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5-30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7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5 月 9 日,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
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3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
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
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
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