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5-31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二)在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
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通过书面、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郑宇润、葛晓萍、
陈明树、洪春常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承辉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8 日,公
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 64,1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5,660,000.00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24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3 年 5 月 25 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
定,需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
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价格由 15.11 元/股调
整为 14.71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
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以 2023 年 5 月 30 日为授予日,以 14.71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
的 3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承
辉、王芳可、王承日、黄春荣、聂志明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收益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在泉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平分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 10 万吨高性
能纳米二氧化硅项目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签署等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