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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尔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2023-06-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德尔
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尔玛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9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312,5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1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7,148,125.00 元,坐扣承销费 87,790,353.77 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 1,279,357,771.23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
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8,248,383.79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109,387.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61 号)。公司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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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
设项目。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31,109,387.44 元小于《招股说明
书》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
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拟用募集资金投                 拟用募集资金投
                               总投资                          总投资
                                                 入金额                         入金额
  1    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     123,798.18        123,798.18   123,798.18         116,417.61
  2    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      12,683.94         12,683.94    12,683.94           3,00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9,965.43          9,965.43     9,965.43           3,693.33
            总计                146,447.55        146,447.55   146,447.55         123,110.94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
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而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
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始终严格遵守有关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
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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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
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
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
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德
尔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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