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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1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二)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

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郑宇润、葛晓萍、

陈明树、洪春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

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拟定了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

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

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

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

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

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或取消归属事宜,终

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

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

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

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

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

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二)14:30 在福建省邵武市经
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 2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