下:

     1、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工商档案,发行人系由英华特有限以经审计的
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英华特有限
成立之日(即 2011 年 11 月 29 日)起计算,故发行人已经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
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并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根据天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健审【2023】378 号《审计报告》
及天健审【2023】379 号《内控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
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
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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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3】379 号《内控鉴证报告》,本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
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
证报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据此,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要从事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热泵应用、商用空调应用、冷冻冷藏应用及电驱
动车用涡旋应用四大系列。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
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据此,发
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3)经本保荐机构查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
设备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上述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置放于相
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享有该等财产的所有权,不存在
重大权属纠纷;经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不动产权证、商标注册证、专利证等
相关权属证书的查验,发行人的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不存在重大权属
纠纷;经本保荐机构查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
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据此,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的
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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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本保荐机构查验,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涡旋压缩机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目前主要产品包括热泵应用、商用空调应用、冷冻冷藏应用及电驱
动车用涡旋应用四大系列。根据发行人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资质证书
及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根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声明,相关政府主管机
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
近三年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
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3)根据相关派出所出具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上述人员作出的承诺,并经本保荐机构查阅中国证监会网站的行政处罚和市场
禁入决定,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上
市规则》第 2.1.1 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4,388.57 万元,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的 A
股股份数不超过 1,463.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1.57 万元,符
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人民币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4,388.57 万元,本次拟发行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1,463.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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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不低于 2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1 条
第(三)项的规定。

     (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378
号),发行人在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的净利润分别为 4,764.88 万元、4,241.13
万元和 6,653.98 万元,前述净利润按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并以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
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发行人满足《上市规则》第 2.1.2 条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经逐项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
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七、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持续督导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 3 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
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将就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继续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如下:

        持续督导事项                             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及安排
                                1、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
                                度的执行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2、协助与督促发行人完善现有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制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信息
                                度规定;
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
                                3、督促上市公司积极进行投资者回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分红回报等制度
                                行与公司发展阶段相符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4、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时、充分履
                                行其所承诺事项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
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
                                解;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东大会等
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
                                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
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
                                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
                                2、当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日常经营、业务和技
表意见
                                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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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3.2.4 条、第 3.2.5 条和第
                                3.2.6 条所列情形时,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将督促公司严
                                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公司披露公告时,就信息披露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及相关事项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核
                                心竞争力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
                                见并披露
                                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情况,当上市公司股票发
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生异常波动时,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      2、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等义务                          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诺,关注前述主
                                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情况
                                当上市公司出现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      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      等可能严重影响上市公司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时,保荐
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在知悉或者理应知悉之日起 15 日内
场核查报告                      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并告知上市公司现场核查结果及提请公
                                司注意的事项,并在现场核查结束后 10 个交易日内披露现
                                场核查报告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
                                项,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保荐机构应当自上市公司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后
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
                                15 个交易日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相关规定在符合条件
报告
                                媒体披露跟踪报告;
                                2、持续督导工作结束后,保荐机构应当在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之日起的十个交易日内披露保荐总结报告书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及承诺事项

     国金证券作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
审核程序。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具备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申请文件已达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国金证券愿意向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保荐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项目,并承担保荐机构相应责任。




                                          3-1-3-30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署页)



 项 目 协 办 人:                                                    年    月   日
                                     王皎洁


 保 荐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陈   菲


                                                                     年    月   日
                                     谢佼杏


 内 核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郑榕萍


 保荐业务负责人:                                                    年    月   日
                                     廖卫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冉   云



 保荐机构(公章):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