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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诺思格: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7-31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07 月 31 日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诺思格(北京)
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决策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副总经理人选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发现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经审阅副总经理人选的个人履历,认
为其具备履行副总经理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
位职责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1
(本页无正文,为《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韩慧                    李洪                     杨璐




                                                     2023 年 07 月 31 日