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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尔玛: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5-29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进一步提高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
抵御外汇波动及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 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外汇衍生品交易。额
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此 事项发表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对公司无异议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股 东大会审
议。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资金风险及
技术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亦同步增长,为防范和规 避汇率波
动风险,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提升公司主动管理 汇率波动
风险的能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完全基于自身外币资产、负债 状况以及
外汇收支业务具体情况,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同时,根据公司生 产营业需
要,须进行原材料采购,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 利影响,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 ABS(树脂)、PP(树脂)、铜、锡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
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涉及的品种只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 的主要结
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 的币种。
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 掉期、外
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等其他外汇衍生品业务。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品种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交易品种仅限于在中国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与公司生
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如:ABS(树脂)、PP(树脂)、铜、锡等。

    (四)业务规模及业务期间

    公司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在上述额
度内执行和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协议。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
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预计总额度。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
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 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内部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衍生
品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风险,特别是减 少原材料
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库存带来的跌值损失,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急剧上涨时市 场货源紧
张无法快速建库的机会损失。但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
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期货和现货 价格在交
割期仍可能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
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能及 时补足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
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最大程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授权部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
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2)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并且对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操
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 理、信息
披露和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行为。

    (3)公司仅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 付)款的
谨慎预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 时间或外
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进行审查。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信息隔离措施 、内部风
险管理、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 施切实有
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
风险。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 的材料密
切相关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
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 和使用保
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
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
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三、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认为:公司与 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的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防范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 成的不良
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管理制
度》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控 制措施,
为公司从事上述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 展外汇及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是为了
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 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 控制度,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 司在保证
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 的风险,
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需求;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 避原材料
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上述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 荐机构提
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 制措施,
但上述交易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内部控 制固有的
局限性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综上,保荐机构对德尔玛本 次开展外
汇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