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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快可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29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
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公司在光
伏连接系统领域的深度布局,进一步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
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长
远利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
议暨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蒋薇薇、Li Yang
                                                       2023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