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远翔新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10-25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2.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

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

    3.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

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5 号)同

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05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6.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580,207,5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64,425,287.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5,782,212.7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 伙) 对募集 资金 到位 情况进 行了 审验, 并出 具“ 容诚验 字

[2022]361Z005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5,126.34 万元(含

利息收入及未置换的发行费用),其中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披   投资进
 序                              拟投入募集   拟使用超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露日累计已   度(%)
 号                                资金       募资金
                                                         投入金额
         年产 10 万吨高性能
 1                             35,230.00   19,157.26    16,072.74       72.81      0.21
         纳米二氧化硅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0.00       27.94      0.43
             合计              41,795.83   25,723.09    16,072.74     100.75        -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扩大部分募投项目产

能及相关调整事项、继续实施原募投项目并调整建设期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4 万吨高性能二氧化硅项目               19,157.26         19,157.2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65.83             6,565.83
                       合计                               25,723.09        25,723.09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现金管

理的资金额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

行。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 4 亿元

(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

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单等,

上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

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跟进进展

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 收益分配方式

    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

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

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

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

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及时控制风险;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

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

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当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

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

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由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公司的资金需

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4 亿元(含本数)及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
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闲置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远翔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宜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