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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2023-06-14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1,8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623 号)。

    经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财通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1,8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
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 号)
(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
施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
称“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
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
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 37.4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7.6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1.24 倍,超
出幅度为 124.1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8.67 倍,超出幅度为 23.12%;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
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
资者报价后,协商一致将申购价格高于 43.71 元/股(不含 43.71 元/股)的配售对
象全部剔除;申购价格为 43.71 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 500 万股(不含 500 万
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申购价格为 43.71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 500 万股,
且申报时间同为 2023 年 6 月 9 日 14:55:41:450 的配售对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
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20 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
共剔除 81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5,13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
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3,494,770 万股的 1.0052%。剔除部分不
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
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
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7.40 元/股,
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6 月 15 日
(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
15:00。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37.40 元/股,不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
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
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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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终,本次发行不向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9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初始
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90.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结算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
式进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 37.4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5.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0.74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47.6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40.9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 37.4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8 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1.24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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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情况如下:
                        T-4日股
                                   2022年扣       2022年扣 对应的静态市盈 对应的静态市盈
                        票收盘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EPS        非后EPS    率(倍)-扣非 率(倍)-扣非
                          (元/
                                   (元/股)      (元/股)  前(2022年)  后(2022年)
                          股)
600885.SH   宏发股份      28.71      1.1963        1.1508       24.00          24.95
300932.SZ   三友联众      14.48      0.4313        0.3626       33.57          39.93
002025.SZ   航天电器      56.46      1.2158        1.1040       46.44          51.14
                        平均值                                  34.67          38.67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6 月 9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37.4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7.61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1.24 倍,超
  出幅度为 124.1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38.67 倍,超出幅度为 23.12%;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
  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公司依托下游美的集团、奥克斯等行业龙头企业,取得市场优势地位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品种,拥有了成熟的继电器制造工
  艺,形成了视品质、服务、信誉为生命的公司文化。公司凭借着在产品研发、设
  备开发和制造等方面的长期投入,产品已在中高端市场占据一定的市场地位,与
  下游知名家电厂商美的集团、奥克斯、TCL 建立较为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下游家电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集中度较高,行业内龙头企业占据了绝大
  部分的市场份额。这类大型家电企业有较为严格的供应商准入标准,只有产品开
  发能力强、质量稳定、供货及时、服务优质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其合格供应商名单,
  且一旦选定合格供应商后,通常不会随意更换。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与下游大
  型家电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与上述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公司得到快
  速成长,并且借助其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为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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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地位奠定基础。

    随着公司产能水平的提高和研发实力的积累,公司的供货保障能力、新产品
开发响应速度、产品性价比等进一步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销售规模逐年增长。
未来,公司凭借稳定的产品质量、及时的交付能力不断拓展下游客户群体,增长
趋势明显。

    2)智能化生产技术实现“机器换人”理念

    为确保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并保持生产运营的稳定、高效,公司高度重视智能
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高可靠性、高品质、高
效率的发展模式。公司生产基地建设和设备配置过程中均对产线进行高度自动化
改造,自主设计产线布局和关键控制结构,逐步实现“机器换人”的生产理念,
构建起以 MES 系统、ERP 系统、数据服务中心、全自动化生产线驱动的智能化
运营体系,最终实现智能管控的智慧工厂。

    经过多年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已具备自动化生产设备的设计、生产及自主
调试能力,公司主要继电器类产品已完全实现全自动化生产线生产。同时,经过
多年的专业经营与研发,公司掌握了继电器参数自动化调整技术、异物震动检测
技术、CCD 影像检测技术、高精密封胶技术等核心技术:

    ①传统继电器生产企业在调整继电器的电气、机械参数时普遍以手工作业为
主,存在工作效率低、调整性能不稳定以及参数一致性差等问题。公司自主研发
的推动式自动调整机可以对继电器的电气、机械参数进行自动调试,取代传统手
工作业大幅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参数精准度及产品稳定性;

    ②产品在运输或后期使用过程中,若内部有异物,有一定几率因震动导致异
物掉落从而造成产品无法工作。公司设计了一种模拟运输的震动系统,采用高速
变频电机,对产品进行 360 度四方位的连续振动,将产品内的异物震出,从而在
后续检测工位检出,降低产品不良品率;

    ③生产过程中采用高精度传感器监控产品质量,实时传输数据自动修正生产
设备的运行参数,使用 CCD 影像系统对产品外观、尺寸、高度等关键参数进行
检测,保证成品质量;


                                   5
    ④大多数继电器生产厂商在封胶工序时存在封胶胶量不均匀、封胶位置容易
偏移的问题,公司采用高精密 X/Y/Z 三轴伺服控制系统和自主设计的出胶系统
匹配封胶,每个针头胶量可调节,出胶稳定均匀,严格把控产品质量;

    ⑤触点铆合阶段,公司将气动铆合调整为电压伺服铆合,提高铆合效率(速
度更快)、铆合稳定性(电压伺服控制力度)、一致性。

    3)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为业绩持续增长注入动力

    新产品研发方面,为了迎合下游众多行业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继电
器类控制件产品的兼容、配合及互动变得越发重要,公司不断研发新型继电器产
品,实现产品创新。

    ①为提升继电器应对恶劣使用环境的能力、迎合小型化设计趋势,公司开发
出密封小型电磁继电器,能适应多种负载环境和安装方式;

    ②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以及汽车的智能化发展,汽车继电器的用量
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传统汽车继电器采用的接插方式会有接触不良、使用寿命短
并且产品体积大的弊端,不利于汽车线路布局。公司开发的 PCB 式汽车继电器
兼具体积小、负载高的特点,有利于汽车的智能控制模块布局;

    ③针对智能电表、智能电容器行业对过零导通控制的普及,对继电器切换时
间的一致性和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开发出了动作时间短、吸合回跳小
的电力继电器产品,在满足动作时间要求的同时极大提升了产品的使用寿命;

    ④现有 RO 净水机适用的废水阀,因使用水质问题,容易堵塞,并且冲洗 RO
膜时,需要长时间通电打开,能耗较大。为了解决该类问题,公司开发了节能型
高效废水电机阀,采用步进电机和陶瓷片节能控流。

    4)产品实验室为新品研发及产品认证提供全方位检测检验服务

    产品检测方面,公司通过了美国 UL 目击实验室、德国 TUV 目击实验室和
中国 CNAS 国家认可实验室认证,为产品研发及性能指标提供精准、完备的检测
服务。公司对产品检测能力持续投入,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分析能力,为技术及品
质提升夯实基础。公司与温州大学乐清工业研究院共建继电器短路冲击实验室,


                                   6
可以实现继电器产品短路冲击试验电流智能相位控制等技术内容,短路电流通电
时间 1ms-150ms 可调,精度达到 0.1ms,最大试验电流达 20KA,可以实现磁保
持继电器等产品的大电流短路冲击试验的服务能力。

    研发实力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研发布局和多层级研发体
系,始终将创新置于发展战略的核心地位。经过多年的深耕积累,公司作为高新
技术企业,已拥有 95 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沉淀了实用的专用技术和高效的
生产工艺,已建立起一支 90 多名研发人员的技术攻坚团队,具备了将客户需求
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应用产品的研发能力。

    5)精细化管理引领公司的发展路径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多具有十余年的继电器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
经验。经过多年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现已通过 ISO9001、ISO14001 和
IATF16949 三大体系认证,同时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形
成了有自身特色的、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全面启用
MES、ERP 和 PLM 管理系统,从供应商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现场管理、库
存管理、质量检测到产品交付、客户使用信息反馈等全方位进行全过程的精确控
制,确保公司高效运营。

    通过精细化管理,公司实现了生产和销售的高度协同,在自动化产线产能富
裕时,对客户订单进行合理规划排产,充分利用部分产线的闲置产能,及时进行
生产切换,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进行订单估计,维持安全库存量,保持整体产线的
稳定;在自动化产线产能不足时,迅速组织半自动及手工生产线进行补充,保持
供货的稳定性,维系了良好的客户信誉。

    6)控制件和执行件的双品类模式创新形成业务增长的新生驱动力

    公司主营业务为继电器类控制件及其衍生执行件流体电磁阀类产品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生产模式中控制件和执行件并行,产品系列共生且互补。该类创新
模式实现了公司业务的多元化驱动发展,并在此基础上延展出新的执行件产品,
丰富公司产品线的同时,协助公司顺利完成多元化发展的战略转型。

    继电器对于电流的控制原理和流体电磁阀对于流体的控制原理相通,公司具


                                  7
备较强的自动化设备设计生产能力,可以在底层制造逻辑相通的产品领域迅速构
建产线并完成满足工艺标准要求的调试运行,在短期内实现量产。同时,两者在
材料、结构、客户群体等多方面存在重叠,可以充分利用公司在控制件领域的生
产制造优势和客户资源积累,从而迅速切入流体电磁阀产品领域。

    7)销售模式创新

    公司设置销售工程师岗位,主要工作包括:①为重点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
案;②参与客户前期产品研发交流,提供全过程服务;③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判
断产品未来市场发展方向,提前进行研发设计布局。同时在渠道建设方面:①针
对客户,划分细分市场,开拓各细分市场小巨人;②针对产品,划分细分市场,
例如微波炉、压力锅、空气炸锅等,针对性开发耐高温高湿、低功耗、小体积的
产品,抢占市场份额。

    8)客户二次开发能力
    公司通过通用产品型号进行大规模推广,积累市场知名度形成品牌形象,掌
握充足的行业知名客户资源,通过通用产品销售,成功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后续
进一步推广流体电磁阀、磁保持继电器等新型产品型号。例如:①公司通过通用
继电器等常规产品进入美的集团、松下集团等知名客户供应商体系。同时,利用
现有资源开发新产品,流体电磁阀产品目前也已经进入试样阶段;②下游行业大
多都在进行多领域布局,美硕科技利用自身客户资源,2021 年开始大力推广磁
保持继电器产品。
    综上,发行人在优质客户合作与二次开发、智能化生产技术、新产品研发、
精细化管理、多元化业务模式和销售模式创新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重视
成熟产品的不断优化升级和新产品、新领域的开发拓展,并且凭借较为强劲的研
发能力、规模化的生产能力、良好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
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定价具有合理性。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8
    (4)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
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
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
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
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
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
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7、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新股 1,8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 37.40 元/股,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67,32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6,917.09 万元(不含
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0,402.91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
入造成。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
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8、《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 55,600.00 万元,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格 37.40 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0.00 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
需求金额。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9、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9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
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1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1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T+2 日)
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
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股份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
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
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
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包销。
    1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3、网下投资者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
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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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
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
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
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
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4、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
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
上发行。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
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
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
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
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5、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
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
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16、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7、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8、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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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9、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
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
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20、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仔细阅读 2023 年 6 月 6 日(T-7 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
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
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
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
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
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1、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提示和建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12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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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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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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