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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可电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30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800,000 元(含
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9,200,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83,200,00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和
转增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在册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64,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83,200,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起始交易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次所转增的股份于 2023 年 6 月 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
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
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 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1*****612                          段正刚

   2          03*****259                          王新林

   3          08*****561         成都富恩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富恩德星羽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886                  苏州聚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           本次变动后
                                     股本(股)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48,000,000 75%            14,400,000 62,400,000 75%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16,000,000 25%            4,800,000    20,800,000 25%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84,000,000 100%           19,200,000 83,200,000 1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
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 83,200,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2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6323 元/股。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段正刚,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新林、成都
富恩德星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累计减
持的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制,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3.咨询联系人:嵇华风
    4.咨询电话:0512-62603393
    5.传真电话:0512-62895869
    九、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