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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尔玛: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6-21  

                                                       证券代码:301332                 证券简称:德尔玛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尔玛”)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
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9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2,312,500 股,发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4.81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67,148,125.00 元 , 坐 扣 承 销 费
87,790,353.77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79,357,771.23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8,248,383.7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1,109,387.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3〕7-6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及
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总投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           123,798.18        123,798.18         116,417.61
 2     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            12,683.94         12,683.94           3,00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9,965.43          9,965.43           3,693.33
                 总计                 146,447.55        146,447.55         123,110.94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结算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际进度,部分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
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
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相关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
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
强的大型金融机构,选择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进行投资。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
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
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
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
保荐机构对德尔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